1、1 人才队伍建设绩效评分标准及指标解释 一、评分标准 表 1 各学院 (部 )引进各层次人才评分标准表 学院(部) 得分划分 引进层次 招聘层次 各学院(部)推荐并进入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会议讨论程序,但最后未能引进我校的,每推荐1 人计 1 分。 领军 人才 高端 人才 拔尖 人才 突出 人才 青年 才俊 境外博士 国内博士 具有国家重点学科、省攀峰重点学科的学院(部) 30 15 6 2 2 1 0.5 具有省(部)重点学科的学院(部) 30 15 8 4 2 1 0.5 其他学科的学院(部) 30 15 10 6 4 2 1 备注:各层次人员的界定按华南农业大学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
2、 表 2 各学院 (部 )培养各层次人才评分标准表 学院(部) 得分 划分 对应人才培养层次 /人 /分 列入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全部按期考核合格,每合格 1人计 1分,最高不超过 5 分。凡有 1 人不合格,则计 0 分 两院院士 长江学者、杰青等国家级人才及项目 珠江学者、千百十国家级人才 千百十、省优青等省级人才及项目 公派出国留学 校级 千百十、青骨等校级人才培养项目 在职教师攻读博士并取得学位 具有国家重点学科、省攀峰重点学科的学院(部) 30 15 10 5 2 1 1 具有省(部)重点学科的学院(部) 35 20 15 6 2 1 1 其他学科的学院(部) 40 25 20 7 2
3、 2 1 二、指标解释 1、 2016 年度指 2016 年 2 月 12 日至今,即最近 2 个学期; 2、有同一人才跨多个计分项目的,累计计分有效; 3、各学院 (部 )引进各层次人才评分标准表 2 引进人才:指经学校面试同意的高层次人才(如人才引进、招聘院长等)或者通过其他省级以上人才项目(如省创新科研团队等)引进,并于 2016 年度正式到校工作。其中,兼职引进者按每年须到校工作时间区别计算分值, 6 个月(含)以上者按对应层次 70%计, 6 个月以下按对应层次 50%计。丁颖讲座教授不计入此表。 经学校人才引进小组同意调入(未纳入人才层次),正高级调入按招聘境外博士记分,副高及以下按招聘国内博士记分。 学校 2016 年度已同意引进,本人愿来但人尚未到岗的此次不统计,归入下次考核计分;学校进行了面试,但因本 人放弃或者其他原因不能来校的,每人计 1 分。 4 引进层次:依照学校给予待遇确定。如出现待遇介于 2 个层次之间的情况(即科研启动费和购房补贴中有 1 项达到了高一层次引进待遇),计算 2 个层次的平均分。 4、 公派出国人员:指 2016 年度学校或省、国家留学基金委同意公派出国人数 ,以教师实际出国时间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