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心素养与信息技术核心素养核心素养是学生在接受相应学段教育过程中,逐步形成的适应个人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与关键能力。而学科核心素养是在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框架下,根据具体学科的特征和育人的特殊功能确定的。面对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的改善,信息技术学科素养被确定为信息意识、计算思维、数字化学习与创新、信息社会责任。为了充分理解信息技术学科素养的涵义,我从网上搜集了大量资料形成以下认识。一、核心素养与学科核心素养最新发布的“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为核心,分为文化基础、自主发展、社会参与3 个方面,综合表现为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学会学习、健康生活、责任担当、实践创新六大素
2、养,具体细化为国家认同等 18 个基本要点.核心素养是关于学生知识、技能、情感、态度、价值观等多方面要求的综合表现。它是关于学生知识、技能、情感、态度、价值观等多方而要求的结合体;它指向过程,关注学生在其培养过程中的体悟,而非结果导向;同时,核心素养兼具稳定性、开放性与发展性等特性。学科核心素养是学习者通过特定学科的学习应达成的反映该学科特质的重要思维品质和关键能力。学科核心素养是在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框架下,根据具体学科的特征和育人的特殊功能确定的。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处于上位,是指向学生整体的全面的发展:学科核心素养处于下位,但同样指向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各学科课程与教学是形成学生发展核心的重要途
3、径。二、信息技术学科素养信息技术学科素养包括信息意识、计算思维、数字化学习与创新、信息社会责任。信息意识是指个体对信息的敏感度和对信息价值的判断力。具备较强信息意识的学生能够根据解决问题的需要,自觉、主动地寻求恰当的方式获取与处理信息;能敏锐感觉到信息的变化,获取相关信息,采用有效策略对信息来源的可靠性、内容的准确性、指向的目的性做出合理判断,对信息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预期分析,为解决问题提供参考;在合作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能与团队成员共享信息,实现信息的最大价值。计算思维是指“个体在运用计算机科学领域的思想方法形成问题解决方案的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思维活动” 。具备计算思维的学生在信息活动中能够采
4、用计算机可以处理的方式界定问题、抽象特征、建立结构模型、合理组织数据;通过判断、分析与综合各种信息资源,运用合理的算法形成解决问题方案;总结利用计算机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并迁移到与之相关的其他问题解决之中。数字化学习与创新是指个体通过评估和选择常见的数字化资源与工具,有效地管理学习过程与学习资源,创造性地解决问题,从而完成学习任务的能力,形成创新作品的能力。具备数字化学习能力的学生能够认识到数字化学习环境的优势和局限,适应数字化学习环境,养成相应的学习习惯;掌握数字化学习系统、学习资源与学习工具的功能和用法,并用来开展自主学习、协同工作、知识分享与创新创造。信息社会责任指信息社会中个体在文化修养、道德规范和行为自律等方面应尽的责任。具备信息社会责任的学生具有一定的信息安全意识,能够遵守信息法律法规,信守信息社会的道德与伦理准则,在现实空间和虚拟空间中遵守公共规范,既能有效维护信息活动中个体的合法权益,又能积极维护他人合法权益和公共信息安全;关注信息技术革命所带来的环境问题与人文问题。对于信息技术创新所产生的新观念和新事物,能具备积极的学习态度、理性的价值判断能力和负责的行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