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章 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 一、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 会计责任 审计责任 内容 建立和健全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保护本单位的资产安全和完整;保证提交审计的会计资料真实、合法和完整。 注册会计师应在审计报告中清楚地表达对会计报表整体的意见,并对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 关注 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一般要写入审计业务约定书中予以明确。 二、错误与舞弊 错误是指会计报表中存在的无意错报或漏报。错误主要包括: 原始记录和会计数据的计算、 抄写错误; 对事实的疏忽和误解; 对会计政策的误用。 舞弊是指会计报表中存在不实反映的故意行为。舞弊主要包括: 伪造、编造
2、记录或凭证; 侵占资产; 隐瞒或删除交易或事项; 记录虚假的交易或事项; 蓄意使用不当的会计政策。 1几个观点: ( 1)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审计时应保持职业上应有的认真和谨慎态度,根据审计准则的要求,充分考虑审计风险,通过实施必要和适当的审计程序,将会计报表中存在的严重失实的错误与舞弊揭露出来。这就是说,注册会计师如果未能将会计报表中严重失实的错误与舞弊揭露出来应负审计责任。 ( 2)由于审计测试和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固有限制,注册会计师即便完全根据独立审计准则进行审计,也不可能保证将所有错误与舞弊揭发出来,只能合理确信会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误与舞弊。所谓合理确信就是注册会计师不对会计报表的正确性
3、负责。 ( 3)注册会计师是否对未能查出的重大错弊负责,关键要看未能查出的原因是否源于注册会计师本身的过错。 2计划、实施审计时对错误与舞弊的处理及对报告的影响 计划审计时 注册会计师在编制计划时,应考虑采用适当的审计程序,以合理确信能够发现重大的错弊。 审 计过程中 注册会计师在实施计划时,应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充分关注错弊可能存在的迹象。 A:存在错误与舞弊的可能 当审计过程中发现有错弊的可能性时,注册会计师应 对其重要性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 修改审计程序或 追加审计程序。 B:发现错误与舞弊 审计过程中发现错弊,应告知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并记录于工作底稿。 一般人员重大舞弊,应向被审计单
4、位高层管理人员报告; 高层人员重大舞弊,应采取适当措施。必要时,应征求律师意见,或解除业务约定。 审计报告时 如果证实错误或 舞弊确实存在,应提请被审计单位适当处理,并考虑其对会计报表的影响。必要时,应征求律师的意见或取消业务约定。如果被审计单位拒绝调整,或适当披露已发现的重大错误与舞弊,注册会计师应视其对会计报表的影响程度,发表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以此来避免承担审计责任。 A:发现重大错弊: 审计单位已作适当调整或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发表无保留意见; 被审计单位拒绝调整或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发表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 B:无法确定对报表的影响: 注册会计师应发表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5、; 三、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成因与种类 被审计单位方面的责任 审计人员方面的责任 错误、舞弊和违反法规行为 经营失败 违约 过失 欺诈 (一)被审计单位方面的责任 1错误、舞弊和违反法规行为。 注册会计师应能为检查对会计报表有重大影响的错误和舞弊、违反法规行为提供合理的保证。 未检查出会计报表的重大错弊和违反法规行为,并不表示审计工作未按一般公认审计准则执行。 2经营失败。 审计失败:是指审计人员由于没有遵守公认审计准则而形成或提出了错误的审计意见。 审计人员被指控的原因可能是由于被审计单位的经营失败造成的,并不一定是由于其自身的审计失败。即出现经营失败时,审计失败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是否
6、遵守公认审计准则和审计意见的正确与否是判断审计失败的两个必要条件。 (二)审计人员方面的责任 审计人员可能由于违约、过失和欺诈等行为而被控告。 1违约。 2过失。过失按其程度不同可分为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两种。 普通过失,通常是指没有保持职业上应有的合理谨慎。对注册会计师而言,则是指没有完全遵循专业准则或没有按专业准则的主要要求执行审计 。 重大过失,是指没有保持起码的职业谨慎,对业务或事务不加考虑,满不在乎。对注册会计师而言,则是指根本没有遵循专业准则或没有按专业准则的基本要求执行审计。 内部控制: 如果内部控制不太健全,注册会计师应当调整实质性测试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这样,一般都能够合理
7、确信发现由此产生的报表重要错报、漏报,否则,就具有重大过失的性质。 如果内部控制本身非常健全,但由于职工串通舞弊,导致设计良好的内部控制失效。由于注册会计师查出这种错报事项的可能性相对较小,因而一般会认为注册会计师没有过失或只具 有普通过失。 3欺诈。又称审计人员舞弊。它是以欺骗或坑害他人为目的的一种故意的错误行为。 过失是一种无意的行为,欺诈是一种故意的行为,有时两者很难界定,重大过失行为往往被推定为欺诈行为,称 “推定欺诈 ”或 “涉嫌欺诈 ”。问题的性质也就发生了根本变化。由 “无意 ”推定成了 “故意 ”。 “重要性 ”和 “内部控制 ”这两个概念有助于区分注册会计师的普通过失和重大过
8、失。 重要性: 会计报表中存在重大错报事项,注册会计师运用常规审计程序通常应予以发现,但因工作疏忽而未能将重大错报事项查出来,就很可能在法律 诉讼中被解释为重大过失。 会计报表有多处错报事项,每一处都不算大,但综合起来对会计报表的影响却较大,也就是说会计报表作为一个整体可能严重失实,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认为注册会计师具有普通过失。 四、美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一般了解) (一)对委托单位的责任 在习惯法下,举证责任在原告(委托单位),即委托单位必须证明其已受到损失以及这种损失是由注册会计师的过失造成的。 (二)对第三者的责任 习惯法下:(举证责任在原告 -第三者) 原告 责任 备注 受益第三者
9、 普通过失 相当对于委托人 的责任 其它第三者 重大过失和欺诈 成文法下:(举证责任在被告 -注册会计师) 成文法 原告 责任 备注 1933 年证券法 公司证券原始购买人 普通过失 相当于受益第三者 1934 年证券交易法 买卖过公司证券的任何人 重大过失或欺诈 相当于其它第三者 五、我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因违约、过失或欺诈给被审计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可能被判负行政责任、或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这三种责任可单处,也可并处。 行政责任: 主要指行 政处罚: 对注册会计师 -警告、暂停执业、吊销证书。 对会计师事务所 -警告、没收违法所
10、得、罚款、暂停经营、撤销。 民事责任:赔偿受害人损失。 刑事责任:按有关法律程序判处一定的徒刑。 违约和过失可能负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欺诈能负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我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主要在体现注册会计师法、公司法、证券法、刑法、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等。 第二节 注册会计师如何避免法律诉讼 一、注册会计师减少过失和防止欺诈的措施 注册会计师要避免法律诉讼,就 必须在执行审计业务时尽量减少过失行为,防止欺诈行为。而要尽可能不发生过失或防止欺诈,注册会计师就应当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增强执业独立性; 2保持职业谨慎; 3强化执业监督。 二、注册会计师避免法律诉讼的具体措施 1严格遵循职业道德和专业标准的要求; 2建立、健全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 3与委托人签订业务约定书; 4审慎选择被审计单位; 5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 6提取风险基金或购买责任保险; 7聘请熟悉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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