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某区政府办公室2018年春运交通安全工作方案2018年春运从2月1日开始至3月12日结束,共计40天。根据XX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交通安全办公室关于全力做好2018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X安交办2018X号)要求,为春运期间道路安全营造平安、畅通的交通环境,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确保实现“一杜绝、两下降、两防止”工作目标,即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总量、亡人事故数量同比下降,坚决防止长时间、大面积、长距离严重交通拥堵,坚决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的负面舆情。为广大群众春运安全出行、欢度节日营造安全、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二、阶段任务(一)第一阶段
2、准备阶段(1月31日前)。期间主要做好春运准备工作,制定和细化本地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开展隐患治理,营造春运宣传氛围,排查出无资格、有隐患的人、车、企业,禁止其春运上路。(二)第二阶段回程阶段(2月1日至2月14日,为期14天)。期间以城市为主、农村为辅,净化城市道路、国省县乡交通环境,形成严管氛围,确保返乡、寒假返家、节日物资保障运输等交通高峰的出行安全。(三)第三阶段节日阶段(2月15日至2月21日,为期7天)。期间以农村、景区和大型商贸、民俗、庆典活动为主、城市为辅,紧紧围绕节日七天长假,着力保障农村地区、旅游风景区、大型活动场所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四)第四阶段返程阶段(2月22日至3月
3、12日,为期19天)。期间以农村、城市并重,全力保障返程、开学、春耕、开工开业等为主交通流的交通安全。三、职责分工(一)区安委会交安办。负责协调、组织、指导全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建立完善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督促部门落实春运安全监管责任和镇街(办事处)春运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在春运期间组织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组成“春运督导组”对各单位履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二)区安监局。加强对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的综合监督、协调、指导工作,依法开展事故责任追究,督促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对春运各项工作不落
4、实、开展不力的开展责任倒查。(三)区公安局。1区公交巡警支队。一是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宝顶石刻景区、北山石刻景区、龙水湖旅游度假区、XX城区、高速路出入口的勤务安排;二是要全面启动三驱、龙水、万古、中敖等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站,严格落实勤务要求;三是要在龙岗街道的倒马坎、大湾公墓路段等城乡结合部增设春运临时执勤点,采取定点检查与不定期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四是要强化路面执法,以“两客一危”、7座及以上客车、中重型货车、校车、变型拖拉机“七类车型”为重点,严查“三超一疲劳”、逆向行驶、无证驾驶、未按规定让行、违法交通信号、违法会车、酒驾“十类突出违法”行为,确保路面交通秩序管控有力;五是要
5、及时排查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六是要盯紧“源头”管理,会同安监、交通等部门督促客运企业、客运站场落实安全责任制,坚决杜绝人、车“带病上路”,确保隐患彻底“清零”;七是要督促公巡、勤务、巡警大队每3天深入农村道路开展执法整治1次。八是要指导各镇街(办事处)、派出所公巡中队统筹做好辖区乡道、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六支力量”和执法小分队上路,确保履职到位。2各派出所要按照XX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派出所管理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渝公交巡201824号)要求全面加强路面管控,在2018年“春运”“春节”、学校寒假、乡镇赶场天、庙会、祭祀等重点时期、节日和民
6、俗活动期间,要会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其他“五支力量”(乡镇交安办、农机部门、乡镇执法小分队、交巡警公巡队、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严把乡村道路“出村、入镇、进山、景区”四道关口,严查严处农村地区面包车、低速货车、“黑校车”“营转非”大客车、拖拉机、摩托车、三四轮电动车、低速货车等8类“高风险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春运期间每周上路执法检查均不少于3次,每周不少于1次依托辖区劝导站作为上路执法点,同时要加强对农村交通安全劝导队(站)的业务指导,为劝导队(站)举报驾驶人交通违法、不听劝阻、强行冲卡、殴打辱骂执勤人员等违法行为提供执勤支撑。(四)区交委。一是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违法
7、行为,确保春运期间辖区市场营运秩序;二是排查治理全区的道路安全隐患,确保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无事故;三是要加强运输企业安全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两客一危”驾驶人及车辆的资质管理,严格单位自备车辆参与旅客运输的资质审核和管理;四是调整春运期间勤务模式,确保城区综合整治执法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城区交通秩序畅通、安全、有序;五是制定应急预案,做好春节期间运力调度工作,避免旅客大量滞留。(五)区农委。一是要在节前对我区农机车辆、驾驶员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清理,对不符上路资质条件的,要及时告知相关部门依法对其处理,落实管控措施。二是要主动联合交通、公安等执法部门对农用车假牌假
8、证、非法载人、超载、超速进行执法检查。(六)区教委。一是在春运期间督促学校、幼儿园认真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在学校放假期间,所有校车一律停止运行;二是春季开学时要上好交通安全第一课,教育全体师生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三是春季开学后要主动联合交委、公安等执法部门对非法接送学生的车辆依法进行整治。(七)区气象局。做好春运期间天气信息的预测,加强重大节假日期间天气监测和部门之间的信息转递,及时发布和通报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八)区旅发委。一是加强节前景区道路隐患排查,及时治理;二是成立执法小分队,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景区非法营运行为、乱停乱放的查处力度,维护景区内道路交通
9、秩序安全、畅通;三是要加强对旅行社租用车辆的安全监管,确保景区旅游交通安全畅通。(九)区城管局。一是春运开始前要加大城市道路的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调整春运期间休假时间,确保城区综合整治执法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二是春运期间要安排市政管理人员在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商场出入口、农贸市场等道路上巡逻检查,禁止占道经营,确保交通秩序畅通。(十)各镇街政府(办事处)。一是召开春运工作布置会,制定本辖区春运工作具体方案,安排春运期间单位的值班人员;二是分析辖区交通安全形势,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易堵点安排执法小分队疏导交通,节日期间镇街交安办要针对秩序混乱、违法突出路段开展“交安”联合执法整治行动
10、不少于4次;三是在节日期间值班领导要亲自带队上路,镇街交安办、执法小分队、派出所、公巡队要联合执法,要以农村客车、微型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低速货车、拖拉机、变型拖拉机、三轮车、电动车、摩托车等“八类高风险车”为重点,严查严处无证驾驶、酒驾、超员、违法载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客运车辆夜间通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六类突出违法”;四是要在春运期间确保“排岗率、上岗率、上路率、管控率、查纠率、督导率、倒查率、道路隐患排查率、道路隐患整治率”九率达100,镇街交安办和执法小分队每周上路执法检查不少于3次,依托劝导站作为上路执法点每周不少于1次;五是要全面启动全区242个劝导站,各镇街(办事处)要结合
11、辖区实际,按照“四定一表”(定时间、定点位、定人员、定上岗时长,提前制定勤务排班表)要求督促指导全员上路,要调整优化公巡队、派出所、镇街“交安办”、执法小分队、劝导队(站)、农业服务中心“六支力量”勤务部署,在乡村道路进入省道、县道和城区主干道的路口安排执法“六支力量”人员指挥效通,加强农村道路管控。其中全区24个一级视频监控劝导站要每天上岗,上岗时间不低于8小时,其他劝导站每天上岗时间不低于6小时,在节假日、赶集日、红白喜事以及恶劣天气等重点时期特要结合实际调整延伸上勤时间。劝导站主要对8类“高风险车辆”做到“逢车必劝、逢劝必宣”,要让法行为车辆不过站,确保返乡回家旅客最后一公里的安全;六是
12、要在春节前加强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实现隐患全部消零,对通行班线客车、校车的农村山区公路,要在急弯陡坡、临水临崖、易积雪、团雾多发路段增加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警示提示标志;七是要加强农村交通安全信息系统的使用与管理,镇街交安办要提前一周制定交安办、劝导队(站)勤务计划,规范录入信息系统中,确保使用率要达到100,系统录入员每天要对系统进行维护更新,通过上路执法、全面劝导、领导上路、实地督导检查等措施加强春运期间农村道路的管控,落实春运农村道路交通管理责任。(十一)运输企业。提前做好春运工作安排布置一是节前要召开驾驶员培训教育动员会,层层动员部署,全面落实责任,确保道路交通形势总体
13、平稳;二是召开公司春运工作布置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有针对性进行春运安全工作布置,细化工作方案,狠抓各项工作推进落实;三是对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标准或有违法未处理的车辆不得发放春运合格证;全面清理驾驶员违法行为,对有违法未处理的驾驶员不得发放春运服务证,确保“合格的人、合格的车”投入春运;四是全面排查企业隐患,对通农客的道路要认真排查,有不能运行的路段禁止通行;五是加强GPS24小时值守和企业值班安排,并报相关部门;六是做好应急处置预案,留足备用车辆,让旅客能回得来、出得去,确保客运市场稳定;七是搞好安全教育,在春节期间要在客运场站、公交站台、企业所在地悬挂春运宣传横幅,营造
14、浓厚的春运氛围。四、工作要求(一)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公安、安监、交通、城管、旅游、教育等部门要以春运客流集中、路型高危、事故多发、团雾易发“四类路段”为重点,按照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分工,以路型高危、事故多发等路段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道路安全隐患,实现隐患清零。要在急弯陡坡、临水临崖、45度夹角、3米以上高路堤路段增加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警示提示标志,在三级以下山区道路设置标志牌,禁止夜间客运车辆通行。(二)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公安、安监、交通、城管、旅游、教育等部门要重点针对“两客一危”重点驾驶人、学生出行群体、自驾返乡群体、乘坐包
15、车返乡务工人员、农村群众“五类群体”,通过电视播报或报纸刊发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示。交通、公安、教育、旅游、农业(农机)等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重点针对以上“五类群体”,围绕四个阶段事故防控重点和违法特点,加强宣传提示。(三)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发生突发事件时,各单位要快速反应、协作配合,强化应急处置,防止发生大规模、长距离、长时间交通拥堵和多车相撞事故、二次事故的发生。对确需采取封路管控措施的,高速执法、交通管理、公安交管部门要做好协调对接,制定联勤方案,密切协作配合做好疏导管控分流工作,并将采取的封路措施报告辖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严禁客运车辆擅自绕行,需封闭省际入口的,要提前与相邻
16、省市协商一致,并逐级上报。公安、交通、安监、气象等部门要健全完善信息互通、工作联动机制,做到应急处突备勤人员、装备物资、情报信息、指挥调度“四个准备到位”,切实做到“一项一方案、一路一预案、一事一措施”,一旦出现突发情况,能迅速启动应急机制,科学稳妥应对。(四)加强督导严格倒查问责。区交安办将采取网上巡查与实地检查核对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各镇街(办事处)交安办、劝导队(站)提前排岗、履职作为、预警落实等进行动态巡查,节日期间区交安办将组织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联合成立“春运督导组”(附件1),对各单位春运交通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每天将工作情况进行通报。春运期间,凡发生一次死亡1至2人或重伤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巡警支队要按照“一案一追究”要求,依法开展深度调查,并对负有责任的依法依规严格追究。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的,区安监局要牵头按规定开展责任倒查,对失职失责实行“一案双查”,严肃问责。(五)加强春运期间信息报送。各单位要落实专人收集、报送本单位工作情况,重要情况及时报送,请各镇街政府(办事处)、相关部门于2月5日前将本单位春运方案报区交安办,每个阶段结束后将春运交通管理工作报表(附件3)报区交安办;3月13日前汇总春运工作亮点及不足,形成春运总结材料报区交安办。(联系人黄XX;联系电话XX,报送邮箱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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