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报单位支持小微企业和使用目录产品情况统计表统计单位: 统计人: 联系电话: 统计时间:序号 招标(采购)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名称 中标价或采购金额(万元)备注(是 本 市 企 业 或 产 品 )中标项目数合计(个) 中标价和采购金额合计(万元)中标项目数占总项目数比例(%) 中标价和采购金额占总交易额比例(%)环比增长率(%) 环比增长率(%)说明:1.本表由直报单位负责按季度填报,并于每季度后 3 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市优质产品参与政府招标采购协调工作办公室( 邮箱:)报送统计表。2. 中标价、采购金额及中标价合 计(均含暂估价、 暂列金额 )单位为万元,勘察、 设计、 监理、代建等
2、服务类项目按照中 标费率计算出中标价。3. 联合体中标人有宁波本地企业(产品)的,中标人只填写宁波本地企业(产品)名称,中标价填写宁波本地企业(产品)所占的中标金额,并在备注栏注明所占比例(用表示);宁波以外中标人使用本地目录产品的项目,只统计使用的产品(项目)名称、供 应商名称及采购金额。4. 中标项目数占总项目数比例是指中标人为宁波本地企业(产品)的项目与全部招标采购总项目数的比例;中标价和采购金额占总交易额比例是指中标人为宁波本地企业(产品)的项目全部招标采购项目总交易额的比例。表 11DJ宁波市公共资源交管办 宁波市监察局 监制25. 环比增长率,一般是指和上期相比较的增长率,按照时间 的顺序来进行比较, 环比增长率= (本期的某个指标的值上一期这个指标的值)/上一期这个指标的值100% ,负数为下降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