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低压锅炉工操作规程 1.烘煮炉前的准备与检查1.1 在烘煮炉前,必须详细检查下列各部零件:1.1.1 炉排片有无拱起或走偏现象;1.1.2 两侧主动炉排片与侧密封块和密封角钢的最小间隙不小于 10;1.1.3 主动炉排片与链轮的啮合是否良好;1.1.4 链排长轴两端与链排两侧板的距离在主支轴处应保持相等;1.1.5 检查炉排片转动有无卡阻现象。1.2 检查是否有断裂的炉排轴有无严重弯曲。1.3 点火门开启灵活,煤闸门升降方便,上盖板应严密复盖好。1.4 炉排风道调节门和烟气调节门开关应灵活。1.5 老鹰铁活动容易并与炉排接触处无卡阻等弊病。1.6 鼓风机、引风机、给水设备及除尘器等运转要正常。
2、1.7 人孔、手孔是否严密,附属零件装置是否齐全。1.8 炉墙是否正常,前后烟箱是否严密。1.9 蒸气管路、给水管路、排污管路是否完全畅通。1.10 省煤器是否严密,烟气通是否畅通。1.11 所有轴承箱及油箱内应充满润滑油。2.烘炉对新砌筑的或长期停用的锅炉,在投入运行前必须进行干燥处理,即烘炉。2.1 烘炉的最初三天,将木柴集中在炉排中间,约占炉排面积的 1/2,用小火烘烤;将烟道挡板开启 1/6-1/5,使烟气缓慢流动炉膛负压保持在 0.5-1 毫米水柱,炉水 70-80。三天以后,可以添加少量的煤,逐渐取代木柴烘烤;烟道挡板开大到 1/4-1/3,适当增加通风;炉水温度可以达到轻微沸腾。
3、在整个烘炉过程中,温度必须缓慢升高,尽量保持各部位的温差较小,膨胀均匀,以免炉墙烘干后失去密封性。2.2 烘炉的时间与锅炉容量、形式及炉墙的干湿程度有关,一般小型锅炉为 4-7 天,较大的锅炉为 7-10 天;如果炉墙潮湿,气候寒冷,烘炉时间还应适当延长。2.3 链条炉排锅炉时,应将燃料分布均匀,不得堆积在前后烘处,并定时转动炉排和清除灰渣,以防烧坏炉排。3.煮炉3.1 煮炉时,先将碱性溶液加入锅炉内,使锅炉内的油脂和碱起皂化作用而沉淀,再通过排污方法将杂质排出。煮炉加药量见下表:药品名称 铁锈较少的新锅炉 铁锈较多的新锅炉 有铁锈和水垢较多的锅炉氢氧化钠 2-3 4-5 5-6磷酸三钠 2-
4、3 3-4 5-6注:单位为 K/吨炉水。3.2 如无磷酸三钠时,可用无水碳酸钠代替,用量为磷酸三钠的 1.5 倍。3.3 煮炉方法3.3.1 将两种药品用热水溶解后,与锅炉给水同时缓慢送入锅炉,至水位表低水位处,不要将溶液一次性投入,否则会降低煮炉效果。3.3.2 加热升温至由空气阀或安全阀冒出蒸气时(开始应打开此两阀) ,即可升降,同时冲洗水位表和压力表存水弯管。3.3.3 在煮炉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各部分是否有渗漏,受热后各部是否能自由膨胀。3.3.4 煮炉一般需 3 天,第一天升压到锅炉设计压力的 15,保持 8.小时,然后将炉膛密闭过夜。第二天升压到设计压力的 30,试验高低水位报警器,
5、保压 8 小时仍密闭炉膛过夜。第 3 天升压到设计压力的 50,再保压 8 小时后将炉膛密闭,直到锅炉逐步冷却降压。3.3.5 待炉水冷却到低于 70即可排出,再用清水将锅炉内部冲洗干净。3.4 如果烘炉和煮炉同时进行,应有烘炉的末期将蒸气压力升高到锅炉设计压力的 50,待冷却后清理干净,检查后做好重新点火准备。3.5 煮炉后应对锅角、集箱的所有炉管进行全面检查,如不清洁,需做第二次煮炉。3.6 煮炉合格标准3.6.1 锅炉筒体内部和集箱内无锈蚀痕迹、油垢和附着焊渣。3.6.2 锅筒和集箱内壁上用石棉布轻擦能露出金属本色,无锈斑。3.7 煮炉完毕停炉后,应将下锅筒、下集箱和省煤器集箱的人孔和手
6、孔打开,进行内部沉积物清理,冲洗和检查。检查排污阀有否堵塞和卡死现象。4.升火4.1 锅炉升火前进行全面检查,而后进行给水工作,未进水前必须关闭排污阀,开启安全阀让锅炉内空气排出。4.2 将已处理的水缓缓注入锅炉内,给水温度一般不高于 404.3 试开排污阀放水,检查是否堵塞。4.4 开后点火门,地炉排前端放置木柴等燃料引烧,此时应开大引风机烟气调节门增强自然通风,引燃物燃烧后,调小烟气节门,间断地开启引风机待引燃物燃烧旺后,开始手工添煤,关开启鼓风机,当煤层燃烧盛后,可以关闭点火门,从煤斗加煤、间断开动炉排、待前拱热、煤能正常燃烧后可以调节鼓引风机量,使燃烧趋正常。4.5 升火速度不能太急促
7、,初次升火从冷却到气压达到正常工作压力时以 4-5 小时为宜,以后升火冷炉不短于 2 小时,热炉不短于 1 小时。4.6 升火后应随时注意锅筒内水位,如超过最高水位线时需进行排污。4.7 当开启的一只安全阀内冒出蒸气时,应关闭安全阀,并冲洗水位表和压力表弯管,气压升到 2-3 个表压时,检查入孔及手孔盖是否渗漏,如有渗漏现象应立即处理。4.8 升火期间,应检查省煤器出口水温,该水温应比工作压力下饱和温度低 40。4.9 当锅炉压力逐渐升高时,应注意锅炉各部件有无特殊响声,如有应立即检查,必要时应立即停炉检查,解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5.供气当锅炉内气压接近工作压力向外供气时,供气前锅内水位不宜
8、超过正常水位,供气时炉膛内燃烧要稳定,其操作步骤如下:5.1 供气时将总气阀微微开启,让微量蒸气进行暖管,时间一般不少于 10min,同时将管路上的泄水阀开启,泄出冷凝水。5.2 缓缓全开总气阀,同时注意锅炉各部件是否有特殊响声,如有应立即检查,必要时停炉检查。5.3 全开阀后,应再一次检查附属零件、阀门、仪表有无漏水漏气现象等情况。6.给水6.1 给水前首先检查所有给水泵是否正常,水泵进水口至水箱的阀门,水泵排水口的阀门、操作阀门至锅炉管路之间的阀门是否开启,若未开启应全部开启。6.2 锅炉给水尽可能采取连续进水,控制水泵出口阀门细水长流。6.3 开动电动机,当压力表指到水泵所需要产生的压力
9、时,开启操作阀门。6.4 停止水泵运转时,应先关操作阀门,再停电动机。7.排污7.1 排污时首先将慢开阀(离锅炉体近的一只)全开,然后微开快开阀(排在慢开阀后面的) ,以便预热污管路,待管路预热后再缓缓开大,排污完毕阀门关闭次序与上相反。7.2 二台或二台以上锅炉使用同一排污总管,而排污管上又无逆止阀门,排时应注意:7.2.1 禁止两台锅炉同时排污。7.2.2 如另一台锅炉正在检修,则排污前必须将检修中的锅炉与排污管路隔断分开。7.3 排污应在低负荷、高水位情况下进行,在排污时应密切注意炉内水位,每次排污以降低锅炉水位 20-50mm 范围为宜。7.4 关闭排污阀后,在离开第 2 只排污阀的管
10、道上用手试模,是否冷却,恕不冷却则排污阀必有渗漏。8.停炉8.1 临时故障停炉当锅炉遇到炉排卡住或炉排片断裂等情况时,为了迅速解除故障,应进行临时故障停炉。其操作步骤如下:8.1.1 先关鼓风机,微开引风机。8.1.2 停止炉排转动,清除煤闸门下的煤,迅速排除故障。8.2 暂时停炉8.2.1 停炉前根据用气情况,可以提前 20-30min 停止加煤,炉排速度减为最慢,此时应适当关小鼓、引风机,让煤烧尽,最后停止鼓风机。8.2.2 锅炉冷却后水位要降低,因此停炉时水位稍高于正常水位。8.2.3 停止供气后,使气包内压力降到零,再关断总气阀及烟气调节门。8.3 长期停炉8.3.1 按照暂时停炉的步
11、骤停炉。8.3.2 待炉内水慢慢冷却到 70以下时,方可将炉水放出,这时须先将安全阀抬起,让气包内部与大气相通。8.3.3 为了缩短冷却时间,亦可向锅炉进入冷水,同时通过管道放出热水。但水位不应低于正常水位。8.3.4 炉水放出后,然后开启人孔、手孔用清水冲洗水污。8.4 紧急停炉8.4.1 锅炉在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紧急停炉:8.4.1.1 锅炉气压迅速上升,超过最高许可工作压力,虽经采取加强给水、减弱燃烧等降压措施,安全阀也已排气,但气压仍继续上升。8.4.1.2 锅炉严重缺水,水位降低到锅炉运行规程所规定的水位下极限以下时。8.4.1.3 锅炉水位迅速下降,虽经加大给水及采取其
12、他措施,仍不能保持水位时。8.4.1.4 锅炉水位迅速上升,超过运行规程所规定的水位上极限时。8.4.1.5 给水设备全部失效,无法向锅炉进水时。8.4.1.6 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时。8.4.1.7 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时。8.4.1.8 烟道中的气体发生 BAOZHA 或复燃,严重危及锅炉和司炉人员安全时。8.4.1.9 锅炉房发生火警,或附近场地发生火警,有可能蔓延到锅炉房时。8.4.2 紧急停炉的程序8.4.2.1 先停鼓风机,后停引风机。8.4.2.2 将煤闸门闸到最低点迅速铲出煤斗内的存煤,并开点火门,清除炉排头部堆积的煤。8.4.2.
13、3 以最快的速度使炉排转动,把炉膛内的渣及煤通过排箱渣门全部清除掉,最后停止炉排转动。8.4.2.4 打开放气阀把气排出。8.4.2.5 当锅炉发生严重缺水时应关闭总气门,这时严禁向炉内盲目上水。9.锅炉运行中的操作调整工作:9.1 锅炉运行中,司炉工必须根据燃烧方式不同,做到勤看火、勤联系和勤调整,保持锅炉燃烧正常,使蒸发量与负荷(用气量)相适应。9.2 锅炉运行中,必须保持气压、水位和气温正常,使气压维持在规定压力0.5 公斤/平方厘米的范围内,使水位保持在水位线上下各 50 毫米内。9.3 保持锅炉主要附件灵敏可靠。9.3.1 压力表:定期冲洗存水弯管,防止堵塞失灵,装有两只压力表的锅炉,应经常查对两只表指示的压力数值是否一定,如发现指示压力不同时,要立即检查原因,予以消除。9.3.2 安全阀:每班或每天做一次手动排气试验阀的阀芯和阀座粘隹,造成动作失灵。9.3.3 水位表:每班至少应冲洗 1-2 次水位表,以保证指示的水位准确可靠,如发现玻璃管显示的水位不正常,水线停滞不动或界限不清时,应及时冲洗。9.4 对锅炉应进行定期排污,每班至少排污不超过给水量的 5。9.5 保持锅炉部件干燥和锅炉房整洁,对注油部位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缺油现象必须立即补油或注油,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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