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广州大道系统工程广州大桥扩宽工程施工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招 标 单 位:广州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日 期:2014 年 3 月2目录目录 .2投标邀请书 .3第一章 投标须知 .4一、投标须知前附表.4二、投标须知修改表.7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9(一)总则 .9(二)招标文件 .10(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1(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9(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 .21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24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24二、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31(一)总则 .31(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 .33可选办法
2、五(适合综合评估法,技术标与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 .33附表一.38第三章 合同条款 .46(另册) .46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47第六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 .64(另册) .64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65(另册) .65第八章 招标控制价 .66(另册) .663投标邀请书致: 投标人名称 贵公司已报名参加广州大道系统工程广州大桥扩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经资格审查后评为合格并获得了投标资格,如贵公司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感兴趣,请从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2014 年 月 日上午 时。请注意: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2贵公司在投标文件中,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 80
3、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担保。3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正,提交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4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招标单位:广州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江湾大酒店 C 座 11 楼联 系 人:汤先生 联系电话:020-83282671 招标代理: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 50 号之一首层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20-83492175传真号码:020
4、-83492060 邮箱:注:本投标邀请书使用 GZZB2010-007-1 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邀请书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4第一章 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声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 GZZB2010-007-1 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1 1 定义招标人(即发包人)
5、:广州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四川西南交大土木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2 2.2 工程名称 广州大道系统工程广州大桥扩宽工程施工3 2.2 建设地点 广州市广州大道广州大桥段4 2.2 建设规模既有广州大桥全桥总长 1240.2 米(含引道) ,其中桥梁长 979米,跨越珠江前航道的主、副通航孔和二沙岛,主通航孔上部结构为三跨预应力砼连续梁,最大单跨为 110 米。拟实施的广州大桥扩宽工程南起广州大桥旧收费站北侧,北至明月二路,全长约 1.73 公里。在既有广州大桥东侧新建一座长980 米、宽 24 米的新大桥及相关配套工程,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
6、量清单。5 2.2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6 2.2 质量标准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并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7 2.2 招标范围既有广州大桥全桥总长 1240.2 米(含引道) ,其中桥梁长 979米,跨越珠江前航道的主、副通航孔和二沙岛,主通航孔上部结构为三跨预应力砼连续梁,最大单跨为 110 米。拟实施的广州大桥扩宽工程南起广州大桥旧收费站北侧,北至明月二路,全长约 1.73 公里。在既有广州大桥东侧新建一座长980 米、宽 24 米的新大桥及相关配套工程,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8 2.2 工期要求 2014 年
7、5 月 1 日计划开工,施工总期:608 日历天。 9 3.1 资金来源 市财政资金10 4.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11 资格审查方式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5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12 13.1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该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13 15.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14 16.1 投标担保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缴纳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缴纳收据。缴纳方式:
8、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15 5 踏勘现场2014 年 月 日起具备踏勘条件;踏勘方式: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地点:广州市广州大道广州大桥16 8 投标答疑疑问提交时间:2014 年 月 日 12:00 时前,发送传真至020-83492060,并发送可编辑电子文件至 答疑会时间:2014 年 月 日 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17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组成一(既编制技术标,又编制经济标)18 17.1 投标文件份数方式一(要求分别编制技术标与经济标):技术标投标文件:1 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两套
9、) , 4 份副本。1 套载有施工组织相关内容的三维动画演示文件(电子文档光盘) 。经济标投标文件:1 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两套) , 4 份副本。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共为 4 包。投标时无需提供单价分析表,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天内,向招标人提供与电子版完全一致的书面的单价分析表,份数与投标文件一致。未中标的投标文件归招标人所有。19 19.1 投标文件提交及截止地点和时间收件人:广州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 2014 年 月 日 时截止时间: 2014 年 月 日 时20 20.1 开标开始时间方式二(采用综合评估法技术标与
10、经济标同时开启):开标开始时间:2014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室21 26 开标评标办法 办法五(综合评估法,技术标与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22 29.1 履约担保 方式一: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 10%。23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250156523.94 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 10114495.69 元,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4887893.65 元,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4 保修期按照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定,质量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除执行的工程质量保修书的保修期规定外,其余按国家有关规定时间保修。6项目
11、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25 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 X 从0、0.5%、1%、1.5%、2%、2.5%、3%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26 评标委员会人数 评标委员会招标人依法组建。27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计分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施工-桥梁工程排名为准,对于未有施工桥梁工程排名的投标单位,则以该项排名的基础分(40 分)计取。28 13.4、13.5.2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 29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41 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
12、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30广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施工招标项目如中标单位中标价大于工程预算财政投资评审价的,中标无效,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注: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 60 日诚信分,以下同。7二、投标须知修改表声明:本投标须知使用 GZZB2010-007-1 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下载查阅。 条款号:11.2.7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1.2.7 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1)
13、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或施工专业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招标且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 ;(2) 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总责承诺书 (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或遵守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总责承诺书的承诺书(适用于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施工专业承包招标项目) 。相关承诺书须包含以下内容: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
14、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现文:11.2.7 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1)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2) 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总责承诺书 。相关承诺书须包含以下内容: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
15、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条款号:13.5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3.5 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13.5.1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813.5.2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
16、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计算, 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 没有的材料单价,凭监理单位确认的有效发票的材料单价计算。13.5.3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率(下浮率 =(招标控制价-中标价)/招标控制价) 。13.5.4 如相关定额没有相应子目的,其计价
17、方式由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另行规定。未规定的,中标后双方协商约定。现文:13.5 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按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计价。中标人不合理、不平衡报价调整约定:13.5.1 中标综合单价小于投标限价中该项目综合单价的 80%(不含 80%)或大于投标限价中该项目综合单价的 110(不含 110%)的,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在中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调整其单价,使之趋于平衡,调整方法为:投标综合单价小于投标限价中该项目综合单价 80%的(不含 80%) ,调整至 80%;大于所投标限价中该项目综合单价 110的(不含 110%) ,调整至 110%。中标人不得有异议,否则视为中标人
18、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视为已承诺本款要求。 13.5.2 若中标人对同一编号的清单的相同清单项目所报综合单价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的综合单价做出调整,调整后的价款将作为变更计价的依据。13.5.3 工程变更使得工程量增加的,按上述调整前与调整后两者中较低单价调整变更价款;工程变更使得工程量减少的,按调整前与调整后两者中较高单价调整变更价款。13.5.4 对于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的调整,非招标人要求,中标人不得要求调整。 条款号:14.1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4.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现文:14.1 投标货币:投标报价内容涉及的费用全部以人民币表示,并保留
19、至小数点后二位数字。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以下无正文)9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声明:本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使用 GZZB2010-007-1 招标文件范本的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下载查阅。条款号:40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40. 开标和评标程序40.1 投标人递交技术标、经济标投标文件;40.2 封存经济标投标文件,技术标投标文件公开开标;
20、 40.3 技术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 40.4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 40.5 技术标评审组编写技术标评审报告40.6 对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经济标投标文件公开开标; 40.7 对经济标投标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含投标报价算术校核) ;40.8 对通过算术校核的标书的投标总报价进行评分; 40.9 经济标评审组汇总技术标与经济标得分,并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序;40.10 评标委员会向业主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现文:40. 开标和评标程序40.1 投标人递交技术标、经济标投标文件;40.2 封存经济标投标文件,技术标投标文件公开开标; 40.3 随机抽取各投标人的答辩顺序;40.4 技术
21、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 40.5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 40.6 技术标评审组编写技术标评审报告40.7 对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经济标投标文件公开开标; 40.8 对经济标投标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含投标报价算术校核) ;40.9 对通过算术校核的标书的投标总报价进行评分; 40.10 经济标评审组汇总技术标与经济标得分,并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序;40.11 评标委员会向业主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10条款号:41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41. 开标细则41.1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41.2 由招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41.3 细则4
22、1.3.1 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投标文件、经济标投标文件)至招标文件规定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地点。有关投标文件提交的事项详见第一章投标须知。41.3.2 先开技术标,经济标封存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封标室;41.3.3 在开启经济标时,对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开启其经济标投标文件;经济标开标时,投标单位代表有权出席经济标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经济标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41.4 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中心见证下当众拆封,宣读下列内容,并予以记录,记录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41.
23、4.1 技术标开标时,宣读 a、投标人名称;b、标书密封情况;c、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d、投标担保;e、项目经理(负责人)名称等主要内容以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41.4.2 经济标开标前,首先由招标人按本投标须知第 25 项规定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该工程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 X,招标人依次开启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经济标。开标时,宣读a、投标人名称;b、标书密封情况;c、投标报价等主要内容以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投标报价以数字和文字两种方式表述的,应宣读文字表述的投标报价。41.5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技术标开标记录上签字。41.6 招标人将上述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送至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现文:41. 开标细则41.1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41.2 由招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41.3 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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