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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氧质控.doc

1、1湖南省医用高压氧质量控制与评价标准为加强我省高压氧治疗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高压氧医疗服务质量,根据 GB12130-95医用高压氧舱 ,卫生部、劳动部 1996 年颁发医用高压氧舱临床使用安全技术要求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部 1999 年颁发的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和劳动部锅炉压力容器检测研究中心发布的医用氧舱临床使用安全技术要求 ,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治疗质量控制标准及评估办法。第一章 高压氧质控实施办法1每年定期组织一次医用高压氧质量控制标准学习班。2设立湖南省医用高压氧质量控制中心咨询电话,接受各医院高压氧质控方面的咨询。3每年出版一期湖南省医

2、用高压氧质量控制通讯 ,分发到全省各医院。4每年组织召开质控中心委员会议,组成高压氧质控小组对全省高压氧科(室)进行工作检查(每年 1 次) ,对全省各医院高压氧科(室)进行质控评分,评分结果向湖南省卫生厅医政处书面汇报,并反馈到各医院。对评分合格者予以表扬,对评分不及格者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定期复查。第二章 高压氧科(室)准入制度1高压氧科(室)应严格按下表要求进行人员配置(表 1)表 1 高压氧科(室)工作人员配备表舱 型 医 师 护 士 技术人员婴幼儿舱 专职或兼职 1 名 专职 1 名 兼职 1 名氧气加压舱成人舱 专职 1 名 专职 1-2 名 兼职 1 名小型多人舱 专职 1

3、 名 专职 1-2 名 专职或兼职 1 名中型多人舱 专职 1-2名 专职 2-3 名 专职 1 名空气加压舱大型多人舱 专职 2-3名 专职 3-5 名 专职 1-2 名注:设有病房(24 小时值班制) 、实验室以及拥有多种舱型的单位,有关人员可相应增加。 2各地州市拥有 18 人以上大型高压氧舱的医院要成立单独的高压氧科,并按本要求配置好医、护、技工作人员。3高压氧科(室)从业医师要求高等院校临床医学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护士要求护理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技师要求机电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4高压氧从业人员和其他临床专业工作人员一样,要求有良好的医德医风。5高压氧医护人员、操舱人员必须到卫生部指定

4、的培训中心接受培训,并取得上岗证,2方可上岗工作。6高压氧维护管理技术人员必须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局认可的机构培训、考核,并取得资格证,方可上岗工作。7高压氧科(室)应严格按下列要求进行房屋配置:(1)空气加压舱:包括治疗大厅、机房(含贮气、配电) 、氧气房。应有独立的医护办公室、诊疗室、候诊室、更衣室、值班室、洗漱间、卫生间。有大型氧舱的三级甲等教学医院应设示教室、实验室等。(2)氧气加压舱:包括氧舱治疗室及氧气房。成人氧舱应有共用的医护办公室,单独的更衣室、卫生间。婴幼儿氧舱可参照成人氧舱实施,也可只设氧舱治疗室、氧气房。8高压氧舱内外应严格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9高 压 氧 舱 开 业

5、 前 必 须 具 备 医 用 氧 舱 合 格 证 、 压 力 容 器 使 用 证 、 医 用 氧 舱 使 用 证 。10高压氧科(室)应制定完善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级人员职责。(1)各项管理制度:包括(高压氧科(室)安全管理制度、高压氧科(室)工作制度、进舱人员管理制度、氧舱消毒隔离制度、机房管理制度、供氧间管理制度、液氧储槽管理制度、储气罐管理制度、配电屏和配电箱管理制度、氧舱设备保养与维修制度、婴儿氧舱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卫生保障制度)等(见附录 1) 。 (2)各级岗位职责:包括(科主任、医师、护士长、护士、主任技师、高级工程师、氧舱工程师、技术员、操舱人员、陪舱人员等)岗位职责(见附录

6、 2) 。11高压氧科(室)必须经湖南省医用高压氧质量控制中心专家检查验收,确保高压氧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方可开舱收治患者。第三章 高压氧科(室)医疗质量控制一、高压氧科(室)日常医疗工作规则1在医院和医务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医疗工作。2高压氧医疗工作实行医务人员三级负责制。3高压氧科会诊由高压氧专科医师承担,普通会诊必须在 48 小时内完成,急诊会诊必须随请随到,会诊后及时写好会诊记录。会诊记录按湖南省卫生厅 2004 年 4 月制定的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规定及病例(案)医疗质量评定标准 (以下简称病例书写规范 )书写。4高压氧科门诊由高压氧医师坐诊,门诊病历记录由坐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完成,书

7、写格式也按病历书写规范书写。5高压氧科病历首页要求高压氧专科医师在患者会诊急诊或门诊及时书写,日常病程记录每疗程 1 次,危重患者每 23 天 1 次,患者病情变化时随着记录,病程记录书写格式见病历书写规范 ,病历内容要求详细、客观、真实。高压氧科病历要求保存 15 年以上。6严格灵活掌握高压氧临床适应证和禁忌证(附录 3) ,针对患者病情制定合理的高压氧治疗方案(附录 4) 。37患者高压氧治疗前,高压氧医师应将高压氧治疗时间、治疗方案、疗程、注意事项等向患者告知。8高压氧开舱治疗前,高压氧科医师应对进舱病人开好医嘱,医嘱内容包括医嘱日期、时间、入舱治疗时间、舱型、吸氧方式、疗程、治疗方案,

8、书写要求见病历书写规范 。9患者入舱前,应根据其病情决定是否需要陪舱(含医务人员和陪护工) ,如需陪舱,应告之陪舱人员职责和陪舱注意事项。10对确诊为气胸坏疽、芽胞杆菌感染和肝炎等传染病患者,应单独开舱治疗。11高压氧科医师应按 GB12130-95 人均舱容规定安排入舱人员数,严禁超员。12高压氧科(室)每次开舱治疗,原则上要求有医师、护士、技术人员到位,在技术人员确定设备无故障后方可开舱治疗。13患者入舱、出舱时,高压氧科(室)医师应对患者进行病情询问和检查;治疗时应随时在舱外观察病情。如遇有问题及时处理,并根据实情,在高压氧病历中写好病程记录。14在治疗过程中有意外事故征兆或患者病情恶化

9、危及生命时,高压氧科医师应适时、果断地作出终止治疗决定,并采取相应抢救措施。15患者一个疗程治疗结束后,高压氧科(室)医师应询问和检查,结合患者病情制定下一个疗程治疗方案。16疑难、危重症患者在初次高压氧治疗前、病情加重时,应进行高压氧科内大查房,并在高压氧病历中作好记录。17患者高压氧治疗结束,高压氧医师应进行诊查,根据患者治疗情况进行疗效评定,并在高压氧病历中写好治疗小结。探索性适应证高压氧治疗后,应进行随访调查。18高压氧医务人员应定期参加专业学习和岗位培训,进行适当的科研、教学工作,负责对社会进行专业宣传和普及。二、高压氧科(室)日常护理工作规则1在科主任和护理部领导下,负责高压氧的护

10、理、操舱和消毒工作。2认真做好进舱治疗的安全教育,严格检查进舱人员的安全措施,详细介绍进舱须知,指导正确使用氧气面罩。3加压前严格进行设备检查,确认设备无故障后,才能开舱治疗。4根据季节、温度的变化,加压前提前开启空调,将舱内温度调整在夏天 2428,冬天 1822。5对危重病人进舱前还需做好以下准备:必须对入舱监护人员作仔细交代注意事项和进行安全检查。备好需用的药物、器械。为病人备好一级供氧和开放式输液设备。备好负压吸引装置。病人带导管入舱时,检查导管是否通畅,并妥善固定。加压前关闭各种引流管。6开始加压前认真观察和了解患者病情,并指导进舱人员做耳咽管调压动作。7严格执行医师医嘱上患者的治疗

11、方案和高压氧舱的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更改。8在加压过程中,注意调整舱内环境温度,严禁使舱内温度过渡快速升高。9在加压过程中,经常询问病人有无耳痛或其他不适,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加压速度的调整。严防中耳气压伤、鼓膜穿孔的发生。410治疗过程中严密观察患者吸氧情况,随时指导患者正确吸氧。11随时监测舱内氧浓度,空气加压舱内氧浓度如超过 25%,应及时通风换气,并报告医师和氧舱技术人员;氧气加压舱舱内最佳氧浓度应大于 75%。12严密观察患者病情,注意血压、脉搏、呼吸、意识状态变化,完成预定的治疗计划。如有特殊病情变化应及时报告医师,并协助正确处理。13治疗过程中如遇有机械故障时,应立即报告氧舱技术人员,

12、并协助妥善处理。14在稳压过程中严密观察患者病情,防治氧中毒的发生。15高压氧治疗过程中,空气加压舱吸氧时间不少于 60 min,氧气加压舱(成人)稳压吸氧时间不少于 40min,婴儿氧舱稳压吸氧时间不少于 20 min。高压氧治疗过程中氧分压最佳应不低于 0.15MPa。16在治疗过程中,医务人员或患者等应能顺利地从过渡舱进出治疗舱。17在治疗过程中,护理人员应能熟练地操作递物筒运送物品进出氧舱。18减压时应注意舱内人员保暖,并严禁屏气以防肺气压伤。19严格掌握减压方案,不得擅自更改,严防减压病的发生。20减压时舱内如出现雾气,应放慢减压速度或暂停减压,雾气便可消失。21减压结束后通知病人准

13、备出舱,并交代出舱后注意事项。22出舱后询问病人在舱内的吸氧情况及设备使用情况,以及治疗中有无不良反应,并交代下次治疗时间,通知疗程结束的病人到医师处复诊。23治疗结束后,护理人员应准确、及时、按实填写操舱记录,并配合清洁工进行氧舱通风、消毒。24氧气加压舱治疗时,应注意将患者系上接地线,防止静电火花的产生。25婴儿抵抗力和适应力较低,且不能与医护人员相配合,故高压氧治疗时加、减速度应适当减慢。26婴幼儿进舱高压氧治疗时应将患儿右侧卧位。 27婴幼儿氧舱加压前应进行洗舱,其方法是常压下门缝洗舱。 28严格执行氧舱消毒隔离制度(见附录 1) 。29清洁消毒婴儿氧舱时,有机玻璃筒体用清洁全棉湿毛巾

14、擦洗干净,不得用粗糙干硬的材料。筒体内部的消毒应采用对人体无毒、对塑料制品无腐蚀的消毒液(如“84”消毒液等) ,不能用酒精或紫外线直接对有机玻璃筒体消毒。30维持治疗大厅(工作区)秩序,工作时不得闲谈、吸烟及离岗,患者家属及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不得吸烟。三、高压氧治疗并发症处理规则(一)氧惊厥发作1、应首先停止向该患者供氧,摘除面罩,吸舱内压缩空气,并加强通风换气,降低舱内氧浓度。2、若舱内压力0.15MPa,一般脱离吸氧环境,氧中毒程度不再加重,可常规减压出舱。3、若舱内压力0.15MPa,在脱离吸氧环境同时,应尽快派人入舱,进行止惊治疗。4、氧惊厥发生后,必须严密观察患者呼吸状况,避免呼吸

15、不畅(如喉痉挛或屏气5等)而导致肺气压伤。在治疗过程中,禁用吸入性麻醉剂。作好护理工作,防范患者外伤及咬伤舌头等。切不可在惊厥状态下进行减压,以防发生肺气压伤。惊厥控制后可尽快减压出舱。5、常规使用抗菌素及对症治疗。6、留院观察 1224 小时。(二)肺气压伤1、预防是关键。进舱人员应遵循氧舱医务人员的指导,在舱内严禁屏气,对咳嗽剧烈的暂缓减压,严格掌握氧压时程,预防因氧惊厥导致肺气压伤发生。对意外事故引起舱体玻璃破裂或启动应急排气阀造成肺气压伤,应紧急处理。2、对患者声带痉挛,应立即进行气管插管(或切开) ;紧急情况下可先作环甲膜穿刺,保证气管通畅。3、对有张力性气胸病例,可请胸外科医师进舱

16、作胸腔引流术。紧急情况下可用粗针头于气胸侧锁骨中线上第二肋间穿刺放气,并留置,然后减压出舱。出舱后患者收治入院,按常规处理,停止高压氧治疗。4、气胸合并气体栓塞处理如下。(1)在舱内处置好声带痉挛和气胸后,有条件的立即进行再加压治疗,无条件的立即减压出舱转加压舱治疗。(2)再加压治疗需有医护人员陪舱抢救。对伴有呼吸循环功能障碍者,在舱内必须同时进行急救处理。(3)再加压治疗须正确选择加压治疗方案,最好选用既能治疗减压病又能治疗肺气压伤的潜水减压病加压治疗方案。(4)减压结束,病人出舱后在舱旁观察 24 小时,病情缓解可转入病房治疗。5、单纯气体栓塞,处理声带痉挛后立即进行再加压治疗。6、常规应

17、用抗菌素及其它对症治疗。(三)减压病1、对疑似及诊断明确的减压病均应再加压治疗。2、重症减压病,需有医护人员陪舱抢救,并邀请潜水专业人员会同处理。3、一旦确定再加压治疗方案后,应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改变。(四)心跳、呼吸骤停1、无医护人员陪舱,应立即减压出舱进行心肺复苏;有过渡舱的应尽快通过渡舱进舱抢救。2、有医护人员陪舱,应立即按心肺复苏常规就地抢救;可延长高压氧治疗时间,出舱后送病房继续治疗。3、按心肺脑复苏原则作高压氧治疗。4、对脑水肿严重病例,高压氧治疗减压前可用脱水剂加肾上腺皮质激素,以防止脑水肿反跳。(五)脑血管意外1、严格掌握高压氧治疗的禁忌证;对脑梗死在液化期,尽量避免高压氧治疗

18、。2、一旦出现脑血管意外的症状,应立即稳压,然后打开舱门上的连通阀减压。出舱后6立即请有关医师会诊抢救。四、氧舱应急情况处理规则当舱内发生火灾意外事故时,高压氧工作人员应沉着果断地作出如下处理。1迅速关闭供氧、供气阀门,切断总电源开关。2迅速打开排气阀、操作安全阀手柄及舱外紧急排气阀应急排气,力争 2min 内快速减至常压。3设法迅速打开舱门,救出舱内人员。4打开灭火器,将余火熄灭。5通知医院相关科室进行抢救。如发生减压病应设法加压救治。6立即如实报告上级。7保护现场。8查清起火事故原因。以上规则应定期(至少每 6 个月 1 次)进行演练。第四章 高压氧设备安全管理一、氧舱设置1凡是使用医用氧

19、舱的单位,必须是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者。2医疗机构购置氧舱前,必须向所在地的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设置申请,进行设置审核。3在征得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取得医用氧舱设置批准书后方可设置。4在购置氧舱时必须向取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AR5 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的单位购买。5氧舱制造单位在安装氧舱时,必须向所在地的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机构锅炉压力容器监督局安全监督机构申报安装。6制造单位必须向使用单位提供下述资料:医用氧舱产品合格证书 ,内容包括舱体和配套压力容器的合格证书和质量证明书,医用氧舱各系统检验、调试的报告,医用氧舱所用安全附件和仪器、仪表的产品合格证。医用氧舱使用说明书

20、。医用氧舱竣工图,包括:医用氧舱总体布置图。舱体及配套压力容器总图,供氧、供气系统流程图,电气系统原理图和接线图;单人医用氧舱提供舱体竣工图。监检单位出具的医用氧舱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7空气加压氧舱安装调试好后,要有所在地的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湖南省高压氧质控中心)的代表,并应有生产厂方、医院代表共同参加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8使用单位凭上述有关资料到所在地的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并领取医用氧舱使用证 ,且报省卫生行政部门(湖南省高压氧质控中心)备案。二、氧舱的安全使用与管理71在医院领导和医务部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各项设备管理工作

21、。2单/双人医用氧舱使用单位应配备兼职医用氧舱维护管理人员,负责医用氧舱日常维护保养;多人医用氧舱的使用单位应配具有中专或相当于中专以上学历机电专业水平的医用氧舱维护管理人员,负责医用氧舱日常维护保养。3医用氧舱操作人员和维护管理人员均必须经国家分别指定的机构培训、考核,并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4医用氧舱使用单位应配备满足日常维护保养需要的专用维修器材、工具和物料。5医用氧舱使用单位应结合本单位情况,制订医用氧舱安全管理、安全操作和岗位责任等制度。6医用氧舱使用单位必须制订紧急情况时的处理措施和方案,并应定期(每 6 个月 1次)进行演练。7医用氧舱使用单位须向进舱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进舱

22、人员不得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穿戴能产生静电的服装、鞋、帽。严禁沾染油脂的物品置于舱内。8空气加压舱舱内氧浓度必须控制在 25%以下,超过时必须进行通风,通风 3min 后如达不到要求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9氧舱工作场所,如治疗厅、候诊室、机房、氧气房等,均需设固定的消防器材,并严禁吸烟。氧舱应设有兼职消防安全员,并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和安全状况,及时消除隐患,确保氧舱安全。10医用氧舱使用单位不得自行改变舱体结构、供(排)氧系统和供(排)气系统;也不得自行改变原设计的医用氧舱加压介质和增加舱内吸氧面罩。11所有在用的各型氧舱均必须通过医用氧舱安全技术检查,未经检查或检查不符

23、合要求的氧舱应一律停止使用,检查结果由氧舱使用单位报湖南省医用高压氧质控中心备案。三、氧舱查验制度1氧舱工程技术人员必须以高度责任心,认真执行每舱查验制度所规定的查验范围,并认真填写氧舱查验表和签名。2氧舱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在开舱前对预开舱进行供电、供气、供氧及舱内照明、通讯、报警、氧浓度监控、彩色电视监控、空调及每个座位的吸排氧装置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完毕后立即填写查验舱,如合格才可准许操舱人员开舱。3对查验中所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如暂不能处理者,应立即报告科主任或负责人,对有问题不能开舱,必须由科主任(负责人) 、工程人员、操舱人员共同签字,并提出维修意见。4治疗完毕由工程技术人员对所用舱体

24、进行验舱,验舱内容为照明、报警、通讯、氧浓度监控、摄像、空调、吸、排氧装置等,验舱后,认真填写验舱表。 四、氧舱对压缩空气和氧气的要求1必须有足够的压缩空气和氧气贮备。大、中型氧舱的压缩空气贮量不能少于所有舱室加压一次和过渡舱再加压一次的要求,小型氧舱贮备的空气贮量必须满足舱室加压二次的要求。82医用氧舱所使用的压缩空气要求:无油;无杂质;无味;无有害气体;冷却。压缩空气中,各种有害气体的浓度,不得超过下表所示限度。表 2 压缩空气中有害气体浓度限度表成 分 二氧化碳 一氧化碳 碳氢化合物(油蒸气及油的液态、固态粒子)指 标 0.05% 0.001% 5mg/m 33氧舱所使用的氧气必须是医用

25、氧或液态氧。第五章 高压氧治疗终末质量控制1 氧舱舱位使用率:空气加压舱:平均日使用率应大于 100%;氧气加压舱(成人舱):平均日使用率应大于 200%;氧气加压舱(婴儿舱):平均日使用率应大于 200%。2平均高压氧治疗日:每患者平均治疗日应大于 10 日(1 疗程) 。3并发症发生率:每年并发症发生率应小于 4%。4事故发生率:每年事故发生率应为 0%。5感染发生率:每年舱内感染率应为 0%。6转归统计:急性 CO 中毒单病种治愈率应大于 90%;急性 CO 中毒单病种有效率应大于 98%;高压氧治疗总治愈率应大于 70%;高压氧治疗总有效率应大于 80%。9附录 1高压氧科(室)管理制

26、度规章制度是用文字形式对各项劳动操作和管理工作的要求所做的规定。高压氧科(室)管理制度是高压氧治疗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的条理化、定型化,是科(室)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准则。违反规章制度,就会造成管理混乱,因此各项制度必须得以认真贯彻执行。一、高压氧科(室)工作制度1高压氧科(室)承担全院门诊、住院病人的高压氧治疗任务。2高压氧科(室)承担本院医疗、科研、教学等各项工作,并应认真完成上述各项工作任务。3高压氧科(室)应建立交接班制度、学习制度、病案讨论制度及三级查房制度等。4高压氧科(室)应特别注重安全管理,包括设备安全管理、治疗安全管理以及病人的安全管理等,并应分别制订安全管理

27、制度,定期检查。5高压氧科(室)工作场所内严禁吸烟。6非本科(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高压氧治疗区和机房、氧气房等处。7高压氧科(室)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原因推诿病人。对于抢救生命的危重病人,不得以经济等原因延误病人治疗。8高压氧科(室)负责全院住院病人和急诊室的会诊工作。一般病人会诊应于接到会诊通知单后 2 天内完成会诊;急诊会诊应于接到通知后 15min 内到达急救现场。9健全各级医护及技术人员的管理、培养制度,并定期考核。10加强对进修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建立培训计划,明确指导教师,并应于结业前对进修人员进行考核,鉴定。二、高压氧科(室)安全管理制度1经常进行安全教育,不断增

28、强医务人员安全意识和职业责任感,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102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如机房安全管理制度、维修安全管理制度,由科(室)安全员督促检查,促使措施落实。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操舱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看书报、不做私事、不扯闲谈。4操舱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未经医师同意,不得随便更改治疗方案。5每次治疗前,操舱人员必须对每个进舱人员进行认真检查,不得使火源、易燃、易爆及产生静电火花的物品带入舱内。6机房人员应经常检查、定期保养和维修各种设备,使保持良好工作状态。不得让机器及设备带病工作。7未经本科室工作人员同意,不得随便进入治疗厅和机房。严禁任何人在大厅、更衣室和机房吸烟。不得在

29、暖气片上烘烤衣物。8如设备发生故障,禁止在设备工作状态下进行检修,防止发生不安全事故。9定期更换灭火器,使保持良好的备用状态。三、进舱人员管理制度1病人和陪舱人员必须经高压氧科(室)医师检诊同意,并持卡登记后,方可进舱。遵守治疗时间,以免延误治疗。2进舱前应排空大、小便,更衣换鞋,不得穿着化纤衣物进舱。3严禁带入火种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4不得带入钢笔、手表、提包、BP 机和移动电话等杂物。5在加压过程中,不断做好耳咽管调压动作,如捏鼻子鼓气、吞咽、咀嚼等。如耳痛不能消除者,应立即报告操舱人员。6要熟悉吸氧面罩及通讯装置的使用方法。7治疗时出现任何不适,应及时报告,听候医师处置。8保持舱内整洁

30、,不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9不要在舱内喧闹,不要擅自扳弄舱内设备,以确保安全治疗。10减压过程中严禁屏气。四、氧舱消毒隔离制度1压缩空气和氧气必须符合卫生学标准。2使用 1 人多次吸氧面罩,病人每次用后及时清洗,用前酒精擦拭。3每次治疗结束后应通风换气,及时清扫、拖地,舱内用紫外线照射 30min。4舱内使用的痰盂、便盆、垃圾筒每天应用 10%“84”溶液浸泡,然后清水冲洗。5氧舱体表应定期清洁,内壁应定期用消毒液擦抹。6病人专用衣服、鞋子每疗程应更换一次。7确诊为气性坏疽、破伤风芽胞杆菌感染者,严禁与带有伤口的其他人员同时进舱。病人出舱后,舱室必须进行以下严格消毒处理。(1) 空气消毒:每 100m3 体积用乳酸 12mL 熏 30min,通风后再用紫外线消毒 30min。(2) 舱室内壁、地板和舱内物品用 1过氧乙酸溶液擦拭。(3) 舱室经彻底扫除消毒后,作空气培养,3 次阴性后方可供他人使用。(4) 被 服 用 1% 2 过 氧 乙 酸 溶 液 浸 泡 120min, 煮 沸 60min, 再 送 洗 衣 房 洗 涤 方 可 使 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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