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人 事 工 作 简 报2013 年第 2 期(总第 40 期)北 京 大 学 人 事 部 编 2013 年 1 月 18 日2012 年度岗位绩效奖励顺利实施教职工薪酬待遇水平稳步提升2012 年 12 月底,我校顺利完成 2012 年度岗位绩效奖励工作。今年的岗位绩效奖励工作仍按照北京大学专项岗位绩效奖励实施办法(校发20102 号)的规定,由学校教务部、研究生院、科研部、社科部、组织 部等职能部门对各单位本年度的绩效按照教学、科研、综合管理分类进行综合评估。根据综合评估结果,学校核定教学科研单位、党政管理单位及教学科研支持单位绩效奖励分配额度,各单位在分配额度内实施对教职工的绩效奖励。截
2、止目前,我校年度岗位绩效奖励工作已经实施 4 年,奖励力度稳步提升,运行机制平稳,激励效果显著。年度岗位绩效奖励已经成为教职工薪酬待遇水平提升的重要手段之一。教职工薪酬待遇一直是学校人事人才工作的重点,也是各类人事人才政策的主要落脚点。由于薪酬待遇既与教职工个人利益息息相关,又影响着学校整体的稳定和发展,学校对此项工作一直给予高度重视和全力支持。2012 年 9 月,学校实施了本年度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薪酬待遇调整方案,主要调整包括: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增加在职职工职务补贴各级标准;自 2012 年 9 月 1 日起,博士后工资构成中增设2职务补贴项目;自 2012 年 1
3、月 1 日起,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预发相应额度的补贴,待国家调整离退休人员补贴文件出台后,予以冲销;离退休人员年终发放生活补贴。今年的调整覆盖面较广,在应对物价持续上涨和国家相应政策滞后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对博士后薪酬结构不协调之处也做了及时优化,促进了队伍稳定和校园和谐。自 2006 年 7 月起,全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启动,学校人事部深刻领会国家工资制度改革文件和政策的精神,以教职工的利益为出发点,把握机遇,积极 创新,在 稳定前一阶段改革成果的同时继续着力提高教职工的薪酬福利水平。特别是 2008 年以来,人事部加大了薪酬福利待遇提高的频率和力度,连续五年实施不同水平和范围的薪酬待遇调整,教 职工薪酬待遇水平稳步提升。持续稳定的薪酬待遇水平提高,促进了学校教职工队伍的和谐稳定,为加快推进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步伐提供了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