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 2017 3号)和江西省安委会关于印发江西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安 201717 号 )要求,按照省安监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总体部署,切实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 ,切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 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指示批示精神,
2、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联合执法和交叉检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监督相结合,集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 、检查内容 (一)政府职能部门层面: 2 1.组织贯彻落实江西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安 2017 8号)、江西省安委会关于在全
3、省组织开展夏季百日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赣安 2017 10号)、江西省安委会关于印发江西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安 2017 12号)、江西省安委会关于印发江西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安 2017 17号)及江西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安监管办 2017110 号)等情况; 2.重大危险源风险管控机制建设情况; 3.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 (二)企业层面: 1.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制定及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 3.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行情况; 4.安全生
4、产教育培训情况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情况,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情况。 6.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建设情况; 7.外包施工队伍“九统一”管理情况; 8.危险性较大设备设施定期检验检测情况; 3 9.应急预案制定及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10.地下矿山防范中毒窒息、火灾、透水、爆炸、坠罐跑车、冒顶坍塌事故措施落实情况,井下作业人员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和自救器配备情况; 11.露天矿山、排土场(含废石场)防范边坡垮塌、坍塌等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12.尾矿库放矿管理、坝体稳定性分析、放排洪系统、调洪演算、安全超高、干滩长度、浸润线
5、埋深、三等及以上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安装使用等情况,尾矿库周边生产活动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 8 月至 9 月上旬) 企业结合汛期、暑期 安全防范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鼓励积极采取邀请专家全面“会诊”检查的形式开展隐患排查,自查工作要做到全面、深入、无死角。同时,加强对自查、整改工作资料的保存、归档和隐患排查信息系统录入工作。 (二)联合执法及综合督查( 9 月中、下旬) 1.各县级安监部门要积极联合国土、公安、林业、环保等相关部门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促进整合整治和整顿关闭工作,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秩序。 2.由市级安全监管局分管负责人带队 ,
6、组成 11 个省安监局督查组(分组安排见附件 1)。每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 5 人 (其中专家 2 人,县安监局 1人 ),每组督查一个设区市的时间为 5天左右 ,具体日程由督查组与各设区市安监部门具体商榷后,报省 4 安监局。督查以看汇报材料、查阅资料、实地抽查等方式进行。一个设区市一般检查 2 至 3 个县 (市、区 ),重点检查市、县安全监管局落实上述工作情况和执法情况。采取明查暗访和“双随机”形式抽查 8家以上 (含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尾矿库“头顶库”和露天矿山企业(南昌市除外)。 (三)大检查工作“回头看”( 10 月至 11 月 ) 1.组织开展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督促各
7、相关企业开展隐患整改,督促各地加强重大隐 患和关闭取缔企业的跟踪复查。 2.收集汇总各地、各有关部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 ,全面开展。 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充分发挥专家专业技术优势,突出矿山企业主要风险源,严防“六类”事故发生,积极、认真、全面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力求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结合隐患排查信息系统的应用,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录入。 (二)联合开展,严格执法。 各县级安监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制定详细方案,紧紧围绕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违法违规建设生产、违法盗采和越界采矿等行为;督促企业按方案要求开展“三 违”整治专项活动。 (三)严格督查
8、,互相促进。 要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地开展督查工作(填写附表 2) ,对违法违规问题 ,要督促当地安全监管 5 部门及时下达执法文书 ,并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要及时向有关地方政府、市级安全监管部门及有关企业反馈督查意见 ,并在督查结束后一周内形成督查报告报送省安监局监管一处。 (四)抓好整改 ,务求实效。 被督查地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全面落实有关工作要求和措施 ,积极配合督查工作。市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地方政府、有关企业对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10月 20日前 ,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及被督查发现 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报送省安监局监管一处。 (五 )轻车简从 ,廉洁自律。 各督查组要严格遵
9、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 ,轻车简从 ,减少陪同 ,简化接待 ,廉洁自律。 联系人:谢晓斌;联系电话: 0791-85257038(带传真);电子邮箱: 。 附件: 1.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督查组分组安排 2.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统计表 6 附件 1 江西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督查组分组安排表 序号 组次 督查地点 带队人员 1 第一组 南昌 九江市安监局分管负责人 2 第二组 九江 上饶市安监局分管负责人 3 第三组 上饶 赣州市安监局分管负责人 4 第四组 抚州 鹰潭市安监局分管负责人 5 第五组 宜春 南昌市安监局分管负责人 6 第六组 吉安 宜春市安监局分管负责人 7 第七组
10、 赣州 吉安市安监局分管负责人 8 第八组 景德镇 新余市安监局分管负责人 9 第九组 萍乡 景德镇市安监局分管负责人 10 第十组 新余 抚州市安监局分管负责人 11 第十一组 鹰潭 萍乡市安监局分管负责人 7 附件 2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统计表 督查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1 是否按照江西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详细工作方案 2 是否按照 江西省安委会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夏季百日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转发或制定详细工作方案 3 是否按照 江西省安委会关于印发江西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转发或制定详细工作方案 4 是否按照江西省安委会关于印发江西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转发或制定详细 工作方案 5 是否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 产联合大检查工作 6 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检查数 次,检查非煤矿山独立系统 个,查摆安全隐患 条,实施行政处罚 次,其中责令停产整改企业 家,提请关闭企业 家,实施罚款 万元,处罚相关责任人 人。 注:省督查组综合督查统计用表。 填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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