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黄沙镇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实施方 案为贯彻落实修水县卫生局转发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国家免疫规划督导评估工作工作的通知及江西省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为切实做好我镇的免疫规划工作,有效控制免疫规划疫苗相关疾病,保护儿童身体健康,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 通过开展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工作,使我镇7岁以下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合格率达到95以上,加强免疫合格率达到95以上,统一使用江西省儿童预防接种证,要求建证、建卡、上网、人卡证符合率均达100, 杜绝接种“证”剂次现象。 二、范围与对象 (一)2011年6月1日2012年5月31日,(二)2006年6月1日2017年5月
2、31日以上出生且没有按要求完成全程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儿童,均为此次查漏补种对象。 三、补种原则 (一)未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按照免疫程序进行补种; (二)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规定剂次的儿童,补种未完成的剂次; 四、补种疫苗、剂次(一)卡介苗:3个月以内未接种的儿童可以直接接种,3个月以上至3周岁的儿童需做结核菌素试验,对阴性者进行接种,满3周岁以上的儿童不再种卡介苗;(二)乙肝:出生时第1剂次,满2月龄第2剂次,满6月龄第3剂次,(三)脊灰: 自出生日起满2个月至12月龄内完成三剂次,4周岁儿童加强一剂次;(四)百白破疫苗:自出生日起满3个月至12月龄内完成三剂次,18月龄2
3、周岁儿童加强一剂次,6周岁儿童接种白破二联疫苗;(五)麻疹类:自出生日起满8月龄接种一剂次麻风疫苗(含麻疹、麻腮),18月龄2周岁儿童加强一剂次麻腮风疫苗(含麻疹、麻腮);(六)乙脑:自出生日起满8月龄接种一剂次,满2周岁接种第二剂次;(七)A群流脑:自出生日起满6月龄接种第一剂次,间隔3个月后接种第二剂次;(八)A+C流脑: 自出生日起满3周岁接种第一剂次,满6周岁接种第二剂次;(九)甲肝: 自出生日起满18月龄至2周岁接种一剂次;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公卫办成立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工作领导小组与技术指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对查漏补种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协调。镇卫生院年终考核时
4、将查漏补种工作纳入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考核内容,且与公共卫生下拨经费挂钩。 (二)各村乡村医生要逐村逐户地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包括计划外生育儿童及流动儿童)进行摸底造册对未建卡、建证的儿童,要搞好卡、证的补建并及时上网,一定要做到一村一卡册,底子清,卡证全,确保所有适龄儿童按时完成查漏补种工作,所有已经实施接种的疫苗均在接种证上详细填写接种日期、疫苗批号及接种者姓名,杜绝不实施接种而造假卡、假证的情况出现。 (三)镇卫生院组织各村乡村医生参与查漏补种的所有人员进行培训熟悉接种程序,掌握正确的接种方法,确保安全有效接种。大力宣传免疫规划相关知识,引导群众自觉配合做好查漏补种工作。 (四)详细登记,将
5、所有摸底及补种儿童资料录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在接种证上用铅笔做好全程预约,力争上100完成全程补种。 (五)对在校、在托的适龄儿童要以查验证的形式完成查漏补种,对入学、入托的适龄儿童进行接种证查验工作,多环节、多步骤化适龄儿童的查漏补种,确保接种率。 (六)此次查漏补种不得与二类疫苗同时接种。 (七)所有查漏补种的疫苗按要求由专人管理,全程冷链运输和保存,出入库记录完整,确保疫苗效价,避免疫苗的浪费。 (八)在补种过程中出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时应及时正确处置与报告,并按要求填写个案报告卡及调查表。 六、时间安排 (一)5月25日31日前,完成以上两个儿童组的摸底、表格上报等准备工作,6月3日前完成通知补种通知送达工作,10日前完成补种工作。 (二)6月13各村将补种工作的各项资料上报。 七、评估(一)各村查漏补种完成后,组织进行快速接种率评估,快速评估的重点是边远地区,各村调查以上年龄组儿童各10名,集镇居委会为必检单位, 对没有达到要求的村,责令重新开展。 (二)评估中发现漏种儿童,要立即登记并尽快补种。 (三)镇卫生院接受上级组织的查漏补种评估工作,对没有达到要求的村,责令重新开展.黄沙镇卫生院二0一四年五月二十四日附: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领导小组组 长: 丁 霞成 员: 温红书 邱幼新日常工作由温红书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