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科左后旗瑞国交通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计划质量控制计划为保证本公司的检测结果准确合法,真实有效做到持续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制定本计划。一、 技术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本公司制定的培训计划,组织本公司的检测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及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学习并积极参加质监部门组织的有关机动车检测的各类活动。二、 设备管理员要对在用的检测仪器和设备按计划依法定期进行检定,杜绝使用超出检定有效期或未经质监部门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仪器设备进行机动车检测工作。三、 质量负责人按照评审准则要求,组织实施每年度的内部审核工作,认真落实纠正措施。四、 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检测结果的重复性和一致性的
2、比对和能力验证工作。五、 质量负责人负责按计划组织实施在用检测仪器的期间核查工作。六、 质量负责人应定期运用统计技术多检测结果进行分析,预先确定质量控制结果是否合格的判定依据,针对不合格的质量控制结果采取纠正措施。七、 质量负责人对申述和投诉中涉及质量结果的因素,要及时予以纠正。八、 质量负责人要对检测车间的温度、湿度、通风、消防、照明、防雨、标志标线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检测环境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要求。九、 技术负责人要及时了解、掌握和有关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的最新有效检测标准和方法,确保在用检测标准和方法现行有效。十、 质量监督员要定期不定期的对检测车辆的检测结果进行抽查比对,并对结果数据进行分析判定。十一、 检测人员要严格按照 GB7258-2012、GB21861-2008、GB18285-2005、GB3837-2005 及本公司制定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质量技术文件和标准文件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工作。十二、 经理根据评审准则要求制定的计划和程序负责组织实施管理评审工作,对提出的整改措施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改正。科左后旗瑞国交通汽车检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