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5AHA 心肺复苏指南更新要点(一)作者:AHA 相关专家组 来源:急诊医学资讯 日期:2015-10-16导读为方便中国医师阅读习惯,本平台(急诊医学资讯)现提取 AHA 心肺复苏指南中的以下部分进行文字发布。包括 1.成人基础生命支持和心肺复苏质量 :非专业施救者心肺复苏;2.成人基础生命支持和心肺复苏质量 :医护人员 BLS;3.心肺复 苏的替代技术和辅助装置;4.成人高级心血管生命支持;5.心脏骤停后救治。关键字: 最新版心肺复苏指南 | CPR 指南 指南中英文及专家解读专题请点此为方便中国医师阅读习惯,本平台(急诊医学资讯)现提取 AHA 心肺复苏指南中的以下部分进行文字发布
2、:1.成人基础生命支持和心肺复苏质量 :非专业施救者心肺复苏2.成人基础生命支持和心肺复苏质量 :医护人员 BLS3.心肺复苏的替代技术和辅助装置4.成人高级心血管生命支持5.心脏骤停后救治有关孕妇心脏骤停、ACS 、特殊复苏环境的指南更新请参阅 pdf 原文。第一部分 非专业施救者心肺复苏1、关键问题和重大变更的总结2015指南更新建议中,有关非专业施救者实施成人心肺复苏的关键问题和重大变更包括下列内容:院外成人生存链的关键环节和 2010 年相同,继续强调简化后的通用成人基础生命支持 (BLS)流程。成人基础生命支持流程有所改变,反映了施救者可以在不离开患者身边的情况下启动紧急反应(即通过
3、手机)的现实情况。建议在有心脏骤停风险人群的社区执行公共场所除颤(PAD)方案。鼓励迅速识别无反应情况,启动紧急反应系统,及鼓励非专业施救者在发现患者没有反应且没有呼吸或呼吸不正常(如喘息)时开始心肺复苏的建议得到强化。进一步强调了调度人员需快速识别可能的心脏骤停,并立即向呼叫者提供心肺复苏指导(即调度员指导下的心肺复苏)。确定了单一施救者的施救顺序的建议 :单一施救者应先开始胸外按压再进行人工呼吸(C-A-B 而非 A-B-C),以减少首次按压的时间延迟。单一施救者开始心肺复苏时应进行 30 次胸外按压后做 2 次人工呼吸。继续强调了高质量心肺复苏的特点 :以足够的速率和幅度进行按压,保证每
4、次按压后胸廓完全回弹,尽可能减少按压中断并避免过度通气。建议的胸外按压速率是 100 至 120 次/分钟(此前为“至少”100 次/分钟)。建议的成人胸外按压幅度是至少厘米,但不超过 6 厘米。如果有疑似危及生命的、与阿片类药物相关的紧急情况,可以考虑由旁观者给予纳洛酮。这些变更是为了对简化非专业施救者的培训,并强调对突发心脏骤停患者进行早期胸外按压的重要性。在之后的话题中,对非专业施救者和医护人员类似的变更或强调重点用星号(*)标注2、社区非专业施救者使用自动体外除颤器方案2015(更新):建议在很可能有目击者的院外心脏骤停发生率相对较高的公共场所,实施公共场所除颤 (PAD)方案(如机场
5、、 赌场、运动设施等)。2015(旧版):建议公共安全第一反应人员实施心肺复苏并使用自动外除颤器 (AED),以增加院外突发心脏骤停的存活率。 2010 年指南建议在有目击者的心脏骤停发生率相对较高的公共场所建立自动体外除颤器方案(如机场、赌场、运动设施等)。理由:有证据明确一致表明,由旁观者实施心肺复苏并快速使用自动体外除颤器时,心脏骤停的存活率会增加。因此,及 时获得除颤器是急救系统的首要因素。公共场所除颤 (PAD)方案的实施要求 4 个基本要素:(1) 预先计划并经过演练的急救反应系统,理想情况下包括确认存在心脏骤停高风险的地点和社区,确认该地区自动体外除颤器放置地点,并确保旁观者知晓
6、自动体外除颤器的地点,且通常由医护人员监督;(2)对参与的施救者进行心肺复苏和使用自动体外除颤器的培训;(3) 与当地急救系统整合;(4) 持续的质量改进方案。针对院外心脏骤停的急救系统途径可能包括鼓励向公共服务获取点(PSAP;公共服务获取点” 这个术语取代了之前不太准确的 “急救系统调度中心” 的说法)报告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的位置。这类政策可以让公共服务获取点在发生院外心脏骤停事件时,指导旁观者获取附近的自动体外除颤器,并帮助他们使用。很多市政机构,还有美国政府都立法要求在市政建筑、大型公共场所、机场、赌场和学校放置自动体外除颤器。对于 20%的在公共场所发生的院外心脏骤停事件,这类社
7、区方案成为了联络识别事件和启动公共服务获取点之间的生存链的重要环节。这条信息在 2015指南更新的“第四部分:急救系统和持续质量改进”中有详述。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或反对在家庭中设置自动体外除颤器。相比在公共场所发生心脏骤停的患者,在私人住宅中发生院外心脏骤停的患者获得胸外按压的机会要小很多。急救调度员提供的实时指导可以帮助家庭内潜在的施救者开始救护措施。发展迅速的心脏骤停心肺复苏社区培训项目,结合有效的、急救人员抵达前的调度规程,可以提高存活率。3、调度员识别濒死喘息心脏骤停患者可能出现施救者难以辨认的类似癫痫症状或濒死喘息。调度员应经过专门培训以识别心脏骤停的这些表现,从而快速识别心脏骤停并
8、使旁观者能立即进行在调度员指导下的心肺复苏。2015(更新):为帮助旁观者识别心脏骤停,调度员应询问患者是否失去反应,以及患者的呼吸质量(是否正常)。如果患者没有反应且没有呼吸或呼吸不正常,施救者和调度员应该假设患者发生了心脏骤停。调度员应学习通过各种临床症状和描述,识别无反应状态,呼吸不正常及濒死喘息。2015(旧版):为帮助旁观者识别心脏骤停,调度员应向其询问成人患者的反应情况,患者是否有呼吸以及呼吸是否正常,以尝试区分濒死喘息的患者(即需要心肺复苏的患者)和可正常呼吸而不需要心肺复苏的患者。理由:这项对 2010 版指南的变更强调了急救调度员在帮助非专业施救者识别没有呼吸或不正常呼吸中的
9、角色。调度员应经过专门培训,以帮助旁观者认识到濒死喘息是心脏骤停的一种表现。调度员还应了解,短暂的全身性癫痫发作可能是心脏骤停的首发表现。总之,除派出专业急救人员外,调度员应直接询问旁观者,患者是否有反应和呼吸是否正常,以确认患者是否发生心脏骤停并指导旁观者实施调度员指导下的心肺复苏。4、胸外按压的强调事项*2015(更新):未经训练的非专业施救者应在调度员指导下或者自行对心脏骤停的成人患者进行单纯胸外按压(Hands-Only)式心肺复苏。施救者应持续实施单纯胸外按压式心肺复苏,直到自动体外除颤器或有参加过训练的施救者赶到。所有非专业施救者应至少为心脏骤停患者进行胸外按压。另外,如果经过培训
10、的非专业施救者有能力进行人工呼吸,则应按照 30 次按压给予 2 次人工呼吸的比率给予人工呼吸。施救者应持续实施心肺复苏,直到自动体外除颤器或有参加训练的施救者赶到。2010(旧版):如果旁观者未接受过心肺复苏培训,则该旁观者应为突然倒下的成人进行单纯胸外按压式心肺复苏,重点在于在胸部中央“用力快速按压” ,或者按照急救调度员的指令进行按压。施救者应持续实施单纯胸外按压式心肺复苏,直至自动体外除颤器到达且可供使用,或有急救人员接管患者。所有经过培训的非专业施救者应至少为心脏骤停患者进行胸外按压。另外,如果经过培训的非专业施救者有能力进行人工呼吸,则应以 30 次按压给予 2 次人工呼吸的比率实
11、施胸外按压和人工呼吸。施救者应持续实施心肺复苏,直至自动体外除颤器到达且可供使用,或有急救人员接管患者。理由:单纯胸外按压式心肺复苏操作简单,便于未经培训的施救者实施,若有调度员在电话中指导,则效果更佳。另外, 对于心脏疾病导致的成人心脏骤停,在急救人员到来前,单纯胸外按压式心肺复苏与同时进行按压和人工呼吸的心肺复苏相比存活率相近。不过,对于经过培训的非专业施救者,仍然建议施救者实施按压的同时给予人工呼吸。5、胸外按压速率*2015(更新):对于心脏骤停的成年患者,施救者以每分钟 100 至 120 次的速率进行胸外按压较为合理。2010(旧版):非专业施救者和医务人员以每分钟至少 100 次
12、的按压速率进行胸外按压较为合理。理由:心肺复苏过程中每分钟的胸外按压次数对于患者能否恢复自主循环 (ROSC)以及存活后是否具有良好的神经系统功能非常重要。每分钟的实际胸外按压次数由胸外按压速率以及按压中断(例如,开放气道、进行人工呼吸或进行自动体外除颤器分析)的次数和持续时间决定。在大多数研究中,更多按压次数可提高存活率,而较少按压则会降低存活率。进行足够胸外按压不仅强调足够的按压速率,还强调尽可能减少中断这一心肺复苏关键因素。如果按压速率不足或频繁中断(或者同时存在这两种情况),会减少每分钟给予的总按压次数。2015指南更新新规定了建议按压速率和按压幅度的上限值,初步数据表明,过度的按压速
13、率和幅度会产生不良影响。设定按压速率的上限值基于一项大规模注册研究分析,该分析发现过快的按压速率(超过 140 次/分钟)和按压幅度不足有关。6、胸部按压深度*2015(更新):在徒手心肺复苏过程中,施救者应以至少 5 厘米的深度对普通成人实施胸部按压,同时避免胸部按压深度过大(大于 6 厘米)。2010(旧版):成人胸骨应至少按下 5 厘米。理由:按压主要是通过增加胸廓内压力以及直接压迫心脏来产生血流,进而为心脏和大脑提供必需的血流以及氧气。虽然已建议“用力按压” ,但施救者往往没有以足够深度按压胸部。在建议至少要有 5 厘米的按压深度的同时,但 2015指南更新中加入了新的证据,表明按压深
14、度可能应有一个上限(大于 6 厘米),超过此深度则可能发生并发症。如不使用反馈装置,可能难以判断按压深度,并很难确认按压深度上限。施救者必须知道,对按压深度上限的建议是基于一项很小的研究,该研究报告按压深度过大会导致损伤,但不会危及生命。大多数心肺复苏反馈装置的监控表明,按压往往过浅而不是过深。7、阿片类药物相关的危及生命的紧急情况下旁观者给予纳洛酮*2015(更新):对于已知或疑似阿片类药物成瘾的患者,如果无反应且无正常呼吸,但有脉搏,可由经过正规培训的非专业施救者和 BLS 施救者在提供标准 BLS救治的同时,给予患者肌肉注射 (IM)或鼻内 给予 (IN)纳洛酮。在对有阿片类药物过量风险
15、的人员培训有关阿片类药物过量反应的课程中,可以包含或不包含给予纳洛酮的内容。 “特殊情况的复苏”部分也讨论了这个问题。理由:有大量的流行病学数据显示,由服用过量阿片类药物导致的疾病带来巨大的负担,也有记录显示旁观者对有阿片类药物过量的风险者给予纳洛酮的策略在目标国家取得了成功。2014 年,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审批通过了非专业施救者和医护人员使用纳洛酮自助注射器。应复苏培训网的要求,这种注射器的各种相关信息已经以最优方式融入成人 BLS 指南和培训中。这项建议已经纳入了新通过的治疗方法。第二部分.医护人员 BLS1、关键问题和重大变更的总结在 2015指南更新中,针对医务人员的关键问题及重大变
16、更如下 :这些建议使得应急反应系统的启动更加灵活,更加符合医护人员的临床环境。鼓励经过培训的施救者同时进行几个步骤(即同时检查呼吸和脉搏),以缩短开始首次胸部按压的时间。由多名经过训练有素的施救者组成的综合小组可以采用一套精心设计的办法,同时完成多个步骤和评估,而不用如单一施救者那样依次完成(例如由 1 名施救者启动急救反应系统,第 2 名施救者开始胸外按压,第 3 名进行通气或者取得球囊面罩进行人工呼吸,第 4 名取回并设置好除颤器)。运用绩效指标,进一步强调了高质量心肺复苏(包括以足够的速率和深度进行按压,保证每次按压后胸廓回弹,尽可能减少按压中断,并避免过度通气)。见表1。按压速率改为每
17、分钟 100 至 120 次。按压成人深度改为至少 5 厘米)而不超过 6 厘米。为使每次按压后胸廓充分回弹,施救者必须避免在按压间隙倚靠在患者胸上。判断减少按压中断的标准是以胸外按压在整体心肺复苏中占的比例确定的,所占比例越高越好,目标比例为至少 60%。如果紧急医疗系统采用包括持续胸部按压的综合救治干预,对于院外心脏骤停患者可以考虑在综合救治干预中使用被动通气技术。对于正在进行持续心肺复苏且有高级气道的患者,对通气速率的建议简化为每6 秒一次呼吸(每分钟 10 次呼吸)。上述变更旨在简化医务人员的培训,并继续强调需要尽早为心脏骤停患者提供高质量的心肺复苏。有关这些变更的详细信息,请参见下文
18、。在以下有关医护人员的话题中,对非专业施救者和医护人员类似的内容用星号 (*)标出。2、及早识别患者并启动应急反应系统2015(更新):一旦发现患者没有反应,医护人员必须立即就近呼救,但在现实情况中,医护人员应继续同时检查呼吸和脉搏,然后再启动应急反应系统(或请求支援)。2010(旧版):医务人员在查看患者呼吸是否消失或呼吸是否正常时,也应检查反应。理由:此条建议变更的用意是尽量减少延迟,鼓励快速、有效、同步的检查和反应,而非缓慢、拘泥、按部就班的做法。3、胸外按压的强调事项*2015(更新):医护人员应为所有心脏骤停的成人患者提供胸部按压和通气,无论这是否因心脏病所导致。而且,医务人员比较实
19、际的做法应是,根据最有可能导致停搏的原因,调整施救行动的顺序。2010(旧版):急救人员和院内专业救援人员都可为心脏骤停患者实施胸外按压和人工呼吸。理由:建议未经培训的施救者实施单纯胸外按压式心肺复苏,因为这种方式相对易于调度员通过电话进行指导。医护人员理应接受过心肺复苏培训,才能够有效实施按压和通气。但是,医务人员的首要任务,尤其是在单独行动时,仍应是启动应急反应系统并给予胸外按压。心肺复苏的顺序可以在某些情况下改变,比如在医护人员可以快速取得并使用 AED 时。4、先给予电击还是先进行心肺复苏2015(更新):当可以立即取得 AED 时,对于有目击的成人心脏骤停,应尽快使用除颤器。若成人在
20、未受监控的情况下发生心脏骤停,或不能立即取得 AED 时,应该在他人前往获取以及准备 AED 的时候开始心肺复苏,而且视患者情况,应在设备可供使用后尽快尝试进行除颤。2010(旧版):如果任何施救者目睹发生院外心脏骤停且现场立即可取得 AED,施救者应从胸部按压开始心肺复苏,并尽快使用 AED。在现场有 AED 或除颤器的医院和其他机构,治疗心脏骤停时,医务人员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并且在 AED/除颤器可供使用后尽快使用。以上建议 旨在支持早期心肺复苏和早期除颤,特别是在发生心脏骤停而很快能获得 AED 或除颤器的情况下。急救人员如并未目击到院外心脏骤停发生时的情况,则可在开始心肺复苏的同时使
21、用 AED或心电图检查患者心律并准备进行除颤。在上述情况下,可以考虑进行 1分钟至 3 分钟的心肺复苏,然后再尝试除颤。凡是有两名或更多施救者在场的情况,都应在去取除颤器的同时进行心肺复苏。对于院内突发心脏骤停,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或反对在除颤之前进行心肺复苏。但对于有心电监护的患者,从心室颤动 (VF)到给予电击的时间不应超过 3 分钟,并且应在等待除颤器准备就绪的同时进行心肺复苏。理由:尽管有很多研究对比了在电击前先进行特定时长(通常为 1分钟到 3 分钟)的胸部按压,和 AED 就绪后尽快给予电击两种情况,但患者预后没有出现差别。在安放 AED 电极片的同时应实施心肺复苏,直到 AED 可以分析患者心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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