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余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非首创项目运维管理 采 购 文 件 招标编号: YJ2018-30 采购人: 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2018年 7月 1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 知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第四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附件 1 余姚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非首创项目运行维护管理考核办法 2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
2、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非首创项目(以下简称非首创项目)的运营、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的处理及达标排放,切实改善我市广大农村的水环境质量,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根据国务院关于 实施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的有关要求,受 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的委托, 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作为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现对 余姚 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非首创项目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如下: 1、招标编号: YJ2018-30 2、项目名称: 余姚 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非首创项目运行维护管理。 3 采购内容及服务期限 3.1 采购内容: 余姚 市农村生活污
3、水治理设施非首创项目共 77 个行政村,试点期内对泗门镇、梁弄镇二个乡镇 移交合格 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进行试点,试点期结束后对移交合格的非 首创项目进行运行维护管理。 (运维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77 个行政村的年运维费用暂估:约 684 万元,最终结算费用 =乙方实际接手工程量对应中标单价 +合同规定的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 3.2 服务期限: 暂定三 年【 试点 期内,乙方能严格履行合同, 试点期 年度 考核合格 后 , 各乡镇(街道) 可按合同约定与乙方续签 一 年运维合同;乙方能严格履行 续签的运维合同,且该合同 期内年度 考核合格 后,各乡镇(街道) 可按合同约定与
4、乙方再续签 一 年的运维合同】。 补充:试点期时长不超过 1 年,暂按 1 年计,最终试点期限以 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签发的试点时长报 告为准。 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对投标主体的要求,能够满足本次采购项目所有要求和服务;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的企业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企业,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类似业绩:投标人必须具有 2014 年 -2017 年单项合同造价在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元)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业绩、 20
5、14 年 -2017年单项合同造价在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元) 的城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业绩 2014 年 -2017 年单项合同造价在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元)的 排水管道疏通 业绩; 补充:类似业绩中投标人满足一条即可;投标人必须将上述业绩的经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合同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且有关业绩参数必须在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体现,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4)有能力满足运维作业需要的机具设备,必须有运维车辆、自有吸污车、高压清洗机等运维机械设备; (5)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6、 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3 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近 3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经全国检察系统查询有行贿行为的,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6、 公告期限 :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8年 7 月 28日 16:00 分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7、购买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售价为: 每份 300 元人民币, 缴
7、费时间:于提交投标文件时,同时缴纳标书费,以现金方式现场缴纳。 (2)、 采购文件的发售 : 投标单位必须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分网( http:/ http:/121.196.209.13:8090/login;JSESSIONID=15d2f659-4044-41ea-87ce-7c99923d621d)”在系统内找到相应的采购项目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8、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2018 年 8月 10 日 上 午 9: 00时止。 9、文件提交地点 :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余姚市丰山路 188号,具体地点详见大厅公告栏)。 10、开标时间 : 2018 年 8月 10 日
8、 上 午 9: 00 时。 11、开标地点 :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余姚市丰山路 188 号,具体地点详见大厅公告栏)。 12、投标保证金 : 人民币 壹拾贰万 元整。各供应商以本单位账户通过网上转账、支票、电汇或直接银行柜台划款等方式(不接受支付宝等第三 方支付方式),按照余姚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采购业务 费用管理 费用到账情况”模块中找到对应的采购项目,点击缴费,选择“线下转账”支付方式并提交订单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后 ,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要求自行缴纳投标保证金(详见余姚政府采购 -供应商操作手册)。 特别提醒:供应商在系统中操作不规范,使得投标保证金银行收妥抵用截止时间
9、前,保证金系统无法确认到帐而导致被认定为该项目末递交投标保证金,由此引起的后果供应商自负。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银行收妥抵用截止时间 2018 年 8月9日 10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 13、重要提示: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分别到“宁波政府采购网( )”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分网( )”上完成注册登记,否则供应商将不能有效进入招投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网 () 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分网( )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3供应商如发现采购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 相互矛盾、多种
10、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4 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做统一答复,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疑问,则视为各供应商均对此无异议。 4 本公告与采购文件内容如有不一致,以采购文件为准。 招标人: 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余姚市南雷南路 328 号合力大厦南幢 5楼 联 系 人:叶 电 话: 13486663023 5 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 知 前附表 条款 内容规定 1 项目说明 一、项目名称: 余姚 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非首创项目运行维
11、护管理 二、 报价构成: 本项目投标应以含税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人工费(含人员工资、保险、福利等)、安全文明作业、劳保用品、公众责任险、水费、电费、机械设备费、管网及设施的运行运维及维修更换费用、清淤及外运处置费、绿化运维费、耗材费、措施费、风险费、管理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服务费用) 三、项目实施地点: 余姚市内 四、 服务期限: 暂定三 年【 试点 期内,乙方能 严格履行合同, 试点期 年度 考核合格 后 ,各乡镇(街道)可按合同约定与乙方续签 一 年运维合同;乙方能严格履行 续签的运维合同,且该合同期内 年度 考核合格 后, 各
12、乡镇(街道)可按合同约定与乙方再续签 一 年的运维合同】。 补充:试点期时长不超过 1年,暂按 1年计,最终试点期限以 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签发的试点时长报告为准。 五、 采购预算 :约 684 万元。 2 合格的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对投标主体的要求,能够满足本次采购项目所有要求和服务; (2)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的企业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企业,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类似业绩:投标人必须具有 2014 年 -2017 年单项合同造价在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元
13、)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业绩、 2014年 -2017 年单项合同造价在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元)的城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业绩 2014 年 -2017 年单项合同造价在 500 万元以上(含500 万元)的排水管道疏通业绩; 补充:类似业绩中投标人满足一条即可;投标人必须将上述业绩的经招 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合同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且有关业绩参数必须在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体现,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4)有能力满足运维作业需要的机具设备,必须有运维车辆、自有吸污车、高压清洗机等运维机械设备; (5)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合同名称
14、余姚 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非首创项目运行维护管理采购合同 4 投标 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日起 60 天。 5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壹拾贰万 元整。各供应商以本单位账户通过网上转账、支票、电汇或直接银行柜台划款等方式(不接受支付宝等第三方支 付方式),按照余姚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采购业务 费用管理 费用到账情况”模块中找到对应的采购项目,点击缴费,选择“线下转账”支付方式并提交订单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后 ,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要求自行缴纳投标保证金(详见余姚政府采购 -供应商操作手册)。 6 特别提醒:供应商在系统中操作不规范,使得投标保证金银行收妥抵用截止时间前,保证金系统无法确认
15、到帐而导致被认定为该项目末递交投标保证金,由此引起的后果供应商自负。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银行收妥抵用截止时间 2018年 8 月 9 日 10 时 00分 (北京 时间) 。 6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副本 6 份。 同时提供电子版的投标文件一份(内容包含书面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盘或光盘皆可。 7 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8 投标文件接收单位: 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余姚市丰山路 188 号,具体地点详见大厅公告栏 9 开标时间: 2018 年 8月 10 日 上 午 9: 00时 开标地点:余姚市丰山路 188 号,具体地点详见大厅公
16、告栏 10 投标方案讲解安排: (本项目不采用 ) 11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投标人认为有必要 的需自行对规划区域和周边环境进行踏勘,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1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3 其他说明: 本项目投标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方 (中标方 )承担,未中标单位不设补偿费。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源,投标人在此基础上作出的推论、理解、结论概不负责。 各投标人的本次投标成果,无论是否中标,均归招标人所有。投标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此予以承诺。 投标人应对投标内容所涉及的一切知识产权承担责任,并负责保护采购单位的利益不受损害,一
17、切由于侵权引起的法律、诉讼、 裁决和所发生的费用均与采购单位无关。 7 一、总则 1 项目说明 1.1 项目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以下称“前附表” )第 1项所述。 1.2 采购单位 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本项目的采购人, 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为采购代理机构,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为监督管理部门,自愿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公司为投标人,经评审产生并经批准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中标人为服务商 (合同中的乙方 )。 1.3 潜在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必须按照国家保密法以及保密工作的相关规定,对招标文件内容应 承担保密义务, 维护 采购人的权益, 发生 窃、泄密事件潜在投
18、标人 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 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已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 1.5 投标人须对所投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 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 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 服务商 应承担相应后果, 并负责赔偿。 服务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 购人所有。 2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3 定义 3.1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19、第 2条。 3.2 运维标准和要求 设施运维管理工作的开展需符合以下要求: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DB33/ 707-2008); 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 CJJ 6-2009 ); 城镇系统电气与自动化工程技术规程( CJJ 120-2008); 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技术规范( DGTJ08-2100-2012 ); 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 (CJJ 68-2016);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8-2008);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41-2008); 混凝土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15); 膜生物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
20、规范( HJ 2010-2011) ; 浙江省生活污水人工湿地处理工程技术规程; 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服务机构管理导则(试行); 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厌氧处理终端运维导则(试行); 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技术导则等。 终端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原设计标准并符合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排放标准( DB 33/973-2015)。 承包人应对污水设备设施应急、突发事件(如接到 群众报障、报修及反应电话等事件等)及招标人委托的其他任务及时响应,并在半小时内到达现场,制定针对性的实施方案,做好应急处置事项。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涉及投标的一切费用 。 4.2 投标
21、报价需体现或相应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8 包括前期沟通、后期服务、人员的相关费用、税金等所有费用。 4.3 招标代理费用 4.3.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单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单位。(招标代理费计算方法:以中标总额为基数 参照 发改价 2011534号文件和国家计委计价【 2002】 1980号规定的 收费标准 ,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费) 。 4.3.2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日起 5个工作日内向本招标代理公司支付招标服务费,确认到帐后领取中标通知书。 4.3.3.户名: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余姚分公司 账号: 3303030120100016760
22、开户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 9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第四部分 应提 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第五部分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5.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包括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等。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没有从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招标文件的解释 6.1 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有疑点或要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
23、要与招标人进行技术交流时,将疑点和要求澄清内容在投标截止之日前 15 天内用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 注明日期。如有必要,采购人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标明问题查询的来源),以更正公告的方式在发布过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 6.2 投标单位若认为招标文件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招标文件的答疑阶段提出,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投标单位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受理针对招标文件的相关质疑和投诉。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则在发布过招标公告的网站发布更正公告
24、以此来通知潜在投标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对采购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因受招标文件的修改而影响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应酌情推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8. 投标报价 8.1 暂定三 年【 试点 期内,乙方能严格履行合同, 试点期年度 考核合格 后 ,各乡镇(街道)可按合同约定与乙方续签 一 年运维合同;乙方能严格履行 续签的运维合同,且该合同期内 年度 考核合格 后, 各乡镇(街道)可按合同约定与乙方再续签 一 年的运维合同】。 补充:试点期时长不超过 1 年,暂按 1 年计,最终试点期限以 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签发的试点时长报告为准。 8.2 报价 投标单位按采购 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结合作业地段实际和企业自身实力自主报价并将涉及到的费用按单项列出清单。费用包括: (1)作业成本经费。含人员工资、材料采购、车辆运行成本等。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市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相关规定必须落实职工劳保福利待遇,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与住房公积金等,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利。 (2)合理利润及法规要求涉及的保障费用。 (3)投标 (开标 )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人应在投标 (开标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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