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請於進口組成立保稅課海關不通同意財政部基隆關稅局 98 年第 1 次報關業座談會提案表 只適用本局第 4 案 提案單位:基隆市報關商業同業公會 案 由:建請 貴局於進口組成立保稅課 ,專司進口組轄下之保稅業務及自由貿易港區業務。說 明:為使自由貿易港區業務事權統一及提高保稅業務績效,建請於進口組成立保稅課 ,將原隸屬於倉棧組之自由貿易港區單一窗口及原保稅股,整併於保稅課 ,該課專司進口保稅報單(B、D、F、L類)之收單、分估、放行、稽核、港區事業設立審核(原單一窗口業務)等業務,提昇服務品質。建 議:如案由。 主辦單位:人事室海關意見:、目前各關稅局多設有保稅一級單位,專責處理保稅報單之進出
2、口通關及帳務查核等業務,惟本局因轄管保稅業務僅以保稅倉庫為主,業務相對單純(幾無帳務查核業務) ,且所有保稅報單數量占全局報單比例僅 8%,在目前人力有限之狀況下,分估作業乃由原進出口通關單位辦理,另保稅登記、查核等相關業務,則由局本部進口組及各分局業務單位分別負責,現有架構尚敷業務所需。二、目前本局為因應自由貿易港區業務需要,於倉棧組下設單一窗口統籌辦理自由貿易港區法令研議、港區相關事業申設、帳務處理等工作,另成立聯合查核小組負責執行查核業務,並由各相關通關單位執行貨物通關業務,已足可因應商民需要。又鑒於自由貿易港區業務內容與保稅業務不盡相同,如在進口組下設課統籌辦理二者業務,亦非妥適,現行作法,宜予維持。嗣後本局除加強相關人員之專業訓練外,亦將隨時檢討各單位間之權責分派,改善是項業務因諸多法規未盡完善,致實務運作易生爭議狀況。未來自由貿易港區業務如持續成長,本局將視實際需要,評估是否成立專責單位統籌辦理,以資因應。結 論:如海關意見。本資料下載或摘自 財政部基隆關稅局 網站 2009/04/16 劉陽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