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7 ,大小:36.50KB ,
资源ID:3251835      下载积分:20 文钱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省得不是一点点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wenke99.com/d-3251835.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QQ登录   微博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青岛大学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规定.doc)为本站会员(创****公)主动上传,文客久久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文客久久(发送邮件至hr@wenke99.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青岛大学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规定.doc

1、1中 共 青 岛 大 学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文 件青大党办字200921 号中共青岛大学委员会办公室青 岛 大 学 校 长 办 公 室关于印发青岛大学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规定的通知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各学院,校党政各部门,校直各党委(党总支),校直属各单位,各群众团体:青岛大学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规定已经校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中共青岛大学委员会办公室青 岛 大 学 校 长 办 公 室2009 年 12 月 21 日2青岛大学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规定为科学评价全校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全校工作人员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

2、责,根据国家、山东省和青岛市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一、考核原则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二、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能:主要考核业务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等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工作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三、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本单位被考核人数的14%以内。四、考核标准学校工作人员

3、分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三类,各类人员考核标准如下:1、管理人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服务工作好,出勤率占全年工作日95%以上,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3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努力工作,管理和服务意识较强,能够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2、专业技术人员考核

4、各等次的基本标准。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在教学科研、教书育人和其它专业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教师应满教学工作量且教学质量测评居本单位前列,无教学事故或其它责任事故。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较高,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教学事故或其它责任事故。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中出现严重教学事故或其它责任

5、事故。3、工勤技能人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优秀:政治思想表现好,模范遵守法律、纪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积极,勇挑重担,出勤率占全年工作日95%以上,责任心强,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劳动安全,工作成绩突出。合格:政治思想表现好,自觉遵守法律、纪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努力,服从分配,无责任事故,注意劳动安全,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不合格:组织纪律性较差, 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差,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忽视劳动安全,违反工作和操作规程,发生严重事故。五、考核范围与相关政策1、校内在编在岗的各类人员均应参加考

6、核(不含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核的省管干部)。2、对因非组织原因本年度在岗工作时间不足半年的人员不进行考核。3、经组织批准派出挂职、学习、培训超过半年的人员,由挂职、学习、培训单位出具鉴定材料,本人所在单位考核。4、调入我校工作不足半年的人员,由原工作单位出具鉴定材料,现工作单位组织考核。5、本年度新录用的应届毕业生,只写评语不定等次。6、本年度接收安置的军转干部、复员退伍军人,由现工作单位考核并确定等次。7、因院系调整改变隶属关系的,按新的隶属关系考核。个别调整工作岗位的人员,由原单位出具鉴定材料,现工作单位组织考核。8、当年办理退(离) 休手续的人员,由所在单位根据其表现情况,直接确定考核等

7、次。9、经批准办理校内退休(养)人员,在办理正式退休手续之前,由原工作单位负责考核,可直接确定考核等次。10、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考核的人员,可直接确定不合格等次。11、德、能、勤、绩表现较差或出现一般性教学事故、一般性责任事故,但又不够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可实行告诫,告诫期限为3-6个月,告诫期满有明显改进的,可定为合格,仍表现不好的,定为不5合格等次。12、在经济活动中涉及10万元以上纠纷,法院立案或正在审计过程中,或因其他原因正在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进行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再予确定。13、受处分的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其中受警告处分的不得定为优

8、秀等次;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定为不合格等次。六、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研究学校年度考核工作中的有关政策,核定优秀等次的比例,受理、复核申诉报告,并做出裁决。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领导担任,纪委( 监察室)、党委办公室、组织部、校长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处、学生处、人事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工会等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年度考核的具体组织、汇总总结、上报等日常事务工作。各学院、校直属教学部及校直各党委(党总支)成立考核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研究确定下属各单位优秀等次的人数,审

9、核确定所属范围内各基层单位人员的考核等次,按规定在考核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做好考核汇总、总结工作,受理所属范围内被考核人员的申诉和复核工作。七、考核程序1、被考核人对本人一年来的德、能、勤、绩表现情况进行书面总结。2、各学院、校直属教学部、校直各党委(党总支)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述职,并公开展示被考核人的年度书面总结。3、各学院、校直属教学部、校直各党委(党总支)组织本单位工作6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并汇总评议结果。4、各学院、校直属教学部、校直各党委(党总支)考核小组在民主评议和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被考核人的平时表现和个人总结以及民主评议结果写出评语,确定考核等次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十天

10、。5、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如对考核结果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本单位的考核小组书面申请复核,考核小组复核后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本人,如本人对复核意见仍有异议,可在收到复核意见的书面通知后三日内向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经学校领导小组研究复核后,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本人。八、考核结果的使用1、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1)按照规定增加一级薪级工资。(2)作为晋升或聘任职务的重要依据。连续两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具有优先晋升职务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3)作为合同制工人续签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2、年 度 考 核 被 确 定 为 不 合 格 等 次 的 ,按

11、 照 下 列 规 定 处 理 :(1)当年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不能正常增加薪级工资,视情况可给予调整工作岗位或安排待岗培训,调整工作岗位后,其工资福利待遇按新工作岗位重新确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调整工作岗位的,予以解聘。(2)连 续 两 年 考 核 结 果 被 确 定 为 不 合 格 等 次 的 ,予 以 解 聘 。3、对年度考核实行告诫的人员,暂不兑现有关待遇,待告诫期满,依据所定等次办理。4、年度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7九、本暂行规定自2009年12月2日起施行,青大党办字200235号文件同时废止。主题词:管理工作 年度考核规定 印发 通知中共青岛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09 年 12 月 21 日印发(共印 25 份)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