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管理制度1 目的 明确公司车辆配置、使用的原则和程序,以及保养、维修、事故处理等事项的程序和要求,以规范车辆管理、为公司各项业务高效开展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车辆的管理。3 管理职责 3.1 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所有车辆的管理。具体工作职责和内容如下:1)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生产经营需要,拟制车辆的购置申请及方案;2)负责公司车辆调度和日常管理,包括维修和日常保养工作;3)负责公司全部车辆的维修管理,选择修理厂与其建立合作关系,并负责业务的洽谈、帐目核对及结算;4)负责办理公司车辆的年审及其它相关手续;5)负责车辆保险、理赔、事故处理;6)负责购买公司车辆所需油
2、料;7)负责建立车辆使用台帐,按月统计各部门车辆行驶里程和使用费用(包括燃油费、过桥过路费、停车费、维修保养费、养路费、年检费、保险费等),并通报各部门。4 公司车辆的配置4.1 公司车辆配置原则车辆配置必须以公司各部门业务开展需要为基础,考虑车辆的使用效率、效益及使用成本,与公司的规模和形象相匹配。4.2 公司车辆的购置及审批4.2.1 行政人事部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拟制轿车、面包车及货运车辆等所需车辆的购置申请及方案,按照资金审批权限要求进行审批。4.2.2 经批准后的公司车辆购置申请,按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进行采购。5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5.1 公司车辆的使用范围5.1.1
3、轿车、面包车的使用范围公司轿车、面包车主要用于客户接待、财务存取款、高管人员因公外出、其他紧急事务用车、各部门公务用车等,并按照上述用车次序,由行政人事部根据事务的轻、重、缓、急及用车申请的先后顺序灵活安排车辆的使用。5.1.2 货运车辆的使用范围货运车辆主要用于公司物料、产品等方面的货物运输。5.1.3 货运车辆的行车规定1) 严格执行定车定人原则,物流车辆按规定人数配备驾驶员,长途行车每三百公里或每三小时,更换一次驾驶员或休息一次(每次休息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杜绝疲劳驾驶。2) 随车配备行车记录本,驾驶员认真做好行车异常情况记录。3) 长途行车中,如遇中途长时间休息或停车以及下线或绕
4、路行驶,都必须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向车辆调度负责人或主管领导通知汇报,未经批准不得绕行或停车。4) 长途出车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避免夜间行车,如遇特殊情况,车辆调度负责人和主管领导要随时关注车辆和人员状况。5.2 车辆使用程序5.2.1 用车申请:各部门需要用车时,须提前半天提出用车申请,由用车人根据工作需要填写派车单(附表 1),经所在部门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后,交公司车辆调度负责人;紧急或特殊情况下,用车人可向公司车辆调度负责人电话申请,但须在用车后补办派车单。5.2.2 用车审核:车辆调度负责人根据本制度规定审核派车单,并填写相关内容后交公司车辆驾驶人员。5.2.3 出车:车辆驾驶人员接到派
5、车单后,检查车辆状况并准备车辆,按派车单要求出车;出车任务结束,由出车驾驶员填写派车单相关内容,并经用车人签字确认后交回车辆调度负责人,驾驶员应依据派车单内容及时填写行车记录。5.2.4 停车:公司车辆原则上要求每日返回公司,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外出的远途车辆当天不能返回时,应在有安全保障的场所停放。5.2.5 费用报销:用车人或车辆驾驶人员凭派车单和行车记录报销该次因公外出产生的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等费用,该费用计入用车人个人或部门费用。5.2.6 凡在公司享受自有车辆费用补贴的人员和公司已经配备了公务自驾车辆的人员,本人在市内办公原则上不再予以派车。5.2.7 公司员工因公
6、外出办事,原则上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鼓励乘坐出租车。但因特殊情况确要坐出租车的,经本部门领导批准后可乘坐出租车,费用报销时需在费用报销单上注明事由和起止地点等情况说明,实报实销。5.3 公司车辆公务借用5.3.1 各部门因业务需要借用公司车辆办理公务,应参照本制度 5.2 条办理使用申请,经申请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后使用。5.3.2 车辆借用部门负责落实驾车人员的资质和业务能力,并留存驾车人员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备查。5.3.3 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行车安全。发生违章、交通事故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各项费用。5.4 公车私用5.4.1 公司车辆原则上不允许
7、因私使用;如员工因特殊情况确需用车时,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用车安排的情况下,提前一天到行政人事部以书面形式申请派车,经审批后可予以派车。5.4.2 用车人根据行政人事部核定的行驶里程数,按每公里 1.0 元的车辆使用费标准,到计划财务部缴纳借用车辆使用费(大客车、货车除外)。该次用车发生的油费、路桥费、停车费可以凭派车单和行车记录在缴纳的借用车辆使用费的 80%限额范围内实报实销。6 私车公用费用补贴6.1 为了提高公司骨干人员的满意度及工作效率,公司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员工将其私有车辆用于公务活动实行费用补贴。6.2 费用补贴范围:自驾自购私有车辆上下班并因公需要经常性外出的部门经理以上管理者以及经
8、总经理特批的对外联系业务需要频繁外出,已有自购私有车辆的特殊岗位员工。公司已经配备了公务自驾车辆的人员不再同时享受私车公用费用补贴政策。6.3 私车公用费用补贴标准6.3.1 固定限额型费用补贴6.3.1.1 符合费用补贴范围并且已经自费购买车辆的人员,填写自购私有车辆公务使用费用补贴申请表(附表 2)并通过审批后,按月度固定限额报销其私有车辆因公外出产生的油费、过路费、停车费。6.3.1.2 享受该费用补贴的人员原则上不再享受报销市内公共交通费,但在不便自驾车辆进行公务时也可报销公交费用和出租车费,但报销时必须在发票背面注明事由。6.3.1.3 上述补贴之和不得高于以下标准:职位 总经理 副
9、总经理 部门经理 特殊岗位每月补贴限额(元) 1000 800 600 3006.3.1.4 符合费用补贴范围但没有自购车辆或未申请私车公用费用补贴的人员,每月可以按上述补贴限额标准的 60%额度报销其本人上下班或因公外出实际发生的市内公共交通费。6.3.2 里程限额型费用补贴6.3.2.1 符合费用补贴范围的人员若自驾私车因公外出频繁或距离较远,预计每月累计行驶距离超过 600 公里,可以填写自购私有车辆公务使用费用补贴申请表(附表 2)并通过审批后,每月根据因公外出实际行驶里程数按照每公里 1.0 元的标准,确定里程费用补贴限额。用车人可以在里程费用补贴限额范围内,报销自驾私车因公外出产生
10、的油费、路桥费、停车费以及在不便自驾车辆进行公务时发生的出租车费和公交费用。6.3.2.2 享受里程限额型费用补贴的员工,不得同时申请固定限额型补贴。6.4 操作程序6.4.1 可以享受自有车辆公用费用补贴的人员,在同意并遵守本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自有车辆公用费用补贴,经主管领导(副总经理)、行政人事部依次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次月起开始执行。6.4.2 公司所有车辆和高管人员的私车公用车辆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办理 ETC 卡和加油卡,实行一车一卡制度,每月按照车辆统计相关费用后在对应的用车人车辆限额补贴额度内扣除。6.5 享受费用补贴的车辆一般由本人驾驶,不设专职驾驶员。确有需要因公长途外出
11、,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职司机驾驶。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如有需要可配备专职驾驶员。6.6 享受车辆费用补贴人员市内外出办理公务,非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再使用公务派车。如确需用公司公用车辆办理公务时,应参照本制度 5.2 条办理使用申请。行政人事部核定该次公出的里程数,按照每公里 1 元的标准核减享受固定限额型费用补贴的用车人的当月车补额度。6.7 公司原则上不用私有车辆作为市外长途公务用车。急需时,确需利用私车公用作为长途用车,必须事先填写派车单,报上一级主管领导批准,如遇特殊情况,则应在事后及时补填派车单。出车回来后,驾驶人员应如实填制出车里程数,由行政人事部记录并核定起讫公里数,按照每公
12、里 1 元的标准给予该次用车的里程限额费用补贴。用车人在该里程费用补贴限额范围内报销该次自驾私车因公外出发生的油费、路桥费、停车费。6.8 享受里程限额型费用补贴的员工因私长途外出或频繁因私自用时,相应发生的车辆使用费用由车主自理。用车人应该如实记录需要核减的行驶里程数,报行政人事部核减当月的车辆里程限额费用补贴额度。行政人事部要关注车辆的里程限额费用补贴额度异常变化浮动。6.9 公司在急需的情况下可临时征用享受费用补贴的车辆,车辆使用时发生的费用实报实销。6.10 享受自有车辆费用补贴的人员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事故或违章的费用,除保险公司理赔外,其余由车主自理。
13、6.11 享受自有车辆费用补贴的人员必须自觉维护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在公务期间必须使用享受补贴车辆,补贴车辆不得挪作他用,不准用作盈利性运输,一经发现有影响企业公众形象的行为,公司将立即终止对该车的所有补贴,并对被补贴人员作行政处分。6.12 享受自有车辆费用的人员因工作变动不在补贴范围内时,补贴自当月取消。7 车辆的维护及管理7.1 公司车辆维修和保养应在公司指定修理厂进行,否则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可自行修复和保养的,可由行政人事部安排采购、报销相关材料、零配件。7.2 驾驶员按照公司车辆使用、保养手册,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不得无故拖延或变更保养项目,否则造成的车辆损坏由驾驶员承担责任。7.3
14、 驾驶员应随时检查、监视车辆的运行状况,发现异常应及时向部门经理汇报。7.4 公司车辆维修、保养应由驾驶员先填写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附表 4),注明行驶里程,并经部门经理审核后,办理借款及送修事宜,严禁驾驶员擅自在非指定维修点维修、保养或购买、更换配件,否则费用不予报销。7.5 公司车辆用油实行里程油耗核算制,并统一用加油卡加油。油卡油量不足 500 元时,驾驶人员应提前告知公司车辆调度负责人,由其统一安排油卡充值。除长途在外车辆可现金加油外,其它情况下一律不得用现金加油,否则汽油费不予报销。7.6 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疏忽保养并导致车辆故障,因此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驾驶人员承担。7.7
15、公司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急需修复时,驾驶员应事先电话告知部门经理,征得批准后可视实际需要先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 2000 元时,应参照 7.4 条款执行。8 交通事故处理8.1 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因违反交通法规所造成的罚款,由驾驶员个人承担。8.2 公司车辆在出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及时向当地所在交警大队和保险公司报案,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相关人员和直接主管,由当地所在交警大队出具事故责任书确认事故责任,并将事故责任书交行政人事部存档。8.3 驾驶人员应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定损和办理理赔手续,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通报理赔处理结果,由部门经理及车队队长决定维修处理方案。车辆事故维修使
16、用车辆事故处理申请单(附表 5),由事故驾驶员填报,经审批后借款修复。8.4 公司禁止驾驶员肇事逃逸、隐瞒不报或私自维修公司车辆,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因司机责任事故产生的招待费、交通费、罚款等亦由当事人承担。8.5 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医疗费、修理费、拖车费、停车费、赔偿金等先由当事人向公司借款垫付,待保险公司支付理赔款后,按公司制度要求报销相关费用。8.6 根据事故责任,被认定全责或部分责任的,当事人应承担公司实际支出(保险公司理赔后的剩余支出)的 60%;被认定为无任何责任的,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追回责任方所承担公司的相关损失与费用。 8.7 驾驶员在驾驶公司车辆过程中出现的其它
17、违法行为,造成公司损失的,全部由驾驶员承担。8.8 故障车辆严禁上路,出现问题立即停车检修,排除故障才能上路,未按规定执行造成事故或严重故障,驾驶员自负责任。8.9 随车手续保证齐全有效,随车携带的工具、灭火器、警示牌、备用轮胎等应确保其正常使用,如丢失则及时补办,相关费用由责任人承担。9 附则: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附表 1:派车单派 车 单申请部门: 年 月 日事由及行驶路线:预计使用时间: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申请车型 车型 / 车号载货: 吨 人数: 人 驶前公里数 KM申请人: 返回后公里数 KM驾驶员签字批准人:使用人签字备注:附表 2:自购私
18、有车辆公务使用费用补贴申请表自购私有车辆公务使用费用补贴申请表姓 名 部 门 职务及职级车 型 颜 色 车 号申请车补标准1000 元/月 800 元/月 600 元/月 300 元/月 行驶里程限额补贴/月 申请日期 月 至 月本人声明:本人已仔细阅读并同意车辆管理制度,并将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操作。本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月 日行政人事部审核月 日总经理审批月 日备 注附表 3:自购私有车辆长途公务使用费用补贴申请表自购私有车辆长途公务使用费用补贴申请表表格编号: 姓名 填表日期事由起程地点 起程时间 月 日 时 分前往地点 行车里程事前申请 有 无 主管领导(副总经理):_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注附表 4:车辆维修 / 保养申请单车辆维修 / 保养申请单表格编号: 年 月 日 车 号 里程数 责任人请 修项 目估计金额修 理 厂损坏原因审核意见请修人: 主管: 部门经理:附表 5:车辆事故处理申请单车辆事故处理申请单表格编号: 年 月 日 车 号 里程数 责任人事故原因损坏项 目保险公司处理方案申请人: 主管: 部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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