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火门新标准 GB12955-2008前 言本标准第 5 章、第 7.2 条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本标准代替 GB 12955-1991钢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 、GB 14101-1993木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本标准与 GB 12955-1991、GB 14101-1993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防火门按材质分类的内容(见 4.1) ;对防火门的耐火性能分类进行了修改,由原来按甲、乙和丙分类,改为本版按“隔热防 火门(A 类) ”、 “部分隔热防火门(B 类) ”和“非隔热防火门(C 类) ”分类 (GB 12955-1991 的 4.3、GB 14101-1993 的 4.1;
2、本版的 4.4);对防火门用材料的要求更加全面而具体,除金属材料以外的材料,增加了有关材料燃烧性能和材料燃烧烟气毒性的要求(GB 12955-1991 和 GB 14101-1993 的 5.1;本版的 5.2) ;删去对用作建筑物外门的木质防火门的耐风压变形性能,抗空气渗透性能和抗雨水渗透性能的要求;对防火锁的性能要求更为具体(GB 12955-1991 的 5.1.3、GB 14101-1993 的 5.1.4;本版的 5.3.1);对防火合页(铰链)的性能要求更为具体(GB 12955-1991 的 5.1.3 和 5.1.4、GB 14101-1993 的 5.1.4、本版的 5.3.
3、2);对闭门装置的性能要求更为具体 GB 12955-1991 的 5.1.3、GB 14101-1993 的 5.1.4、本版的 5.3.3);对防火玻璃的要求更为具体(GB 12955-1991 的 5.1.3、GB 14101-1993 的 5.1.3、本版的 5.3.7);增加了防火门的门扇质量要求和试验方法(见 5.5、6.6)增加对门扇宽度方向弯曲度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 5.7、6.8.3) ;增加了门扇与门框贴合面间隙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 5.8.2.6、6.9.3) ;增加了防火门灵活性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 5.9、6.10) ;增加了防火门可靠性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 5.10
4、、6.11) ;对防火门的门扇扭曲度试验方法有所改进(GB 14101-1993 的 6.2;本版的 6.8.2);增加了门扇与门框的搭接尺寸测量方法(见 6.9.1);增加了判定准则(见 7.2.4);增加了规范性附录 A(见附录 A);增加了规范性附录 B(见附录 B);增加了规范性附录 C(见附录 C);增加了规范性附录 D(见附录 D);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附录 C 和附录 D 均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筑构件耐火性能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8)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本标准参加起草
5、单位:深圳市蓝盾实业有限公司、沈阳强盾防火门有限公司、深圳鹏基龙电安防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美心麦森门业有限公司、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名门防火建材实业有限公司、北京光华安富业门窗有限公司、浙江唐门金属结构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华利、刘晓慧、黄伟、李博、李希全、王鹏翔、张相会、纪祥安、吕滋立、于洋、夏明宪、张明罡、纪春传、唐俊烈。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12955-1991;GB 14101-1993。请注意本标准的一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应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防火门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防火门的分类、代号与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6、、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平开式木质、钢质、钢木质防火门和其他材质防火门。其他开启方式的防火门,可参照本标准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708 冷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 709 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 1 部分: 按接收质量限 (A
7、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4823-1995 锯材缺陷(eqv ISO 1029:1974)GB/T 5823-1986 建筑门窗术语GB/T 5824 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GB/T 5907-1986 消防基本术语 第一部分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GB/T 7633 门和卷帘的耐火试验方法GB 8624-2006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T 8625-2005 建筑材料难燃性试验方法GB 9969.1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GB/T 13306 标牌GB/T 14436 工业产品保证文件 总则GB 15763.1 建筑用安全玻璃 防火玻璃GB 16807
8、防火膨胀密封件GB/T 20285-2006 材料产烟毒性危险分级GA 93 防火门闭门器JG/T 122-2000 建筑木门、木窗 QB/T 2474 弹子插芯门锁3 术语和定义GB/T 5823-1986 和 GB/T 5907-1986 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平开式防火门 fire resistant side hung doorsets由门框、门扇和防火铰链、防火锁等防火五金配件构成的,以铰链为轴垂直于地面,该轴可以沿顺时针或逆时针单一方向旋转以开启或关闭门扇的防火门。3.2 木质防火门 fire resistant timber doorsets用难燃木材或难
9、燃木材制品作门框、门扇骨架、门扇面板,门扇内若填充材料,则填充对人体无毒无害的防火隔热材料,并配以防火五金配件所组成的具有一定耐火性能的门。3.3 钢质防火门 fire resistant steel doorsets用钢质材料制作门框、门扇骨架和门扇面板,门扇内若填充材料,则填充对人体无毒无害的防火隔热材料,并配以防火五金配件所组成的具有一定耐火性能的门。3.4 钢木质防火门 fire resistant timber doorsets with steel structure用钢质和难燃木质材料或难燃木材制品制作门框、门扇骨架、门扇面板,门扇内若填充材料,则填充对人体无毒无害的防火隔热材料
10、,并配以防火五金配件所组成的具有一定耐火性能的门。3.5 其他材质防火门 other material fire resistant doorsets采用除钢质、难燃木材或难燃木材制品之外的无机不燃材料或部分采用钢质、难燃木材、难燃木材制品制作门框、门扇骨架、门扇面板,门扇内若填充材料,则填充对人体无毒无害的防火隔热材料,并配以防火五金配件所组成的具有一定耐火性能的门。3.6 隔热防火门(A 类) fully insulated doorsets在规定时间内,能同时满足耐火完整性和隔热性要求的防火门。3.7 部分隔热防火门(B 类) partially insulated doorsets在规
11、定大于等于 0.50 h 内,满足耐火完整性和隔热性要求,在大于 0.50 h 后所规定的时间内,能满足耐火完整性要求的防火门。3.8 非隔热防火门(C 类) no insulated doorsets在规定时间内,能满足耐火完整性要求的防火门。4 分类、代号与标记4.1 按材质分类及代号4.1.1 木质防火门,代号:MFM;4.1.2 钢质防火门,代号:GFM;4.1.3 钢木质防火门,代号:GMFM;4.1.4 其他材质防火门,代号:*FM。 (*代表其他材质的具体表述大写拼音字母)4.2 按门扇数量分类及代号4.2.1 单扇防火门,代号为 1。4.2.2 双扇防火门,代号为 2。4.2.
12、3 多扇防火门(含有两个以上门扇的防火门) ,代号为门扇数量用数字表示。4.3 按结构型式分类及代号4.3.1 门扇上带防火玻璃的防火门,代号为 b。4.3.2 防火门门框:门框双槽口代号为 s,单槽口代号为 d。4.3.3 带亮窗防火门,代号为 l。4.3.4 带玻璃带亮窗防火门,代号为 bl。4.3.5 无玻璃防火门,代号略。4.4 按耐火性能分类及代号防火门按耐火性能的分类及代号见表 1。4.5 其它代号、标记4.5.1 其它代号4.5.1.1 下框代号有下框的防火门代号为 k。4.5.1.2 平开门门扇关闭方向代号平开门门扇关闭方向代号见表 2。注: 双扇防火门关闭方向代号,以安装锁的
13、门扇关闭方向表示。表 1 按耐火性能分类名 称 耐 火 性 能 代 号耐火隔热性0.50 h耐火完整性0.50 h A0.50(丙级)耐火隔热性1.00 h耐火完整性1.00 h A1.00(乙级)耐火隔热性1.50 h耐火完整性1.50 h A1.50(甲级)耐火隔热性2.00 h耐火完整性2.00 h A2.00隔热防火门 (A 类)耐火隔热性3.00 h耐火完整性3.00 h A3.00耐火完整性1.00 h B1.00耐火完整性1.50 h B1.50耐火完整性2.00 h B2.00部分隔热防火门(B 类)耐火隔热性0.50 h耐火完整性3.00 h B3.00耐火完整性1.00 h
14、 C1.00耐火完整性1.50 h C1.50耐火完整性2.00 h C2.00非隔热防火门(C 类)耐火完整性3.00 h C3.00表 2 平开门门扇关闭方向代号代 号 说 明 图 示5 门扇顺时针方向关闭6 门扇逆时针方向关闭4.5.2 标记防火门标记为:示例 1:GFM-0924-bslk5 A1.50(甲级)-1。表示隔热( A 类)钢质防火门,其洞口宽度为 900 mm,洞口高度为 2400 mm,门扇镶玻璃、门框双槽口、带亮窗、有下框,门扇顺时针方向关闭,耐火完整性和耐火隔热性的时间均不小于 1.50 h 的甲级单扇防火门。 示例 2: MFM-1221-d6B1.00-2。表示
15、半隔热(B 类)木质防火门,其洞口宽度为 1200 mm,洞口高度为 2100 mm,门扇无玻璃、门框单槽口、无亮窗、无下框门扇逆时针方向关闭,其耐火完整性的时间不小于 1.00 h、耐火隔热性的时间不小于 0.50 h 的双扇防火门。4.5.3 规格防火门规格用洞口尺寸表示,洞口尺寸应符合 GB/T 5824 的相关规定,特殊洞口尺寸可由生产厂方和使用方按需要协商确定。5 要 求5.1 一般要求防火门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5.2 材料5.2.1 填充材料5.2.1.1 防火门的门扇内若填充材料,则应填充对人体无毒无害的防火隔热材料。5.2.1.2 防火门门扇
16、填充的对人体无毒无害的防火隔热材料,应经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检验达到 GB 8624-2006 规定燃烧性能 A1 级要求和 GB/T 20285-2006 规定产烟毒性危险分级 ZA2级要求。5.2.2 木材5.2.2.1 防火门所用木材应符合 JG/T 122-2000 第 5.1.1.1 条中对 ( 中)级木材的有关材质要求。5.2.2.2 防火门所用木材应为阻燃木材或采用防火板包裹的复合材,并经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按照 GB/T 8625-2005 检验达到该标准第 7 章难燃性要求。5.2.2.3 防火门所用木材进行阻燃处理再进行干燥处理后的含水率不应大于 12 %;木材在制成防火门
17、后的含水率不应大于当地的平衡含水率。5.2.3 人造板5.2.3.1 防火门所用人造板应符合 JG/T 122-2000 第 5.1.2.2 条中对( 中)级人造板的有关材质要求。5.2.3.2 防火门所用人造板应经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按照 GB/T 8625-2005 检验达到该标准第7 章难燃性要求。5.2.3.3 防火门所用人造板进行阻燃处理再进行干燥处理后的含水率不应大于 12 %;人造板在制成防火门后的含水率不应大于当地的平衡含水率。5.2.4 钢材5.2.4.1 材质a) 防火门框、门扇面板应采用性能不低于冷轧薄钢板的钢质材料,冷轧薄钢板应符合GB/T 708 的规定。b) 防火门
18、所用加固件可采用性能不低于热轧钢材的钢质材料,热轧钢材应符合 GB/T 709 的规定。5.2.4.2 材料厚度防火门所用钢质材料厚度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 钢质材料厚度单位为毫米部 件 名 称 材 料 厚 度门扇面板 0.8门框板 1.2铰链板 3.0不带螺孔的加固件 1.2带螺孔的加固件 3.05.2.5 其他材质材料5.2.5.1 防火门所用其他材质材料应对人体无毒无害,应经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检验达到GB/T 20285-2006 规定产烟毒性危险分级 ZA2 级要求。5.2.5.2 防火门所用其他材质材料应经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检验达到 GB/T 8625-2005 第 7 章
19、规定难燃性要求或 GB 8624-2006 规定燃烧性能 A1 级要求,其力学性能应达到有关标准的相关规定并满足制作防火门的有关要求。5.2.6 粘结剂5.2.6.1 防火门所用粘结剂应是对人体无毒无害的产品。5.2.6.2 防火门所用粘结剂应经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检验达到 GB/T 20285-2006 规定产烟毒性危险分级 ZA2 级要求。5.3 配件5.3.1 防火锁5.3.1.1 防火门安装的门锁应是防火锁。5.3.1.2 在门扇的有锁芯机构处,防火锁均应有执手或推杠机构,不允许以圆形或球形旋钮代替执手(特殊部位使用除外,如管道井门等 )。5.3.1.3 防火锁应经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
20、检验合格,其耐火性能应符合附录 A 的规定。5.3.2 防火合页(铰链)防火门用合页(铰链)板厚应不少于 3 mm,其耐火性能应符合附录 B 的规定。5.3.3 防火闭门装置5.3.3.1 防火门应安装防火门闭门器,或设置让常开防火门在火灾发生时能自动关闭门扇的闭门装置(特殊部位使用除外,如管道井门等 )。5.3.3.2 防火门闭门器应经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其性能应符合 GA 93 的规定。5.3.3.3 自动关闭门扇的闭门装置,应经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检验合格。5.3.4 防火顺序器双扇、多扇防火门设置盖缝板或止口的应安装顺序器(特殊部位使用除外) ,其耐火性能应符合附录 C 的规
21、定。5.3.5 防火插销采用钢质防火插销,应安装在双扇防火门或多扇防火门的相对固定一侧的门扇上(若有要求时) ,其耐火性能应符合附录 D 的规定。5.3.6 盖缝板5.3.6.1 平口或止口结构的双扇防火门宜设盖缝板。5.3.6.2 盖缝板与门扇连接应牢固。5.3.6.3 盖缝板不应妨碍门扇的正常启闭。5.3.7 防火密封件5.3.7.1 防火门门框与门扇、门扇与门扇的缝隙处应嵌装防火密封件。5.3.7.2 防火密封件应经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其性能应符合 GB 16807 的规定。5.3.8 防火玻璃5.3.8.1 防火门上镶嵌防火玻璃的类型5.3.8.1.1 A 类防火门若镶嵌防火
22、玻璃,其耐火性能应符合 A 类防火门的条件。5.3.8.1.2 B 类防火门若镶嵌防火玻璃,其耐火性能应符合 B 类防火门的条件。5.3.8.1.3 C 类防火门若镶嵌防火玻璃,其耐火性能应符合 C 类防火门的条件。5.3.8.2 防火玻璃应经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其性能应符合 GB 15763.1 的规定。5.4 加工工艺和外观质量 5.4.1 加工工艺质量使用钢质材料或难燃木材,或难燃人造板材料,或其他材质材料制作防火门的门框、门扇骨架和门扇面板,门扇内若填充材料,则应填充对人体无毒无害的防火隔热材料,与防火五金配件等共同装配成防火门,其加工工艺质量应符合 5.5 条、5.6 条、
23、5.7 条的要求。5.4.2 外观质量采用不同材质材料制造的防火门,其外观质量应分别符合以下相应规定:a)、木质防火门:割角、拼缝应严实平整;胶合板不允许刨透表层单板和戗槎;表面应净光或砂磨,并不得有刨痕、毛刺和锤印;涂层应均匀、平整、光滑,不应有堆漆、气泡、漏涂以及流淌等现象;b)、钢质防火门:外观应平整、光洁、无明显凹痕或机械损伤;涂层、镀层应均匀、平整、光滑,不应有堆漆、麻点、气泡、漏涂以及流淌等现象;焊接应牢固、焊点分布均匀,不允许有假焊、烧穿、漏焊、夹渣或疏松等现象,外表面焊接应打磨平整;c)、钢木质防火门:外观质量应满足 a) 、b)项的相关要求。d)、其他材质防火门:外观应平整、
24、光洁,无明显凹痕、裂痕等现象,带有木质或钢质部件的部分应分别满足 a) 、b)项的相关要求。5.5 门扇质量门扇质量不应小于门扇的设计质量。注: 指门扇的重量。5.6 尺寸极限偏差防火门门扇、门框的尺寸极限偏差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 尺寸极限偏差单位为毫米名称 项 目 极限偏差高度 H 2宽度 W 2门扇厚度 T +2-1内裁口高度 H 3内裁口宽度 W 2门框侧壁宽度 T 25.7 形位公差门扇、门框形位公差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 形位公差名 称 项 目 公 差两对角线长度差 |L1-L2| 3 mm扭曲度 D 5 mm宽度方向弯曲度 B1 2 门扇高度方向弯曲度 B2 2 门框
25、 内裁口两对角线长度差 L1L2 3 mm5.8 配合公差5.8.1 门扇与门框的搭接尺寸(见图 14)门扇与门框的搭接尺寸不应小于 12 mm。5.8.2 门扇与门框的配合活动间隙5.8.2.1 门扇与门框有合页一侧的配合活动间隙不应大于设计图纸规定的尺寸公差。5.8.2.2 门扇与门框有锁一侧的配合活动间隙不应大于设计图纸规定的尺寸公差。5.8.2.3 门扇与上框的配合活动间隙不应大于 3 mm。5.8.2.4 双扇、多扇门的门扇之间缝隙不应大于 3 mm。5.8.2.5 门扇与下框或地面的活动间隙不应大于 9 mm。5.8.2.6 门扇与门框贴合面间隙(见图 14) ,门扇与门框有合页一
26、侧、有锁一侧及上框的贴合面间隙均不应大于 3 mm。5.8.3 门扇与门框的平面高低差 R防火门开面上门框与门扇的平面高低差不应大于 1 mm。5.9 灵活性5.9.1 启闭灵活性防火门应启闭灵活、无卡阻现象。5.9.2 门扇开启力防火门门扇开启力不应大于 80 N。注: 在特殊场合使用的防火门除外。5.10 可靠性在进行 500 次启闭试验后,防火门不应有松动、脱落、严重变形和启闭卡阻现象。5.11 耐火性能防火门的耐火性能应符合表 1 的规定。6 试验方法6.1 试件要求防火门试件结构和门扇内若填充材料应填充对人体无毒无害的防火隔热材料以及防火五金配件的安装情况等应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除非
27、有特殊规定,防火门试件应按本标准第 5 章的要求内容顺序,逐项进行检验。6.2 仪器设备的准确度仪器设备名称 准确度千分尺: 0.001 mm 游标卡尺(带深度尺): 0.02 mm钢卷尺: 1 mm平台: 三级顶尖: 1 mm高度尺: 0.02 mm 钢直尺: 1 mm塞尺: 0.1 mm磅秤: 1 kg含水率测定仪: 1 %测力计: 2 N秒表: 1 s计数器: 1 次6.3 材料6.3.1 填充材料防火门门扇内填充对人体无毒无害的防火隔热材料,按照 GB 8624-2006 的规定检验其燃烧性能,按照 GB/T 20285-2006 的规定检验其产烟毒性危险分级,结果应符合本标准 5.2
28、.1.2 的要求;或提供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相应检验报告。6.3.2 木材按照 GB/T 4823-1995 的规定,检验防火门门框、门扇各零部件使用木材的材质,结果应符合本标准 5.2.2.1 的要求。按照 GB/T 8625-2005 的规定,检验防火门用木材的难燃性,结果应符合本标准 5.2.2.2 的要求;或提供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相应检验报告。难燃木材的含水率,使用含水率测定仪在防火门同一部件上任意测定三点,计算其平均值,结果应符合本标准 5.2.2.3 的要求。6.3.3 人造板防火门使用的人造板,按照 GB/T 8625-2005 的规定,检验防火门用人造板的难燃性,结果应符合本标准 5.2.3.2 的要求;或提供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相应检验报告。难燃人造板的含水率,使用含水率测定仪在防火门同一部件上任意测定三点,计算其平均值,结果应符合本标准 5.2.3.3 的要求。6.3.4 钢材6.3.4.1 防火门门框、门扇和加固件使用钢质材料的性能应有生产厂商提供的合格材质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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