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0 年海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 西部计划指南 一、问:今年西部计划在我省招募的方式及服务内容? 答:“西部计划”是由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共同组织实施的。今年将按照公开招募、志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从我省各高校中招募 55 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五指山市、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以及三亚市的部分贫困乡镇从事为期 1至 3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基层检察以及开发性金融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 二、问:我想参加西部计划,如何报名? 答: 1、网上报名。 西部计划 报名 时间 为: 5 月 6 日 5 月 26日, 拟 报名学生可登录海南共青
2、团网站( http:/)或西部计划网站 (http:/)查看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 ,按自愿选择,填报 3 个意向服务岗位,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 2、交表。 5 月 26 日前 ,报名登记表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交到本校项目办(高校项目办设在校团委)。 3、审核。高 校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及时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后,在“招募管理信息系 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三、问:如何从报名的毕业生中开展选拔工作,确定招募指标? 答: 1、选拔、确认。 5 月 下 旬起,高校项目办在省项目办指导下选拔志愿者并上报省项目办。省项目办根
3、据报名情况和选拔要求,进行第一轮选拔工作后,将选拔名单书面通知高校项目办。高校项目办按照拟录取名单,面试并核实拟录取学生的思想动态、即往病史等情况,并将最终确认的拟录取名单书面反馈给省项目办。 2、 体检。 6 月 5 日前,省项目办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由各高校项目办组织本校入选的报名者进行集中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在本校及时调换。 3、公示、签定 协议。 6 月中旬,高校项目办公布录取志愿者名单并在全校公示 3 天。若无异议,高校项目办及时与其签定招募协议,并将志愿者名单上报省项目办。 4、汇总上报。省项目办审核本省录取的志愿者名单,上报全国项目办。 5、审定确认。 6 月下旬,由全国项目办汇
4、总入选志愿者名单,经审查后报全国领导小组审定,并向社会公布。 四、问:西部计划的报名条件及政策支持有哪些? 答: 2010 年省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均可报名参加(具体条件参考中部计划指南) 。 西部计划与海南省大学生志愿者中部支教计划享受同等政策待遇,详 细政策说明见中部支教计划指南。 五 、中部支教计划与西部计划有什么不同? 中部支教计划是全国西部计划的地方项目,中部支教计划和西部计划均由海南省中西部计划项目办组织实施。两项计划志愿者的待遇、享受的优惠政策均一样,只是在招募对象、服务地及服务项目上有所不同。全国西部计划的服务岗位包括:支医、支教、支农、开发性金融、
5、基层青年工作志愿服务专项行动 ,而中部计划为支教专 项 计划。 2010 年海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 中部支教计划指南 一、什么是海南省大学生志愿者中部支教计划? 海南省大学生志愿者 中部支教计划是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地方项目,由共青团海南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省发展与改革 委员会 联合组织实施,今年将按照公开招募、志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从 省 内各普通高等学校及省外高等院校海南生源中招募 91 名大学毕业生到我省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的乡镇从事为期 1-3 年的支教志愿服务工作。 二、中部支教计划的服务地有哪些? 中部支教计划拟派遣的服务地为:东
6、方市、临高县、定安县、屯昌县、琼中黎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等 8 个市县。 三、中部支教 计划的报名条件有哪些? 1、 2009 年、 2010 年毕业的省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009 年、 2010 年毕业的省外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的海南省生源毕业生。 2、政治素质要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3、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在校期间表现较好,无违纪行为发生。 4、具有志愿服务理念和乐于奉献的精神。 5、具有吃苦耐劳、脚踏实地的意志和品格。 6、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较好的个人修养。 7、 身体健
7、康状况良好,符合省项目办制定的健康状况要求。 四、如何 报名参加中部支教计划? 中部支教计划报名时间为 5 月 6 日 5月 26 日,报名学生可登录 海南共青团网站( http:/) ,阅读报名须知后,在线填写报名表,下载打印后交各高校项目办。(注:省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将报名表邮寄或传真到省项目办;往届毕业生须直接到省项目办交表报名,报名时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原件,留存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 五、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1、服务期间享受的政策 (一) 志愿者服务期间 享受 1000 元 /月的生活、交通补贴(其中省财政支付 800 元 /月,市县财政支付 200
8、元 /月),以及一定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补助等。 服务单位应向志愿者提供住宿等必要的生活条件。 (二)服务期间 计算工龄 ,大学生志愿者党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市县团委。志愿者的户口和档案在服务期间按国家相关规定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与有关市县人才交流中心统一免费管理。本人要求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按规定保留两年,在此期间,档案管理机构对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本人要求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按照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服务期满后,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就业手续。服务期满落实工作单位后,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三)在符合基本条
9、件的情况下,志愿者可优先评为学校优秀 毕业生;对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中西部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四)志愿者服务期间,可依据国家规定的最低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参加专业技术 职务 资格评定或考试,其服务年限可计入基层工作经历,计算为专业工作年限。 (五)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及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规定的支医大学生,由试用医疗机构出具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在服务地报名参加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考试。各地卫生部门协调落实试用医疗机构,试用医疗机构为当地县级以上医院或配有能够指导大学生开展医疗活动的年资较高的执业医师的乡镇 卫生院。 (六)志愿者服务期间,在具备相应任职资
10、格前提下 ,也可兼职担任所在乡镇团委副书记、 中小学副校长、乡镇医院副院长、乡镇农技推广站副站长 及其它 方面 的管理 工作。对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乡镇一级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七)对于上学期间办理助学贷款,服务期间还贷确有困难的,各高校应积极协调银行等有关方面,为其延期还贷提供帮助。有条件的高校可拿出部分奖学金用于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参加海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享受的政策 (一)服务期满,被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在编制内录(聘 )用的,其服务期限计算为连续工龄。 (二)服务期满,被指定服务的 11 个市县及三亚的部分贫困乡镇的国家机关录用或国有事业单
11、位聘用的,试用期间执行试用(见习)期满后的工资待遇,试用期满,按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工资待遇。 (三) 具 备保送研究生资格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中西部计划,服务期满一年,表现优秀,按照一定条件、名额和程序进行考核、推荐,可免试读研。 (四)服务期满 1 年考核合格,报考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各高校出台的政策如优于此政策则参照高校政策。 (五)服务期满 1 年考核合格, 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公务员或选调生。报考指定服务的 11 个市县及三亚的部分贫困乡镇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总分(综合成绩)加 5 分;报考省直机关及其他市县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2、若录用为公务员,基层服务年限可视同新录用公务员下基层锻炼年限。报考除海口以外市县选调生的,笔试总分(综合成绩)加 3 分。 (六)指定服务的 11 个市县及三亚的部分贫困乡镇的事业单位满编且急需具有符合条件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时,可由市县机构编制部门报省机构编制部门同意后,采取核定过渡编制的形式先调入,待单位自然减员时冲销过渡编 制。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考虑接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国有企事业单位对外公开招聘人员时,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志愿者。 (七)根据工作需要, 指定服务的 11 个市县及三亚的基层检察院在有编制空缺情况下,可按照一定组织程序,采取笔试、面试
13、、考核的方式定向从服务期满的志愿者中招录工作人员。 (八)服务期满 1 年考核合格,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我省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被录取后,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的服务期可折算为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 位计划 的服务期。 (九)服务期为 1 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团中央(团省委)授予中国(海南)青年志愿服务铜奖奖章。服务期为 2 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团中央(团省委)授予中国(海南)青年志愿服务银奖奖章,表现特别优秀的推荐团中央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奖章,推荐参加海南青年五四奖章、海南十大杰出青年等评选。 (十)服务期
14、满,对志愿者作出鉴定,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享受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的依据。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留在当地 工作,服务单位或本地区同意接收,服务市县应予以妥善安置;团委、组织、人事等部门要为大学生志愿者建立专门的人才库,广泛收集各类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引导用人单位接收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志愿者。要有针对性地为大学生志愿者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帮助其落实就业单位。 报名时间: 2010 年 5 月 6 日 5 月 26 日 报名地点:所在学校的项目办(设在校团委) 报名网页: 海南共青团网站( http:/) 西部计划网站( ) 联系电话: 0898-65316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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