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化学化工学院 2014 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实施办法 根据兰州大学 关于做好 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的精神,结合化学化工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生实施办法的要求,经 9月 13日学院推免领导小组召开相关会议讨论,制定了今年我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实施办法: 一、成立本院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推免生工作 组 长:刘伟生 副组长:梁永民、 张浩力、 景欢旺、 代全顺、 蒲巧生 成 员: 张 颖 、 刘 磊 、 任 娟 二、名额分配方案 我院 2014年推荐 免试 研究生名额共计 67个。其中 13个为带名额推荐到校外单位, 10个为专业学
2、位推荐名额 。 (一)学术型带名额向外单位推荐,名额共计 13名。其中,化学专业 11名,应化、化工专业各 1名。具体分配如下: 外推单位名称 推荐名额 要求 备注 南开大学 1 学术型 华南理工大学 1 学术型 曹镛 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 1 学术型 张洪杰 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 1 学术型 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化学研究所 1 学术型 岳建民 四川大学 1 学术型 游劲松 厦门大学 1 学术型 郑兰荪 中山大学 1 学术型 苏成勇 2 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 1 学术型 吴骊珠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1 学术型 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 1 学术型 复旦大学 1 学术型
3、江明 南京大学 1 学术型 王志林 (二)专业学位型带名额向外单位推荐, 名额不受限制,学生可自行联系 。 ( 三 )向本院各硕士点推荐学术型研究生名额分配如下 ( 学生基数 名额 34人 ,学科建设 名额 10人 ,教授比例: 34(名额) /43(教授人数) =0.791) 1、研究所分配名额如下: 无机化学 教授 8人: 8 0.791=6.328 分 配名额: 6人 ; 有机化学 教授 18人 : 8 0.791=14.238 分配名额: 14 人 分析化学 教授 6人 : 8 0.791=4.746 分配名额: 5人 物理化学 教授 4人 : 4 0.791=3.164 分配名额:
4、3人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教授 3人: 3 0.791=2.373 分配名额: 2人 应用化学 教授 2人: 2 0.791=1.582 分配名额: 2人 化学工艺 教授 2人。 : 2 0.791=1.582 分配名额: 2人 2、学科建设: 功能有 机分子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 8人; 甘肃省有色金属化学与资源利用重点实验室 : 2人。 3、学院导师名额分配: 无机化学专业:刘伟生 ( 2 个名额) 、唐瑜、卜伟锋、覃文武、杨正银(每位导师一个名额),邬金才、王雅雯、杨瑛(三位导师两个名额); 有机化学专业:涂永强( 3 个名额)、翟宏斌、厍学功、王为、梁永民(每位导师两个名额),张浩力、许
5、鹏飞、李瀛、曹小平、高坤、周3 波、樊春安、房建国、杨尚东、邵向锋、谢志翔每位导师一个名额); 分析化学专业:王春明、陈兴国、蒲巧生、姚小军、肖建喜(每位导师一个名额); 物理化学专业:李 灿、马建泰、丁勇(每位导师一个名额);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专业:柳明珠、李彦锋、刘鹏(三位导师两个名额,按照专业课成绩百分比确定); 应用化学专业:黄国生、陈保华(每位导师一个名额); 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严世强、李茸(每位导师一个名额)。 三、鼓励学生争取其它形式推免资格 ( 一 )申请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免试研究生名额分配(总计 30名)。 1、在专业方面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培养潜质(如在创新
6、创业、挑战杯、君政学者中做出优异成绩者),不受综合测评排名(保研资格)限制。 2、由本人提出申请并经本院 3名以 上为该生授过课的教授或副教授联名推荐,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审查、面试后确定。 3、申报的同学须于 9月 18日 下 午 16: 00之前将申报材料交至院办 309房间张颖 老师处。 创新人才推免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个人书面申请;学生历年学习成绩表(加盖学院公章);曾给学生本人授课的 3名以上(含 3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兰州大学创新人才校内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须有学生所在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填写推荐意见、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对于跨院申请的学生须有接收学院主管
7、领导的意见和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用以证明自 己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材料,如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复印件等。 4 ( 二 )校内其他单位的专业学位名额分配。 专业学位推免生的名额,至少 20%优先用于接收校内本专业以外其他专业的推免生,医学类专业学位外推人数不能超过 20%。 (三) 为鼓励推免生校际交流,吸引优质生源,学校本年单列 30名向外单位推荐名额由研究生院调配以促进推免生的合理流动。 (四) 为加强我校学生工作队伍建设, 20名专业学位推荐名额由学工部统一调配,用于选拔优秀本科生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两年,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四 、 推荐原则 1、推 荐工作本着“保证质量、宁缺
8、勿滥、公平公开、力求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我院免试生名额向本院所有的硕士学位授权专业中有科研项目的在岗教授和享有科研奖励名额的指导教师推荐。可接受推免生导师名单见附件。 2、被推荐学生必须通过国家外语四级考试,考试成绩在 425(含 425分)以上。受行政处分者及主干课补考超过一门次者,一律不予推荐。 3、向本院的推荐工作和向校外的推荐工作同时启动,入选同学必须明确个人申报意向,二者中选择其一,即在选择向校外保送的同时自动放弃校内推免机会,反之亦然。 4、向本院之外的学校或专业 推荐的名额一律通过学院与相关单位联系后确定,个人联系无效。 5、向校外单位推荐的保送名额严格按接收单位提出的推免条件
9、推荐,有意向的同学均可申请,由学院按成绩高低选拔后等额推荐,被推荐人同时放弃院内推免资格。 6、被推荐学生以 三 年综合测评定量考核 成绩和 三 年 业务课定量考核 成绩为主要依据,在综合测评满足入选条件的情况下按 业务课 成绩排序。具体情况如下: 5 A、基地班 71人按综合测评排序取前 50%即 36人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初选名单 ; B、化学专业 90人加上基地班剩余的 35人共 125人按综合测评排序取前 25%即 31人进入备 选名单; C、应用化学专业 52人按综合测评排序取前 25%即 13人进入备选名单; D、化工专业 38人按综合测评排序取前 25%即 10人进入备选名单。 E
10、、各班按综合测评排序进入前 25%但未在上述名单中出现的学生,可补充进入备选名单。 F、同一专业最后一名入选学生成绩以上的未进入上述名单的专业学生,可补充进入备选名单。 G、其余同学均为候补名单。 上述 B、 C、 D、 E、 F、 G项在保送名额分配过程中充分体现了机会均等原则。 7、本次推免 研究生 名额 除学术型外保名额外 共 54个名额 (包含专业学位) ,根据以下原则进行划分: 按学校此次推免要求,我院基地班学生被推荐比例不低于本班学生的 50%,故总推荐名额 54名减去基地班总人数的 50%即 36人后为 18名。用剩余推荐名额( 18名)计算在全院剩余人数 251-36=215人
11、中的推荐比例: 18/215 100% 8.372% 化学(含基地)专业人数为 90+( 71-36) =125,应推荐人数为: 125 8.372%=10.465( 9人) 加上基地班已进入推免的 36人,化学专业(含基地班 )应推总人数为 36+9=45人。 (其中学术 37 人,专硕 8人) 应用化学专业人数为 52人,应推荐人数为 : 52 8.372%=4.353( 5人) (其中学术 4人,专硕 1人) 化工专业人数为 38人,应推荐人数为: 38 8.372%=3.18( 4人) (其中学术 3人,专硕 1人) 6 合计: 47+4+3=54人 专硕 10/54 100%=18.
12、5185% 8、名额分配表 专业 外推 专硕 内保 化学(基地) 11 8 37 应用化学 1 1 4 化学工程与工艺 1 1 3 五 、推荐程序 1、 根据综合测评 三 年定量考核成绩,公布获得本年度推免生资格的初选名单。 2、 初选名单公布后,由学生个人选报本院或向 院外保送,或声明放弃。出现初选名额不足推免名额的 120%时分别从各专业候补名单中按综合测评 四 年定量考核成绩高低递补。同时学生选择推荐免试的类型(学术型硕士或者专业学位硕士)。 3、公布入选学生的业务课四年定量考核成绩。 4、 外保程序为:在报名的学生中,根据业务课 三 年定量考核成绩高低依次进行推荐单位和导师选择,随后学
13、生根据推荐单位的推免要求进行面试和填报相关材料。如果通不过对方的面试,被淘汰了将失去免试推荐资格。 5、 内保程序为: ( 1) 获得保研资格的学生 以 本专业的保研名额的 100%的比例按照业务课 三 年定量考 核成绩排序 领取推荐表和导师进行第一轮双向选择,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同时进行。双方达成一致后,导师在推荐表上签字(一式两份,导师留一份,另一份学生交回学院)完成双向选择。 ( 2)学院根据推荐表的回收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学生公布第一轮双选结果。同时公布未确定选择意向的导师。紧接着未确定选择意向的导师和余下学生 (同7 样根据业务课成绩按照剩余名额的 100%的比例) 进入第二轮双
14、选,随后公布第二轮双选结果。 6、 最后确定全部推免名单,进行公示听取意见。 7、组织学生填表,准备上报材料。 六 、 其他 1、 凡 被我 校录取为非在职培养的学术型推免生,第一学年均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助研助学金;被我校录取为非在职培养的全日制专业学位推免生,根据兰州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具有优先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格。 2、被录取推免生(含专业学位)为国家级基地班或萃英学院学习成绩排名前20%、省级基地班学习成绩排名前 10%、普通班学习成绩排名前 5%者,在其录取当年报到入学的,由学校为其提供一次性奖学金 3000元;被录取推免生(含专业学位)为国家基
15、地班或隆基班学习成绩排名前 20%-40%、省级基地班学习 成绩排名前10%-20%、普通班学习成绩排名前 5%-10%者,在其录取当年报到入学的,由学校为其提供一次性奖学金 1500元。 3、凡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不得参加毕业就业,否则将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学生必须按时报到注册,不得中途退出,否则按学校及学院有关规定,本人承担违约责任。 4、凡已被推荐为免试研究生者及其在读期间,学院一律不予办理有关出国手续。 5、国防生推荐为免试研究生者,须征得选培办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6、每位 博士生 导师接受推免生总数不超过 3 名(不含专业学 位), 硕士生
16、导师 不超过 1名(不含专业学位)。 7、 推免学生的录用以导师根据学生业务课成绩、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决定为准,双方达成书面意见方能生效。 8 8、以上实施办法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9月 13 日会议正式讨论通过,未尽事宜依学校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文件精神,由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商议确定。重大问题由院党政 联席 会议决定。 八、化学化工学院 201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推进表 时间 内容 要求 9 月 13 日 学院推免领导小组召开学院推免政策方案会 推免领导工作组制定 2014 年学院推免政策 9 月 15 日 2010 级全体学生核对成绩 和综合测评
17、成绩 9月 16 日中午下班前将签字确认成绩单交至学院办公室 309,不签字的同学视为对成绩的认同。后续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9 月 16日 下午 学院公布 2010 级专业课成绩排名,同时公布学院接收 推免研究生导师名单。 全体同学查看并相互监督 9 月 16日 晚上 召开 2010级年级大会 讲解推免政策, 按照成绩排名, 确定参加保送的学生名单及候补名单 , 所有放弃校内推免资格的同学必 须 签放弃推免协议。 9 月 17 19 日 第一次师生双向选择(含跨院选择的学生) 所有参加保送的学生必须明确选报的专业和导师,明确初选意向并签字确认。 9 月 20 21 日 未确定意向的师生进行二次选择 确定意向并签字确认 9 月 22日 公示保送名单 创新人才材料上交 外推学生必须提供接收单位的接收意见函(原件或传真件) 个人书面申请;学生本人在校历年学9 习成绩表(加盖学院公章);曾给学生本人授课的 3名以上(含 3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兰州大学 2011年校内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及其相关证明材料 。 9 月 28 日 具有推免资格同学提交材料 被推荐的学生须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 10 月 8日 审批 学院推免结果报送学校教务处 化学化工学院 二一三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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