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护京剧近日,教育部颁布了一项决定:从 2008 年 3 月到 2009 年 7 月在北京、天津、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江西、湖北、广东、甘肃等 10 省市开展把京剧纳入九年义务教育阶段音乐课程的试点工作。此决定一经发布,便引来了网民的热议。与以往新闻事件不同的是,“京剧进课堂”一事不是毁誉参半,而几乎是一致性的否定之声。根据马克思老先生的意思,事物总是处于对立与统一之中,是一分为二的。笔者无意做一“倒行逆施”者,但很乐意在了解了大家的意思后,转过身来想想那剩下的二分之一。 笔者认为,公众之所以对此决定颇有微词,并不是针对京剧是否会对一个公民的艺术修养有价值、是否对传统文化的继承有意义,而
2、是对政府未体查民意就“擅自”将国粹纳入九年义务教育课程的这种做法有些不太认同。 在追求民主与自由的过程中,人们总习惯把民意与政府行为对立起来。而这种对立有时难免矫枉过正。政府做出这项决定的途径与方式是否妥当,暂且不论。笔者以为,这项决定本身不论从哪方面讲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从高度来讲,它可以传承中华文明;从实用来讲,它可以增强国民的文艺修养。 京剧,在经过历史的淘沙后被作为中华艺术文化的一个象征而置于国粹的至高地位。这种情况下,对普通人来说,京剧显得有些高不可攀,而这一定程度上也使得京剧的传承出现危机。虽然,近年来,以京剧为首的传统戏曲因受流行音乐的巨大冲击,加之本身演唱风格的老旧,呈现出发
3、展缓慢的态势,但其蕴涵的文化价值并不因为形式的单调而褪色。在历经近 200 年的历史后,她沉淀了我国多方位的民间艺术与传统文化,我们应该有意识的去保护、创新、发扬,就像保护故宫等文化遗产一样倍加呵护。 怎么保护、创新、并发扬?笔者认为,教育是不二法门。只有把京剧作为课程植入教育常态,让她成为国民比较熟悉的一门艺术、一种文化,让她重新从民间“发芽”,再次吸收更多的养分,不再曲高寡和。如此,京剧才可能发扬光大,中华文明才不至于再流失一段瑰丽。 如果任京剧自生自灭,那我们岂不成了文化的“撒手掌柜”?对于一个民族的发展与兴盛而言,文化的流失与枯竭比石油的枯竭更可怕!有人也许认为,我们不应该把如此重大的责任委任到祖国的花朵身上。笔者却以为,责任可以化为“润雨细无声”的方法来寓道于教,寓教于乐。岂不快哉!再说了,培养有责任心的国民不就是我们教育的目标之一吗? 有人认为,温室里养不出参天大树。政府为了传承中华文化把京剧列入中小学校课程,这就是温室里养大树,违背了教育规律。君不见,韩国为了扶持本国经济,便倡导国民购买本国产品,如今韩国的电子产品居于世界前列;君不见,加拿大曾经为了保护本民族文化,政府提倡全民抵触美国各类媒体文化。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京剧的发扬,从孩子抓起没有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