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3 年印染厂有关日常管理的考核 为进一步提高管理质量,根据印染厂前几年制度执行的实际情况, 2013 年特对以下十 个方面的管理做以下考核: 一、关于计件定额中“安全”工资的考核 1. 印染厂所有一线员工(包括装卸工)的计件工资中均包含每人每月 100 元的“安 全”工资。 2. 印染厂班长一级的管理人员的计件工资中均包含每人每月 200 元的“安全”工资。 3. 印染厂现场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计件工资中均包含每人每月 300 元的“安全” 工 资。 4. 每月只有在安全生产的情况下,可以享受全额工资,如 个人违规操作 发生一次安全事故 (总费用在 400 元以下的按前 3 条考核, 40
2、0 元以上则当事人按总费用 30%-50%承担费用) ,所涉及人员将按以上规定在当月工资总额中扣除, 如不够则延期直至扣满为止。 二、 出门证管理的考核 1. 各位员工及班长有事出厂必须由现场主管开出门证,并在出门证上详细填写有关事项,如有违反,查到一次扣三分。 2. 化验人员,对色工,部门负责人及现场主管 、计划科人员等有事出厂需有厂长开出门证,其他人员不得代开,如无出门证随意出厂,查到一次扣五 分。 三、 交接班记录管理的考核 1. 各岗位不认真做好特殊情况的交接班书面记录(厂部下发的记录本)并不能附贴好实样 ,不利于生产质量查证的一次扣记录人 3 10 分。 2. 不能实事求是,及时填写
3、 或上报总公司下发的江苏超云集团日常情况明细日报表,不论是隐瞒还是漏报,都将视填写人的失职,一次扣 5 分。 3. 对厂部下发交接班的记录本及总公司的日报表不妥善保管造成浪费或遗失,一次扣负责人2 分。 4. 生产不正常期间,涉及夜班人员必须到厂 (厂部电话通知的情况除外) ,并到各自的班组车间签名报到(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由各班长每天把签名原件交现场主管手中 。如岗位要生产,其不到者则按旷工 1 天处理。 四、 对班长以上(包括收发货,染料助剂人员,各岗位考核 监督人等)人员 管理 的 考核 1. 如出现质量,操作及其他方面的问题,相关岗位的考核监督人未能及时发现问题或解决问题并给公司造成损
4、失的,查到一次将按所得奖金的相同系数扣除监督人的分数。 2. 不能对各自管辖范围的员工经常进行正面教育(特别是爱岗敬业,奉献精神 、团队精神 等方面)如造成人心涣散,甚至消极怠工的,发生一次 视情节 扣管理人员 10 20 分。 3. 不能遵守厂规厂纪,随意串岗, 聚众聊天,严重影响工作 或公司形象 的视情节轻重一次扣 5 10 分。 4. 现场主管对每天交接班时(以早晨为准)的清洁卫生必须仔细检查,并作好记录,对不合格的处理 情况上报厂部,坚持上墙公布,接受监督。如被查到检查不力一次扣 5 分 5. 对管辖范围内的员工随意批准假期,影响厂部生产的(如生产进度或生产安排等情况)一次扣班长或负责
5、人 5 分。 6. 各岗位班长必须提前至少 15 分钟到厂,并做好接班的准备工作。 7. 对本岗位或其他岗位的机械设备情况随时进行监督,并要求员工间相互监督。如发现有破坏行为,必须坚决制止,并上报厂部,否则视为失职一次扣 5-20 分。 五、 印染厂对下道工序监督上道工序的考核 1. 配布人员对所配的坯布必须严格、仔细的进行检验(主要指油迹、霉斑、漏针、破洞等情况),由各 班长负责如未能发觉 流转到下道生产造成损失的将给予班长处罚。对流转卡的正确性、脱水后使用的塑料罩和存布车辆的清洁度、染色布的质量(如色花、色迹、色点、死毛等等)以及坯布的混合堆放进行监督。 2. 计划、化验室对配布的正确性(
6、如数量、规格及其它)进行监督。 3. 对色工、染色人员对流转卡的正确性,(如配缸数量、工艺、缸号、色号等等) 配布的正确性,(如倒、顺毛规格、布头缸号、缝头及其它)处方的正确性,染色助剂的正确性(指有明显出错的情况),机械设备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同时,在生产中有疑问的布种要及时汇报领班或现场主管,确认无 误后方可生产,否则视损失大小给予处罚。 4. 染料、助剂人员对处方单的正确性及操作工的领料情况进行监督。 5. 脱水工要对染好色的布种是否加盖干净塑料罩,存布车辆是否干净,出缸后染色布的搭色、飞色、脏污等现象,以及布面有明显色迹、色点、严重色花及其他不正常情况进行监督。 6. 定形人员(特别是班
7、长、质检员)对流转卡的正确性(如预定工艺、定形工艺等),配布的正确性(如倒、顺毛、缝头、缸号、剖幅线、停放区域及其他),染色质量(如色迹、色花、脏污及采样位置等等),拉毛、烫光质量(如漏拉、拉破洞、烫光亮度、毛感及其他)进行监督。 7. 拉 毛、烫光人员要对所生产的布种的配布情况(如数量、缸号、倒、顺毛、正、反面等等)布面质量(如色花、色迹、色点、 扎丝、 布是否烘干、油污及其它),定形质量(如脱边、脱针、门幅、克重及其它)进行监督。 8. 仓库人员(指收、发货人员)要对来坯的数量、质量(如油污、霉斑、黄斑等),成品布的包装、堆放(特别是袋包装的布),与流转卡是否相符,损耗率进行监督。同时要对
8、每天的产量报表进行认真审核(有特殊情况一律以书面说明为依据)后方可记工。 9. 机修、电工要对管辖范围内的机械设备:电力设施进行监督,严防人为破坏,确保正常生产。 10. 锅炉工 要对两台定形机的生产情况,特别是升温控制阀进行监督(如只开 一 台机,另一台机的升温阀必须关闭)。 以上规定所涉及奖罚标准如下(前提是不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大幅度减少损失,实行奖罚同等待遇,按布的重量计算): 100kg 以下 30 元 101-400kg 50-100 元 401kg 以上 150 元 其它在规定中未涉及的情况将同样按实际情况作具体处理。 六、 对员工请假管理的考核 1. 所有员工只有在除厂部安排休息日
9、之外的天数出满勤后,才能享受公司正常 工资 待遇。 2. 所有员工请假必须按统一表格填写,并详细 写明请假事由(事假的要详实写清事由;病假的必须要有当地 镇级 医院的证明或病 历卡;婚假的要出具结婚证或复印件;丧假的要提供所在地的通讯方式,原则上只有直系亲属才能享受丧假 )。 3. 请假条 填写好后,必须由本人提交 给生产厂长批准 ,晚班特殊情况可向现场主管请假,其他人员准假无效。 (仍作旷工处理) 4. 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以负责人签字为 准),擅自 不到厂或 离岗离厂 的一律按 旷工处理( 旷工一天 按 100 元扣除),有一天算一天! 5.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来厂亲自请假的,必须要有本人的
10、电话请假至 第三条规定的 负责人处,同样要详实说明原因,并 得到同 意 后 的才能视为准假,否则同样按旷工处理 。 6. 如用不正当手段(如欺骗、隐瞒、弄虚作假等方式)骗取准假的,一旦查实,将从其请假之日起按旷工处理,有一天算一天,情节严重的 另作处理 。 7. 在生产旺季时一般感冒、伤风、头痛等轻微症状情况不予请假。 七、 对临时性装卸货物管理的考核 1. 在生产任务许可的情况下,由每班现场主管抽调人员协助装卸。 2. 被抽调到的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安排,否则将按考核制度予以扣分。 3. 专职协助装卸的员工统一按装卸工待遇核算(包括工资、工作时间等)如违反则将全额取消工资待遇。 4. 临时协助
11、装卸的员工 同样 享受装卸费结算待遇 。(原则上各岗位轮流抽调)但其仍参与原岗位定额的平均分配。 八、 关于有关工作纪律管理的考核 1. 印染厂所属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在工作时间内禁止使用 MP3、 MP4、游戏机及其它娱乐设备。 2. 印染厂所属员工(厂部允许人员除外) ,特别是生产一线员工 禁止在每天中午 11: 00 12: 00以外的工作时间内使用手机、小灵通等通讯设备。 3. 印染厂班长以上(包括班长、仓管人员、机修工、电工等)的管理人员除正当工作联系之外,其他工作时间同样不得使用手机、小灵通等通讯设备。 4. 厂区内除规定吸烟场所以外的所有区域一律禁止吸烟,如违反将按 总 公司规
12、章制度进行处理。 5. 工作时间不能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睡觉、看杂志、报刊等等 ;禁止工作时间喝酒或上班前过量饮酒。 6. 印染厂所属员工的车辆必须按总公司指定地点 车棚 统一存放,不得到处乱停放(尤其是夜班人员的车辆)。 7. 各岗位人员必须在下一班人员到岗接班后才能离岗洗澡或下班。 并严禁把各种塑料袋或布块等杂物扔在浴室,带进浴室的洗澡完后必须带出来扔入垃圾箱。 8. 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一次扣 2 5 分。 9. 正常生产上班迟到、早退 1 次扣 5 元,不满 1 小时按 1 小时计算,以此类推,并按时间扣除当天定额,由各班长考核,如发现包庇现象,同样扣 除班长定额。 10. 所属印染厂各
13、岗位人员不得串岗,即使本岗位无生产,在未得到厂部安排的情况下,也必须坚守本岗位,如发现串岗一次扣 2-5 分。 九、 印染厂垃圾管理的考核 1. 各岗位所有垃圾,必须按可利 用垃圾和不可利用垃圾分开存放,绝不允许混放。如布头、布条、布块、包装袋、纸管等,必 须按可利用垃圾存放,剩饭菜、方便面袋、零食、纸屑等按不可利用垃圾存放,并把全涤布及玩具绒废布 、大烫剪废毛头装袋扎紧 放入 指定地方 ,涤棉、晴棉等混纺织物放入 2#库 (按先里后外、先高后低堆放) ,拉毛、小烫毛头装袋放锅炉间处理。 2. 所有存布车辆里面不允许有布 头、布块、毛屑等杂物,车辆流转到哪一道,哪道工序必须清理掉后再使用,如不
14、清理使用,发现流转到下道,将按流转卡上的签名给予上道签名者扣 3 分的处罚,同时,流转到该道工序的使用人员必须及时清理后再使用,否则,按同样办法处罚。 3. 印染厂各岗位 员工 ,必须每天按 各岗位分类 垃圾桶 (袋) ,把不可利用的垃圾放到垃圾箱里,把可利用垃圾堆放到 规定的 废布房里。 4. 各岗位必须保证垃圾桶 (袋) 里的杂物不掉地,及时清理,堆放到规定的地方,绝不允许相互推委、扯皮。 5. 以上规定每天每班由各岗位班长负责督促并执行, 并在每班的记工单上注 明存放垃圾员工 名单,当班现场主管负责监督考核。 6. 各岗位人员必须按以上规定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则按扣 3 分处罚,班长、现
15、场主管如监管不力,同样将受到相应的扣罚。 十、关于印染厂叉车管理的考核 1. 印染厂所属叉车(暂 4 台)只能有陈华远、王长丰、黄志方、孟祥雷 、毕言安 及拉丽宝烘布的驾驶员才能动用(包括总公司规定的机修工陈华),其他任何人一律严禁开动叉车,违者罚款10 分 /次。 2. 如遇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规定人员之外的员工开动叉车的必须由厂部同意后才能动用 . 3. 对不服从管理的员工除扣罚之外 ,视情节轻重将严肃处理。如造成损失或后果的一切由自己负责 ,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关于员工辞职的考核 1. 试用期的员工随时可向主管提出辞职,工资按 1320 元当月天数实际工作天数结算。 2. 合同期内
16、 的员工需辞职的,必须先向厂部提前提出辞职申请, 以便公司重新培养人员。现要求普通员工 辞职 提前 1 个 月;班长 辞职 提前 2 个月;班长以上管理人员 辞职 提前 3 个月 (厂部正常放假时间除外) 。 3. 提出辞职申请得到厂部同意后,必须要在其原岗位正常工作至相应月份期满,再由厂部给予办理正常辞职手续,按公司有关规定予以结算工资 ,否则厂部有权拒绝或推迟结算工资。 4. 提出辞职申请未得到厂部同意,擅自不 来厂参加正常工作的,其必须承担 由此 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费(普通员工 1000 元整,班长 2000 元整,班长以上管理人员 3000 5000 元整)。工资结算时间由厂部决定。 5. 凡是中途辞职或自动离职以及被厂部辞退、开除的员工一律不享受公司及厂部在该年度中发放的任何津贴或保障 待遇 补贴部分。 (另附 的实施说明 ) 本考核解释权归总公司,今后如遇特殊情况将另作调整。 另附说明:所有考核部分的奖惩分数,在每月底按 1 分折合人民币 10 元核算后进行扣除或奖励。 常州超云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2013 年 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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