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共绍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绍市委人领 2018 6 号 关于印发绍兴市人才新政操作细则的通知 市级各部门,各区、县(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为认真落实 关于加强高层次科技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绍市委 发 2016 38 号)、高水平建设人才强市三年行动计划(绍市委发 2017 106号) 等 文件精神,现将 绍兴市人才新政 操作细则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 落实 。 中共绍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8 年 7 月 11 日 I 绍兴市人才新政操作细则 目 录 一、人才引进培养 (一) 绍兴 “海内外英才计划 ”人才项目资助 ( 1) (二)
2、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海内外英才计划”人才项目扶持、人才补助 ( 5) (三) “千人计划 ”人才资助奖励 ( 9) (四) 企业引进 “海外工程师 ”年薪资助 ( 17) ( 五 )引智项目配套资助 ( 20) ( 六 )浙江(绍兴)外国 专家工作站资助 ( 21) ( 七 )引进重点技术创新团队资助 ( 23) ( 八 )新引进领军人才创业项目资助 ( 27) ( 九 )企业新引进领军人才薪酬补助 ( 29) ( 十 ) 专家 津贴 ( 32) ( 十一 )企业新引进高级人才、副高及高级技师津贴 ( 35) (十 二 )国家级、省级领军人才奖励 资助 ( 38) (十 三 )省领军型创新创业
3、团队配套资助 ( 39) (十 四 )科学技术获奖成果奖励 ( 40) (十 五 )市级重点创新团队资助与奖励 ( 40) (十 六 )市级评定的人才项目奖励 ( 41) (十 七 )海外引才工作站工作经费 ( 42) (十 八 )企业委托猎头机构引才前期费用补贴 ( 45) (十 九 )引才奖励 ( 48) ( 二十 )技术转移资助 ( 51) ( 二十一 )院士 ( 专家 ) 工作站资助 ( 54) (二十 二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站资助 ( 56) (二十 三 )博士后 科研资助、生活补助和安家补助 ( 56) 二、人才创业扶持 (二十 四 )银行贷款贴息 ( 60) II (二十 五
4、)纳税销售奖励 ( 63) (二十 六 )引入创业投资资助 ( 65) (二十 七 )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融资风险补偿 ( 67) (二十 八 )创业投资机构补贴 ( 70) (二十 九 )创业投资机构负责人奖励 ( 73) ( 三十 )技术成果转化资助 ( 76) ( 三十一 ) 以商标、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等非货币财产入股创办企业 ( 79) (三十 二 ) “创新券 ”支持 ( 81) (三十 三) 税收优惠 ( 84) (三十 四 )优先列入市自主创新与优质产品目录 ( 88) (三十 五 )自主创新和优质产品优先采购 ( 89) 三、人才服务保障 (三十 六 )人才房票补贴 ( 92) (
5、三十 七 )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 ( 101) (三十 八 )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 ( 103) (三十 九 )引进领军人才特设岗位 ( 106) ( 四十 )申请入驻人才驿站 落实 事业身份 ( 108) ( 四十一 )引进人才重新建档 ( 112) (四十 二 )海外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定 ( 114) (四十 三 )引进人才居留落户 ( 114) (四十四 )出入境签证 ( 118) (四十 五 )车驾管理服务 ( 120) (四十 六 )高层次人才 “绿卡 ” ( 121) (四十 七 )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 ( 124) (四十 八 )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 ( 127) (四十 九 )
6、 “偏才 ”、 “专才 ”认定 ( 127) ( 五十 )绍兴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 ( 131) 四、附则 ( 132) 1 绍兴市人才新政 操作细则 一、人才引 进培养 (一)绍兴“海 内 外英才计划”人才项目资助 1 资助对象与标准 ( 1)创业人才项目:对入 选绍兴“海 内 外英才计划” A 类、 B类、 C 类的创业人才项目,分别给予 500 万元、 300 万元、 200 万元资助。 完成企业注册且实到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 万元、团队成员到位且项目正式启动后,给予 50%的资金资助;创业人才自有资金及风投资金实际投入或累计销售额达到政策资助总额后拨付剩余的50%资金资助。 ( 2)
7、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对入选绍兴“海 内 外英才计划” A 类、B 类、 C 类的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分别按引进人才年薪的 70%、 60%、50%给予企业引才薪酬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60 万元、40 万元,补助时间不超过 5 年。 ( 3)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对入选绍兴“海 内 外英才计划” A 类、B 类、 C 类的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参照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的企业引才薪酬补助比例,每年最高分别不超过 50 万元、 30 万元、 15 万元,补助时间不超过 3 年。 人才新政出台前 (指 2016 年 6 月 18 日前,下同) 落户 的 绍兴 “海外英才计划 ”人才 项目资助额度按原
8、有政策执行, 尚未兑现的资助资金可按本操作细则兑现落实。 上述资助补助经费,由人才所在区(开发区)政府(管委会)承担。 2 受理部门 越城区(高新区 、袍江开发区 )、柯桥区、上虞区 、滨海新城 2 3 办理程序 ( 1)申请。 绍兴 “海 内 外英才计划 ”创业 人才 项目 达到相应资助条件后,由人才所在企业向落户地提出申请 , 创新人才 项目 可按年度或季度申请拨付; ( 2)审核。人才落户地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情况进行 审查或 实地 评估后, 确定资助额度; ( 3)拨付。审核通过后,由人才落户地将资金拨付到人才所在企业,同时报市委人才办备案。 4 申请材料 ( 1)创业人才项目:绍兴
9、“海 内 外英才计划”创业人才项目资助资金申请表 ; 企业 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审核后返还) , 验资报告 (申请第二笔资助时需提供 能 证明资金实际投入 或 累计销售额的审计报告 ); ( 2)创新人才项目:绍兴“海 内 外英才计划” 创新人才资助资金申请表,一般以 劳动合同 ( 人才与企业 需作出 真实性承诺)明确的 年薪为准核算资助额度 ; 如 还 有其他形式收入需计入年薪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科技成果转化奖励、项目绩效奖励、股权分红等,除工资外其他以现金形式支付的需提供人才本人签字及所在企业盖章的证明材料)。 5 办理时限 受理后 20 个工作日内办结。 6 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10、市人力社保局人才服务综合平台,联系电话: 85224983; 越城区(高新区、袍江开发区) 委人才办,联系电话: 88519576; 滨海新城科创中心,联系电话: 89181236; 柯桥区委人才办,联系电话: 84119148; 上虞区委人才办,联系电话, 82212727。 3 附件 1: 绍兴 “海 内 外英才计划 ”创业人才项目 资助资金申请表 企业名称 (盖章) 法人代表 企业开户 银 行 基本账户及账号 入选人才 姓 名 身份证或护照号码 入选批次 第 批创业人才项目 A 类 B 类 C 类 申请资助 金额 已 完成企业注册且实到注册资金 元、团队成员已到位且项目已正式启动,申请
11、拨付资助总额的 50%,共计¥ ,大写 。 自有资金及风投资金实际投入已达 元,或累计销售额已达到 元,申请拨付剩余的 50%资金资助, 共计¥ ,大写 。 入选人才签字: 年 月 日 各区职能部门或市直开发区审定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4 附件 2: 绍兴“海 内 外英才计划”创新人才项目 资助资金申请表 企业名称 (盖章) 法人代表 企业开户 银 行 基本账户及账号 入选 人才 姓 名 身份证或护照号码 入选批次 第 批创新人才( 长期 短期 )项目 A 类 B 类 C 类 申请企业引才薪酬补助金额 累计获批企业引才薪酬补助¥ ,大写 。 本次申请企业引才薪酬补助¥ ,大写 。 薪酬
12、情况及提供的证明材料属实。 入选人才签字: 人才引进企业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各区职能部门或市直开发区审定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5 (二)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海内外英才计划”人才项目扶持、人才补助 1资助、补助对象与标准 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新引进的科技领军人才申报 绍兴“海内外英才计划” ,入选人才按项目扶持、人才补助各 50%的比 例给予相应类别的资助。 对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新引进的科技领军人才入选“绍兴海内外英才计划 ” A 类、 B 类、 C 类 创新人才项目 的 ,按项目进展情况分别给予 为期 5 年 每年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30 万元、 20
13、万元的项目资助;同时 ,分别 给予人才 个人 为期 5 年 每年 50 万元、 30 万元、 20万元的 人才 补助。 资助、补助经费由人才单位所在区(开发区)政府(管委会)承担,市 属 单位由市财政承担。 2受理部门 市人力社保局、 越城区(高新区、袍江开发区) 、 滨海新城、 柯桥区、上虞区 3.办理程序 ( 1) 申 请。市委人才办公布绍兴“海内外英才计划” 入选名单后 ,由人才所在单位每年向落户地提出申请 , 其中市属单位向市人力社保局申请 ; ( 2) 审核。人才落户地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情况进行 审核或 实地评估后 , 确定资助额度; ( 3) 拨 付。审核通过后,由人才落户地
14、或市人力社保局 将 项目资助 资金拨付到人才所在单位、 人才补助资金直接拨付给人才本人,同时报市委人才办备案。 4申请材料 ( 1)项目资助: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海内外英才计划 ”人6 才项目 扶持 资金申请表 ,人才项目进展情况报告 ; ( 2)人才补助: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海内外英才计划 ”人才补助资金申请表 。 5办理时限 受理后 20 个工作日内办结。 6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市人力社保局人才服务综合平台,联系电话: 85224983; 越城区(高新区、袍江开发区) 委人才办,联系电话: 88519576; 滨海新城科创中心,联系电话: 89181236; 柯桥区委人才办,联系电话: 84119148; 上虞区委人才办,联系电话, 8221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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