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大连市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要求为加强美容美发场所的卫生管理,防止传染病的传播与流行,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要求。第一部分 场所卫生要求一、场所设置要求(一)美容美发场所应当设置在室内,经营面积不得小于 10 平方米, 易于保持清 洁,并应当有良好的通风和采光。门、窗装配应当严密,防止病媒生物侵入。(二)美容、美发操作区域应当分隔设置。有烫发、染发的美容美发场所应当设置烫、染工作区,并有通风设施;经营面积在 50 平方米以上的,应 当设有单独的染发、烫发间,并有机械通风设施。(三)
2、美容美发场所内应当设置公共用品用具消毒设施,所有的美容场所和经营面积在 50 平方米以上的美发场所,应当设立单独的洗涤消毒间。(四)美容美发场所内应当设置有流动水的洗头设施,洗头设施和座位比不得小于 1:5。(五)美容美发场所内应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二、设施要求(一)给排水要求美容美发场所应有完善的上下给排水设施(含热水供应设施),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的要求。2(二)洗涤消毒间要求1.面积不得小于 3 平方米,有给排水设施,配备操作台、洗涤设施、消毒设 施、保 洁设 施和空气消毒设施。2.洗涤池应当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易于清洗,容量应当能满足洗涤需要。3.消毒和保
3、洁设施结构应当密闭,容积大小满足用品用具的消毒和保洁贮存要求,并易于清洁。4.以紫外线灯作为空气消毒装置的,紫外线灯波长为在200275nm,功率不小于 5 瓦特,设置在室内正中,距离地面 22.5米。5.洗涤、消毒和保洁设施应当有明显标识。(三)卫生间要求1.公共卫生间应采用水冲式,地面、墙壁、便槽等应采用易冲洗、不透水材料。2.厕所内便池宜为蹲式,采用座式的应提供一次性卫生座垫。厕所内应有独立的排风设施,机械通风设施不得与空调管道相通。厕所内应设置流动水洗手设施。3.公共卫生间应设独立的机械排气装置,并有适当照明,与外界相通的门窗应安装严密坚固、易于清洁的纱门及纱窗,外门应能自动关闭。(四
4、)贮物要求贮物间或贮物柜有足够的贮物架或贮存空间存放物品,有物品分类存放的明显标识,贮物架应当离地离墙。贮物间门、窗装配应当严密,有良好的通风、照明、防潮 设施和防病媒生物 设施。(五)通风设施要求3美容美发场所通风设施运转正常,场所内粘贴醒目的严禁吸烟标识,空气流向合理。安装集中空调系统的, 应 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的要求。使用燃煤或液化气等供热水的,应当使用强排式通风装置。(六)采光照明设施要求自然采光或照明设施良好,工作面照度不低于 150Lux。三、设备与工具要求(一)美容美发场所应当配有数量充足的毛巾、美容美发工具,美发场所毛巾与座位的数量比大于 3:1,美容场
5、 所毛巾与床位的数量比大于 10:1,美容美 发用品用具配备的数量应 当满足消毒周转需要。(二)美容、美发场所应当配备工具齐全的皮肤病患者专用工具箱,并有明显标识。(三)美容美发场所应当配备专门摆放美容美发用品、器械、工具的工作台、柜子和器械车。第二部分 操作卫生要求一、操作规程的制定与执行(一)经营者应当依据推荐的美容美发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方法(附录 1)和推荐的美容美发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清洁计划(附录 2),制定本 场所具体的卫生操作规程。(二)经营者应当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卫生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应当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操作规程,严格按规程操作。二、用品用具采购要求(一)经营者在采购各类
6、化妆品和用品用具时,应当进行登记、查验,向产品 经销商索要产品卫生质量检测报告、有效证明材料等,并妥善保存。4(二)采购的各类产品应当在保质期内,供顾客使用的化妆品应当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和化妆品卫生规范的规定。三、用品用具贮存要求(一)用品用具应当保持洁净,按服务功能和种类进行分类存放,做到专柜专用。(二)化妆品、消毒产品使用时应当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化妆品、消毒 产品应当及时清除。四、用品用具使用要求(一)美容美发用毛巾、面巾、床单、被罩、按摩服、美容用具等公共用品用具应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清洗消毒后的用品用具分类存放;直接接触顾客毛发、皮肤的美容美发器械应当一客一消毒。(
7、二)美发用围布每天应清洗消毒,提倡使用一次性护颈纸。五、公用茶具卫生要求(一)公用茶具应当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消毒后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茶具应当分开存放。保洁柜应当保持洁净,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提倡使用一次性茶具。(二)清洗消毒的茶具应当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消毒后茶具应当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六、美容、美发要求(一)从业人员工作前应当认真检查待使用的化妆品,发现有感官异常、超期以及标识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不得使用。不得自制或分装外卖化妆品。(二)从业人员应当穿着洁净的工作服,工作时不得吸烟。美容人员应当戴口罩,美容操作前清洗、消毒双手, 应当使
8、用消毒后的工具取用美容用品;理(美)发人员修面操作时,戴口罩,对患有头癣等皮5肤病的顾客,应当使用专用工具。(三)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用品用具。美容用唇膏、唇笔等专人专用,美容棉(纸)等应当做到一次性使用,胡刷、剃刀宜一次性使用。(四)美容、美发、 烫发、染 发的毛巾和工具应当分开使用,使用后分类收集、洗 涤和消毒。烫发、染 发应当在指定的工作区域 进行。(五)美容用盆(袋)做到一客一用一换,美容化妆品做到一客一套。第三部分 从业人员卫生要求一、健康管理(一)美容美发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应当经过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 后方可上岗工作,将“ 健康合格证明” 悬挂于店内明显处。(二
9、)在岗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结膜炎、性病等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之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应当调离其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二、卫生知识培训美容美发场所从业人员须接受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取得“ 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 岗工作。三、个人卫生 (一)从业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上岗时不得戴手饰、不留长指甲,做到勤洗头、勤剪发、勤剪指甲、勤换衣、勤洗澡;坚持饭前便后、工作前后洗手,坚持美容、修面 时戴口罩, 坚持操作过程中洗手消毒,坚 持工作服整齐干净。(二)从业人员不宜在工作区
10、域内食(宿),不宜在工作场所随意摆6放私人物品。第四部分 卫生管理一、卫生管理组织、人员要求(一)美容美发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该场所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对场所的卫生管理负全面责任。(二)美容美发场所应当设置卫生管理职责部门或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负责场所卫生管理的具体工作。专(兼)职卫生管理员应当具有从事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管理工作的经验。二、卫生管理工作职责(一)制定内部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依据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管理自查建议项目(附录 3)制订卫生检查计划,规定检查时间、 检查项 目及考核标准,落实奖惩措施。检查服务过程的卫生状况并记录, 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
11、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二)制订从业人员的卫生培训教育计划和考核办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卫生法律、法规、规范、 标准和场所卫 生知识、各岗位操作规程等的培训学习和考核。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管理档案。(三)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害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疾病的人员调离其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建立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卫生管理档案。(四)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的规定,及时复核、办理有关卫生证件、证明,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建立 场所卫生管理档案。(五)接受和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对本场所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不得拒绝或隐瞒。7(六)美容美发场所
12、内不得加工、制作食品。有食品经营的,应当建立索证制度,其 经营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规定。(七)参与其他保证场所卫生的有关管理工作。三、证照管理美容美发场所及从业人员证照齐全,卫生许可证悬挂在场所醒目处。四、卫生档案管理(一)美容美发场所许可申报、卫生设施设备等的基本资料。(二)美容美发场所的相关卫生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文件。(三)美容美发场所的卫生管理制度、岗位卫生责任制、卫生检查计划、检查项 目及考核标准。(四)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培训管理档案和奖惩记录。(五)美容美发场所的卫生监督监测档案,化妆品和用品用具的卫生质量检测报告、有效 证明材料等。 (六)卫生设施设备维护和公共用
13、品用具消毒的工作记录,外送洗涤消毒的,要有用品洗涤消毒记录。 五、危害健康事件报告(一)经营者应当建立危害健康事件的报告制度。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卫生管理员为责任报告人,其他人员为义务报告人。(二)一旦发生危害健康事故,经营场所报告人要在事故发生后的 24 小时以内报告当地卫生部门。(三)发生危害健康事故的场所,经营者应当立即停止相应的经营活动,及时协 助医务人员救治事故受害者,并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同时, 积极配合 卫生部门做好现场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控制健康8危害的蔓延和恶化。附录: 1.推荐的美容美发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方法2.推荐的美容美发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清洁计划3.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管
14、理自查建议项目9附录 1:推荐的美容美发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方法一、清洗方法(一)手工清洗1.去除用品用具表面的大部分污渍。2.用含洗涤剂的溶液洗净用品用具表面。3.用清水漂洗干净用品用具。(二)机械清洗按洗涤设备使用说明进行操作。二、消毒方法(一)物理消毒。包括蒸汽、煮沸、紫外线等消毒方法。1.蒸汽、煮沸消毒:煮沸 15-30 分钟,主要用于毛巾、面巾、床上用品等布、棉制品的消毒。2.紫外线消毒箱:紫外线照射强度5000/cm 2 ,照射 30 分钟,主要用于刀剪、梳子、推子、倒膜用具等中小型金属、塑料、搪瓷、竹木用品用具的照射消毒。3.红外线消毒箱:温度120,作用 30 分钟,主要用于剃刀推
15、剪等金属制品。(二)化学消毒。包括卤素类、季胺盐类、 醛类和乙醇等消毒药剂的使用,消毒后,应当用 净水冲去用品用具表面的残留消毒剂。1.氯制剂消毒:使用有效氯含量 500 mg /L 的溶液,作用 30-60 分钟,主要用于面盆、毛巾、拖鞋等非金属类、不脱色的用品用具浸泡消10毒和物体表面喷洒、涂擦消毒。2.戊二醛消毒:使用浓度 2戊二醛溶液,作用 60 分钟,主要用于剃刀、推剪等金属用品用具的浸泡消毒。3.新洁尔灭消毒:使用浓度 0.1的新洁尔灭可用于美容操作人员手部消毒和工具、器械浸泡消毒。4.乙醇消毒:使用浓度 75的乙醇可用于美容操作人员手部和高频玻璃电极、 导入(出)棒等美容器械涂擦
16、消毒。三、保洁方法(一)消毒后的用品用具要在洁净处自然晾干或烘干,不应使用毛巾擦干,以免造成再次污染。(二)清洗消毒后的用品用具应当及时放入保洁柜内贮存。四、室内空气、物体表面的消毒(在传染病流行季节时)(一)室内空气的消毒方法:1.采用 15的过氧乙酸关闭门窗熏蒸 1 小时后,开窗通风换气。消毒药剂用量:7ml/ 。2.采用 0.5过氧乙酸关闭门窗气溶胶喷雾,消毒 1-2 小时后,开窗通风换气。消毒药剂用量:20ml/。3.采用 1500mg/L 含氯消毒剂关闭门窗气溶胶喷雾,消毒 1-2 小时后,开窗通风换气。消毒药剂用量:20ml/。4.紫外线:紫外线灯每 30安装 30W 紫外线灯管 1 只,悬挂高度距地面 2-2.5 米,照射时间为 60 分钟,上班前和下班后每日 2 次。(二)物体表面消毒 消毒方法:采用 500-1000mg/L 含氯消毒剂、0.1-0.2过氧乙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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