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9 外窗各朝向窗墙面积比判断表 表 19朝向 实际窗墙比 东西向有无遮阳措施 窗墙比限值东 0.12 有 0.50东向窗墙面积比满足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居住建筑节能 65%设计标准 (DBJ50-071-2010 ) 第4.2.2 条表 4.2.2 规定的有外遮阳时窗墙面积比0.50 的规定。窗墙比为组合体普通层的东向平均值,窗面积按窗洞计算且含阳台门透明部分面积。南 0.26 - 0.50南向窗墙面积比满足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居住建筑节能 65%设计标准 (DBJ50-071-2010 ) 第4.2.2 条表 4.2.2 规定的窗墙面积比0.50 的规定。窗墙比为组合体普通层的南向平均值
2、,窗面积按窗洞计算且含阳台门透明部分面积。西 0.12 有 0.50西向窗墙面积比满足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居住建筑节能 65%设计标准 (DBJ50-071-2010 ) 第4.2.2 条表 4.2.2 规定的有外遮阳时窗墙面积比0.50 的规定。窗墙比为组合体普通层的西向平均值,窗面积按窗洞计算且含阳台门透明部分面积。北 0.32 - 0.45北向窗墙面积比满足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居住建筑节能 65%设计标准 (DBJ50-071-2010 ) 第4.2.2 条表 4.2.2 规定的窗墙面积比0.45 的规定。窗墙比为组合体普通层的北向平均值,窗面积按窗洞计算且含阳台门透明部分面积。外窗构造
3、类型 1:多 腔 塑 料 型 材 Kf=2.0 框 面 积 25%(6 透 明 +9A+6 透 明 ), 传热 系 数 2.80W/m2.K,自身遮阳系数 0.86,气密性为 6 级,水密性为 3 级,可见光透射比 0.71外窗(含阳台门透明部分)传热系数判定 表 20朝向 规格型号 面积 窗墙比实际传热系数加权值w/(m2K)修正后传热系数加权值w/(m2K)传热系数K 限值w/(m2K)东 多腔塑料型材 Kf=2.0 框面积 25%6 透明+9A+6 透明 480.08 0.12 2.80 2.80 3.2外窗的传热系数满足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居住建筑节能 65%设计标准 (DBJ50-0
4、71-2010 ) 第4.2.4 条表 4.2.4 规定的当窗墙面积比0.25 时,传热系数3.20W/(*K)的标准要求。南 多腔塑料型材 Kf=2.0 框面积 25%6 透明+9A+6 透明 691.22 0.26 2.80 2.80 2.8外窗的传热系数满足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居住建筑节能 65%设计标准 (DBJ50-071-2010 ) 第4.2.4 条表 4.2.4 规定的当 0.25窗墙面积比0.30 时,传热系数2.80W/(*K)的标准要求。西 多腔塑料型材 Kf=2.0 框面积 25%6 透明+9A+6 透明 481.92 0.12 2.80 2.80 3.2外窗的传热系数
5、满足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居住建筑节能 65%设计标准 (DBJ50-071-2010 ) 第4.2.4 条表 4.2.4 规定的当窗墙面积比0.25 时,传热系数3.20W/(*K)的标准要求。北 多腔塑料型材 Kf=2.0 框面积 25%6 透明+9A+6 透明 972.43 0.32 2.80 2.80 2.5外窗的传热系数不满足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居住建筑节能 65%设计标准 (DBJ50-071-2010 ) 第 4.2.4 条表 4.2.4 规定的当 0.30窗墙面积比0.35 时,传热系数2.50W/(*K)的标准要求。凸窗透明板构造类型 2:多 腔 塑 料 型 材 Kf=2.0
6、框 面 积 25%(6 中 透 光 热 反 射+9A+6 透 明 ), 传 热 系 数 2.50W/m2.K,自身遮阳系数 0.34,气密性为 6 级,水密性为 3 级,可见光透射比 0.28凸窗透明板传热系数判定 表 21朝向 规格型号 面积 窗墙比实际传热系数加权值w/(m2K)修正后传热系数加权值w/(m2K)传热系数K 限值w/(m2K)东多腔塑料型材 Kf=2.0 框面积 25%6 中透光热反射+9A+6 透明661.86 0.12 2.50 2.50 2.88凸窗透明板的传热系数满足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居住建筑节能 65%设计标准 (DBJ50-071-2010) 第 4.2.4
7、条表 4.2.4 及第 4.2.3 条第 1 点规定的当窗墙面积比0.25 时,传热系数3.20*(1-10)的标准要求。南多腔塑料型材 Kf=2.0 框面积 25%6 中透光热反射+9A+6 透明743.58 0.26 2.50 2.50 2.52凸窗透明板的传热系数满足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居住建筑节能 65%设计标准 (DBJ50-071-2010) 第 4.2.4 条表 4.2.4 及第 4.2.3 条第 1 点规定的当 0.25窗墙面积比0.30 时,传热系数2.80*(1-10)的标准要求。西多腔塑料型材 Kf=2.0 框面积 25%6 中透光热反射+9A+6 透明661.86 0.
8、12 2.50 2.50 2.88凸窗透明板的传热系数满足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居住建筑节能 65%设计标准 (DBJ50-071-2010) 第 4.2.4 条表 4.2.4 及第 4.2.3 条第 1 点规定的当窗墙面积比0.25 时,传热系数3.20*(1-10)的标准要求。北多腔塑料型材 Kf=2.0 框面积 25%6 中透光热反射+9A+6 透明761.40 0.32 2.50 2.50 2.25凸窗透明板的传热系数不满足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居住建筑节能 65%设计标准 (DBJ50-071-2010) 第 4.2.4 条表 4.2.4 及第 4.2.3 条第 1 点规定的当 0.30
9、窗墙面积比0.35 时,传热系数2.50*(1-10)的标准要求。东、南、西向外窗(含阳台门透明部分和凸窗透明部分)遮阳系数判断表 表 22朝向夏季综合遮阳系数实际加权值夏季综合遮阳系数修正后加权值遮阳措施 窗墙面积比 夏季遮阳系数 限值东 0.33 0.33 玻璃幕墙水平 百叶遮阳 0.12 -东向外窗的遮阳系数在体形系数0.40、窗墙面积比0.25 时无限值要求。南 0.32 0.32 玻璃幕墙水平 百叶遮阳 0.26 -南向外窗的遮阳系数在体形系数0.40、0.25窗墙面积比0.30 时无限值要求。西 0.32 0.32 玻璃幕墙水平 百叶遮阳 0.12 -西向外窗的遮阳系数在体形系数0
10、.40、窗墙面积比0.25 时无限值要求。外窗的气密性判定 表 23楼 层 气密性等级 气密性等级限值第 1 层 6 级 不低于 4 级第 2 层 6 级 不低于 4 级第 3 层 6 级 不低于 4 级第 4 层 6 级 不低于 4 级第 5 层 6 级 不低于 4 级第 6 层 6 级 不低于 4 级第 7 层 6 级 不低于 6 级第 8 层 6 级 不低于 6 级第 9 层 6 级 不低于 6 级第 10 层 6 级 不低于 6 级第 11 层 6 级 不低于 6 级第 12 层 6 级 不低于 6 级第 13 层 6 级 不低于 6 级第 14 层 6 级 不低于 6 级第 15 层
11、 6 级 不低于 6 级第 16 层 6 级 不低于 6 级第 17 层 6 级 不低于 6 级第 18 层 6 级 不低于 6 级第 19 层 6 级 不低于 6 级第 20 层 6 级 不低于 6 级第 21 层 6 级 不低于 6 级第 22 层 6 级 不低于 6 级第 23 层 6 级 不低于 6 级第 24 层 6 级 不低于 6 级第 25 层 6 级 不低于 6 级第 26 层 6 级 不低于 6 级第 27 层 6 级 不低于 6 级第 28 层 6 级 不低于 6 级第 29 层 6 级 不低于 6 级第 30 层 6 级 不低于 6 级第 31 层 6 级 不低于 6 级
12、第 32 层 6 级 不低于 6 级外 窗 的 气 密 性 满 足 重 庆 市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居 住 建 筑 节 能 65%设 计 标 准 ( DBJ50-071-2010) 第 4.2.8 条 的 标 准 要 求透明玻璃幕墙的气密性判定 表 24楼 层 气密性等级 气密性等级限值第 1 层 4 级 不低于 2 级透 明 玻 璃 幕 墙 的 气 密 性 满 足 重 庆 市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居 住 建 筑 节 能 65%设 计 标 准 ( DBJ50-071-2010) 第 4.2.8 条 的 标 准 要 求采 暖 开 间 外 窗 传 热 系 数 、 遮 阳 系 数 判 断
13、 表 的 判 断 结 论 为 : 有 采 暖 空 调 开 间窗 墙 比 0.55, 传 热 系 数 未 满 足 标 准 第 5.0.1条 第 6点 的 要 求 ; 有 采 暖 开 间外 窗 的 夏 季 与 冬 季 遮 阳 系 数 未 同 时 满 足 标 准 第 4.2.4条 表 4.2.4注 3点 的 要 求 。注 : 详 细 内 容 见 居 住 建 筑 规 定 性 指 标 计 算 报 告 书 附 件 1表 1。2.10 户门户门构造类型 1:节 能 外 门 , 传 热 系 数 2.47W/m2.K户门 表 25户门类型 规格型号 传热系数 指标限值户门 1 节能外门 2.47 2.50户 门
14、 满 足 重 庆 市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居 住 建 筑 节 能 65%设 计 标 准 ( DBJ50-071-2010) 第 4.2.1 条 表 4.2.1 规 定 的 K 2.50W/( *K) 的 标 准 要 求 。2.11 套间通风每 套 住 宅 通 风 开 口 面 积 与 地 板 面 积 的 比 例 判 断 表 的 判 断 结 论 为 : 所 有 开间 的 通 风 开 口 面 积 占 地 板 轴 线 面 积 的 比 例 均 满 足 标 准 第 4.1.5条 的 要 求 。注 : 详 细 内 容 见 居 住 建 筑 规 定 性 指 标 计 算 报 告 书 附 件 1表 2。2.1
15、2 房间通风外 窗 可 开 启 面 积 占 地 板 面 积 的 比 例 判 断 表 的 判 断 结 论 为 : 所 有 房 间 外 窗 的可 开 启 面 积 占 房 间 地 板 轴 线 面 积 的 比 例 均 满 足 标 准 第 4.1.5条 的 要 求 。注 : 详 细 内 容 见 居 住 建 筑 规 定 性 指 标 计 算 报 告 书 附 件 1表 3。3 规 定 性 指 标 校 核 结 果各分项指标校核情况 表 26建筑构件 是否达标体形系数不满足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居住建筑节能 65%设计标准 (DBJ50-071-2010) 第 4.1.3 条表 4.1.3 的标准要求。0.41(0
16、.40)屋顶的热工值满足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居住建筑节能 65%设计标准 (DBJ50-071-2010) 第 4.2.1 条表 4.2.1 的标准要求。外墙热工值不满足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居住建筑节能 65%设计标准 (DBJ50-071-2010) 第 4.2.1 条表 4.2.1 的标准要求。k=1.10(1.00)分户墙的传热系数满足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居住建筑节能 65%设计标准(DBJ50-071-2010) 第 4.2.1 条表 4.2.1 的要求。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的传热系数满足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居住建筑节能 65%设计标准 (DBJ50-071-2010) 第
17、 4.2.1 条表 4.2.1 的标准要求。分户楼板的传热系数满足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居住建筑节能 65%设计标准(DBJ50-071-2010) 第 4.2.1 条表 4.2.1 的要求。凸窗不透明的上顶板下底板和侧板的传热系数满足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居住建筑节能 65%设计标准 (DBJ50-071-2010) 第 4.2.3 条第 3 点的标准要求。与土壤直接接触的地面的传热阻值满足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居住建筑节能 65%设计标准 (DBJ50-071-2010) 第 4.2.12 条的标准要求。东向窗墙面积比满足规范要求。 南向窗墙面积比满足规范要求。 西向窗墙面积比满足规范要求。 北
18、向窗墙面积比满足规范要求。 东向外窗(含阳台门透明部分)的传热系数满足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居住建筑节能 65%设计标准 (DBJ50-071-2010) 第 4.2.4 条表 4.2.4 的标准要求。南向外窗(含阳台门透明部分)的传热系数满足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居住建筑节能 65%设计标准 (DBJ50-071-2010) 第 4.2.4 条表 4.2.4 的标准要求。西向外窗(含阳台门透明部分)的传热系数满足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居住建筑节能 65%设计标准 (DBJ50-071-2010) 第 4.2.4 条表 4.2.4 的标准要求。北向外窗(含阳台门透明部分)的传热系数未满足重庆市工程建
19、设标准-居住建筑节能 65%设计标准 (DBJ50-071-2010) 第 4.2.4 条表 4.2.4 的标准要求。k=2.80(2.50)东向凸窗透明板的传热系数满足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居住建筑节能 65%设计标准(DBJ50-071-2010) 第 4.2.4 条表 4.2.4 及第 4.2.3 条第 1 点的标准要求。南向凸窗透明板的传热系数满足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居住建筑节能 65%设计标准(DBJ50-071-2010) 第 4.2.4 条表 4.2.4 及第 4.2.3 条第 1 点的标准要求。西向凸窗透明板的传热系数满足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居住建筑节能 65%设计标准(DBJ5
20、0-071-2010) 第 4.2.4 条表 4.2.4 及第 4.2.3 条第 1 点的标准要求。北向凸窗透明板的传热系数未满足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居住建筑节能 65%设计标准 (DBJ50-071-2010) 第 4.2.4 条表 4.2.4 及第 4.2.3 条第 1 点的标准要求。k=2.50(2.25)东向外窗综合遮阳系数满足规范要求。 南向外窗综合遮阳系数满足规范要求。 西向外窗综合遮阳系数满足规范要求。 外窗的气密性满足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居住建筑节能 65%设计标准 (DBJ50-071-2010) 第 4.2.8 条的标准要求。透明玻璃幕墙的气密性满足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居住
21、建筑节能 65%设计标准(DBJ50-071-2010) 第 4.2.8 条的标准要求。有采暖空调开间窗墙比0.55,传热系数未满足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居住建筑节能 65%设计标准 (DBJ50-071-2010)第 5.0.1 条第 6 点的要求。k=2.80(2.50)有采暖开间外窗的夏季与冬季遮阳系数未同时满足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居住建筑节能 65%设计标准 (DBJ50-071-2010) 第 4.2.4 条表 4.2.4 注 3 点的要求。夏季sw=0.35(0.25)冬季sw=0.35(0.60)户门的传热系数满足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居住建筑节能 65%设计标准 (DBJ50-07
22、1-2010) 第 4.2.1 条表 4.2.1 的标准要求。所有开间的通风开口面积占地板轴线面积的比例均满足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居住建筑节能 65%设计标准 (DBJ50-071-2010) 第 4.1.5 条的要求。所 有 房 间 外 窗 的 可 开 启 面 积 占 房 间 地 板 轴 线 面 积 的 比 例 均 满 足 重 庆市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居 住 建 筑 节 能 65%设 计 标 准 ( DBJ50-071-2010) 第 4.1.5 条 的 要 求 。规范说明:结 论 : 规 定 性 指 标 未 全 部 满 足 重 庆 市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居 住建 筑 节 能 65%设 计 标 准 ( DBJ50-071-2010) 的 要 求 , 未 满足 重 庆 市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居 住 建 筑 节 能 65%设 计 标 准 ( DBJ50-071-2010) 第 5.0.1条 进 行 节 能 综 合 指 标 计 算 的 基本 要 求 , 因 此 不 可 以 进 行 节 能 综 合 指 标 计 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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