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费税是对一些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国务院于 1993年 12月 13日颁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财政部 1993年 12月 25日颁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并于 1994年 1 月 1 日开征消费税。 消费税的特点: 1、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 2、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3、征收方法具有选择性; 4、税率、税 额具有差别性; 5、税负具有转嫁性。 一、消费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业零售金银首饰的单位和个人;委托
2、加工、委托代销金银首饰的,委托方也是纳税人。 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我国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有: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十一种商品。 三、消费税的税目税率 消费税共设置了 11个税目,在 其中的 3 个税目下又设置了 13个子目,列举了 25个征税项目。实行比例税率的有 21个,实行定额税率的有 4 个。共有 14个档次的税率,最低 3%,最高 45%。 四、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分别采用从价和从量两种计税方法。实行从价计税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税时,通常以每单
3、位应税消费品的重量、容积或数量为计税依据。 五、消费税的计税方法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 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 适用税额标准 3、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 ( 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 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
4、工费) ( 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 适 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 l 一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 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 ( 1利润率 ) ( 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六、消费税的纳税环节 1、生产环节。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由生产者于销售时纳税。其中自产自用的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 2、进口环节。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报关者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3、零售环节。金银首饰消费税由零售者在零售环节缴纳。 七、消费税的优惠 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兔税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