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 服务器、扫描仪、交换机协议供货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PBC-2017031 采 购 人: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 1 月2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七章 项目需求及有关要求 3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的委托,就中 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服务器、扫描仪、交换机协议供货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现正式邀请贵单位参加 本项目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
2、编号: 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服务器、扫描仪、交换机协议供货项目 2、招标编号: PBC-2017031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 主要采购内容: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服务器、扫描仪、交换机协议供货项目 。 2、 协议期限: 2 年。 3、供货地点: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 4、 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人且符合以下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投标人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要求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会计师印章);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3、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6)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 ( 7)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
4、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中小微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六、招标文件获 取 4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8 年 1 月 11 日至 2018 年 1 月 17 日。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 CBD 外环与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 19 楼 1910 房间) 。 3、 招标文件每 份 售价为 500 元,售后不退 。 七、投标文件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2018 年 1 月 31 日 14 时 30 分 (北京时
5、间)。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开标室(郑州市郑东新区 CBD外环与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 16 楼 1603) 。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 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21 号 联系人:焦先生、付先生 联系电话: 0371-6908985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 CBD 外环与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 19 楼 1910 房间 联系人:赵先生、赵女士 联系电话: 0371-69092157 邮箱: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 河南豫信招标
6、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 1 月 11 日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内 容 说 明 1.2 项目名称: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服务器、扫描仪、交换机协议供货项目 1.3 招标编号: PBC-2017031 1.4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主要采购内容: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服务器、扫描仪、交换机协议供货项目。 2、协议期限: 2 年。 3、供货地点: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 心支行 4、 质量要求:合格 2.1 采购人: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21 号 联系人:焦先生、付先生 联系电话: 0371-69089851 2.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
7、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 CBD 外环与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 19 楼 1910 房间 联系人:赵先生、赵女士 联系电话: 0371-69092157 邮箱: 2.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人且符合以下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投标人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要求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会计师印章; 如截至到开标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须提供近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8、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6 名单;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6)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 7)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9、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 投标语言:中文,投标人提 供的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中文译本。 投 标 报 价 和 货 币 15 投标报价: 供货清单中各品种的数量暂按 1 台报价 。 15.6 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16 投标货币:人民币。 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 和 递 交 17.1 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 2、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要求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会计师印章);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说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
10、金的证明材料; 5、信用声明函; 6、特别声明函; 7、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8、投标保证金。 18 货物技术证明文件: 1、 在货物规格一览表中应说明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参数、制造商及原产地等,交货时出具原产地证明及合格出厂证明。 2、其他技术证明文件。 19.1 投标保证金的 形式: 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转出,采用电汇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 金额: 20000 元 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7 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开户银行及 账 号如下: 开户名称: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郑州分行 账 号: 6517 6010 1548 0000 1876
11、 银行地址:郑州市金水西路与玉凤路交叉口 299 号浦发大厦 20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60 天 23 投标文件递交: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 U 盘)一份。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电子版( U 盘)需分别单独密封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现场 24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1 月 31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开标室(郑州市郑东新区 CBD外环与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 16 楼 1603) 27.1 开标时间: 2018 年 1 月 31 日 14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
12、司第二开标室(郑州市郑东新区 CBD 外环与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 16 楼 1603) 资 格 审 查 28.1 开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8.3 采购代理机构 依据以下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该投标人资格为不合格。 ( 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 2)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提供了近三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 法缴纳税收和近三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5)信用声明函及信用记录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6)特别声明函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3、; ( 7)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8)不同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或者未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 9)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评 标 29.1 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5 人单数。 8 32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 ,综合比较与评价。 投标人的评审得分为 所有 评委 评审得分 的算术平均值 , 评审得分取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按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前三名为 中标 候选人(如评审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14、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33.1 投标人若为中小企业,须对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文件规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和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省级及 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3.2 ( 1)本采购项目若含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强制采购的 产品 (具体 产品 以“”标识), 投标人 须在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选择适用产品。 ( 2)投标人须提供
15、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首页、产品清单所在页等证明材料。 35.1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确定前两名中标候选人为协议供货中标人。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组织并列的中标候选人当面按照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授 予 合 同 38 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评标综合得分在 前两名 的投标人 。 七 需要 补充 的其他 内容 43.1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43.2 评标原则: 1、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待所有投标人。 2、坚持招标文件的所有相关规定,公平评标。 9 第三章
16、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述的货物及伴随服务。 1.2 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编号 :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定义 2.1 采购人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 招标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招标活动,在招标过程中负有相应义务和责任的社会中介组织。 2.3 合格投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 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文件。 2.5 货物:指除了咨询服务以外的所有的物品、
17、设备、装置和 /或包括附件、备品备件、图纸、技术文件 、用于运输和安装的包装、培训、维修和其他类似服务的供应。 2.6 中标人:接到并接受中标通知,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投标费用 投标人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无论投标 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每家 2 万元计算,由协议供货中标人 承担。 4.知识产权 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及设计, 投标人 必须确保采购人拥有其合法的、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并免受任何侵权诉讼或索偿,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5.联合体投标 (不适用) 5.1 除
18、非本项目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外,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 5.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 5.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 投标人 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 投标人 确定资质等级。 10 5.4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 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5.5 以联合体形式
1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采购信息的发布 与本次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将在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及时发布。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构成 7.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本次招标的货物要求、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件。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七章 项目需求 及技术要求 7.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的所有事项、格式要求和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20、,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 拒绝或无效 的风险。 7.3 未按规定签署的投标文件 将导致 其投标被 拒绝或无效 。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以书面方式在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通知到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投标人在规定的 时间内未要求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 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将视其为无异议 ,开标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其对招标文件内容的质疑。 8.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以书面方式分发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投标人应在收到澄清内容后 24 小时内以书面方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8.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 1 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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