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枣庄路(东明路中州大道)工程竣工验收方案建设单位: 郑州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设计单位:郑州市市政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监理单位: 河南省豫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 河南高速发展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监督单位: 郑州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年 月 日郑州市枣庄路工程竣工验收方案一、工程概况郑州市枣庄路工程(东明路中州大道)位于郑州市区北部,为东西向城市次干路。工程起点为东明路,终点为中州大道,总长 602.506 米。道路工程:枣庄路位于郑州北郊,规划道路性质为东西方向城市支路。本次新建道路工程西起东明路,东至中州大道,全长 602.5 米,沿线分别与东明路、中州大道相交,其中东明路为同期设计道路,规划道路
2、红线 25 米,一幅路断面形式。道路规划红线为 20 米,采用一幅路断面形式,标准断面布置为:20 米(红线宽)-4.5 米(人行道)-11 米(车行道)-4.5 米(人行道) 。车行道路面设计横坡度1.5%,采用直线接抛物线型路拱,人行道设计横坡度-1.5%。道路结构设计:车行道结构总厚 60cm,其中沥青混凝土面层厚度 10cm(上面层为 4cm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AC-13C,下面层为 6cm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AC-20C) ,基层为 18cm 厚水泥粉煤灰碎石,底层为 32cm 厚水泥石灰土(分两层压实) ;人行道结构总厚 28cm,由上至下分别为 6cm 厚荷兰砖,2cm 水泥砂浆
3、垫层,20cm 厚水泥石灰土。雨水工程:管位位于道路中心,排入东风渠。检查井盖采用复合材料 700重型井盖,盖座采用球墨铸铁盖座,雨水进水井全部采用球墨铸铁箅座及复合材料水箅。雨水进水井全部采用球墨铸铁盖座及复合材料水箅子。D800 采用钢筋混凝土级承插口管,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管 150砂石基础,接口采用橡胶圈接口。检查井爬梯采用塑钢爬梯。污水工程:本次施工 D500 污水管位于道路中南 3.5 米,向北排入东风路污水管中。检查井盖、座全部采用 700 球墨铸铁盖座及复合材料井盖。污水管管材采用钢筋混凝土级承插口管,基础采用 180砂石基础,接口采用橡胶圈接口。检查井爬梯采用塑钢爬梯。本工程于
4、 2009 年 1 月 10 日开工,2009 年 5 月 6 日完工。建设单位:郑州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勘察、设计单位:郑州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监理单位:河南省豫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河南高速发展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二、验收依据1、施工图纸、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记录2、 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963、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4、建设部发布的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规定 、 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补充规定有关规定5、施工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等三、验收条件1、本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
5、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施工图设计及合同要求,提交了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经项目经理及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3、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工程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提交了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交质量检查报告,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经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质保资料。6、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7、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
6、部整改完毕。四、验收程序1、建设单位宣读验收方案。2、建设单位汇报工程情况及对参加单位各方合同履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情况的评价。3、勘察、设计单位汇报勘察、设计合同履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情况及工程质量检查报告。4、监理单位汇报监理合同履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情况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5、施工单位汇报施工情况及履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情况及工程竣工报告。6、分组进行工程实体质量、实测实量检查及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检查。7、汇总检查情况,验收组组长统一验收意见。8、主持人宣布验收结论,五大责任主体代表在竣工验收资料上签字。9、监督单位发表监督意见。五、
7、验收组织形式及验收组人员组成验收组织形式:工程验收组由郑州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工程部部长李炳灿担任验收组组长,下分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两个组,每小组又分为内业资料组和外业实测实量组。验收人员组成:由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人员组成邀请郑州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专业站对验收的程序、内容和验收人员资质进行监督。六、验收结论验收结束后,各验收小组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并填写建设工程验收记录,验收小组人员分别签字,建设单位盖章。当验收过程中发现严重质量问题、达不到竣工验收标准时,验收小组应责成有关单位全部整改,并宣布本次验收无效,重新确定时间组织竣工验收。当验收过程中发现一般性问题,验收小组可形成初步验收意见,填写有关表格,有关人员签字,但建设单位不加盖公章,验收小组责成有关单位整改,委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复查,整改完毕符合要求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郑州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