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医医院肺病科等 10 个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目 录中医医院肺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2中医医院脾胃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9中医医院脑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17中医医院心血管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24中医医院血液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32中医医院肾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39中医医院内分泌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47中医医院风湿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55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62中医医院神志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692中医医院肺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一、总则第一条 为指导和加强中医医院肺病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突出中医特色,提高临床疗效
2、,在系统总结中医医院肺病科建 设与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第二条 本指南旨在指 导中医医院及其肺病科管理者加强肺病科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建设与管理,同时可作为 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第三条 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肺病科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第四条 中医医院肺病科应在肺病基本诊疗技术基础上,以中医理论为指导,应用药物和技术开展肺病诊疗工作,注重突出中医 药特色,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 继承、创新和发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不断提高中医 临床诊疗水平。第五条 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中医医院肺病科的指导和管理,中医医院应加强对肺病科的规范化建设与管理,保持 发挥中医
3、药特色优势,不断提高临床诊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二、基本条件第六条 中医医院肺病科应具备与其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和技术力量,以保证本科诊疗 工作的有效开展。第七条 有条件的中医医院肺病科门诊,可开设专病门诊。三级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肺病科应开设病房及肺病重症监护病房,具备提供肺病急诊诊疗服务的能力。第八条 中医医院肺病科门诊应设候诊区、诊室、 检查室、治疗室(含中医治疗室),各区域布局合理,就诊流程便捷,能 够保护患者隐私,建筑格局和设施应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中医医院肺病科病房应设普通病房、观察室、 检查室、治疗室、血气分析室、肺功能室、支气管镜室、有
4、条件的可 设抢救室或肺病重症 监护室,并符合相关 规定。应设置中医治疗室,能 够开展雾化、针 刺、灸疗、拔罐、熏蒸、中药泡洗、音 疗、理疗等。3第九条 中医医院肺病科设备配置, 应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在配备基本诊疗设备和相应急救设备、 药品的同时, 应配备中药 熏洗设备、中 药离子导入仪等有助于提高中医疗效的中医诊疗设备。三级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应配备呼吸机、血气分析仪、中药雾化吸入 设备、纤维支气管镜 等肺病科专科设备。诊疗设备和相关功能检查室应全院共享。第十条 中医医院肺病科应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诊疗方案与各种诊疗设备的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医疗质量和医
5、疗安全。根据本科室情况,建立雾化、针刺、灸疗、拔罐、熏蒸、中药泡洗、血气分析、肺功能检测、支气管镜检查等肺病科常用 诊疗设备操作规范和相关管理制度。三、人员队伍第十一条 中医医院肺病科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的比例不低于 60%,并根据工作需要配 备经过中医专业培训的其他类别执业医师。第十二条 中医医院肺病科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比例应合理,年 龄构成基本均衡,具有支撑科室可持续发展的人才梯队。第十三条 中医医院肺病科医师应接受过中医肺病专业系统培训,掌握中医肺病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中医类别住院医师经规范化培训后应熟练掌握肺病科常见病种
6、(病证)的诊断标准,掌握本科室主要病种中医诊疗方案、临床路径、 临床指南和基本诊疗技能,熟悉常用中药方剂 200 首,重点掌握 100 首(见附件),掌握肺病科常用诊疗技术的操作及常用急救技术。中医类别主治医师应在达到住院医师基本要求基础上,对部分病种具有较高的中医诊疗水平, 对临床常见病和疑 难病形成系统的中医诊疗思路,积累相当的诊疗经验,具备常见肺病科急危重症处理能力,并能指 导下级医师开展中医诊疗工作。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应在达到主治医师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具有较高的中医理论素养与丰富的实践经验,具备对少见、危重和疑难肺病的诊断和应用中医方法处理的能力,具备对本科室重要中医 诊断和治
7、疗方案作出最终决策的能力。第十四条 中医医院肺病科中医类别住院医师应在完成规范化培训中的转科培训4后,在肺病科上级医师指导下,重点培 训常见肺病的诊断标准、主要病种的中医 诊疗方案、临床路径、临床指南和基本诊疗技能、肺病中医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及常用诊疗技术的操作。中医类别主治医师主要通过参加进修、跟师学习、参加学习班等方式,重点培 训疑难病的诊疗技术方法、名老中医 专家的学术经验、新技术、新方法等,了解肺病防治新进展,明确个人专业发展方向,并具有一 项以上中医肺病科专病的诊疗专长。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主要通过参加高级研修班、学术会议、跟师学习等方式,重点培训少见、危重及疑 难肺病的中医诊
8、疗技 术方法,掌握肺病防治新 进展。第十五条 中医医院肺病科主任应由从事中医肺病专业工作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系统接受过中医药专业知识培训(2 年以上)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并具有一定行政管理能力者担任。二级中医医院肺病科主任 应具备从事中医肺病专业学习和工作 10 年以上经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级中医医院肺病科主任应具备从事中医肺病专业 10 年以上工作经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第十六条 执业 医师人数在 10 人以上的三级中医医院肺病科和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肺病科,可建立学术带头 人制度。学术带头人作为本科室的学术权威,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中医肺病专业工作
9、 20 年以上,在 专业领域有一定学术地位。学术带头人负责本科室中医特色诊疗技术及诊疗方法的传承和创新工作,组织研究确定本科室学术发展方向,指导重点项目的制定与实施。第十七条 中医医院肺病科学术继承人,应有从事中医肺病专业 10 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二 级中医医院肺病科学 术继承人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级中医医院肺病科学术继承人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学术继承人培养应充分利用本科室、本院以及本地区的资源,通过跟师学习、高 级研修班、学术交流等方式,着重 进行中医理论、老专 家学术思想、临床经验、中医肺病防治新进展等方面的培训。第十八条 中医医院肺病科应做好本科室名老中医专
10、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采取师带徒、名医讲堂、名医工作室等方式,整理、 传承名老中医专家的学术经验。第十九条 中医医院肺病科护理人员应系统接受中医知识与技能培训,西医院校毕5业的护士 3 年内中医知识与技能培训时间不少于 100 学时。第二十条 中医医院肺病科护士应熟悉肺病科常见疾病的中医药诊疗基本知识,掌握肺病科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 护理知识和方法,掌握本科疾病中医护理常规和中医特色护理技术操作规程,提供具有中医 药特色的护理服务和健康指导。第二十一条 中医医院肺病科护士长是肺病科护理质量的第一责任人,二级中医医院肺病科护士长应具备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具有 1 年以上肺病科临床护理工
11、作经验,三级中医医院肺病科 护士长应具备主管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具有 2 年以上肺病科 临床护理工作经验。第二十二条 中医医院肺病科要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促进中医诊疗水平的提高。应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将辨 证论治优良率、中成 药辨 证使用率、中医治 疗率、门诊中药饮片处方比例、急危重症中医参与率、治愈好转率等 纳入医师绩效考核。四、服务技术第二十三条 中医医院肺病科应注重继承发扬中医传统诊疗技术,在保证医疗安全和患者利益的前提下,积极探索 创新肺病中医诊疗技术。第二十四条 中医医院肺病科应具备常见、多发肺病诊治的能力。二级中医医院应具备开展普通感冒、时行感冒、哮病、喘 证、咳嗽、肺胀
12、、肺痈、痰饮等肺病科的常见、多发病常规诊疗的能力。三级 中医医院应在二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的基础上,具备开展肺痈、肺痿、肺痹、咯血、肺岩、外感高热以及喘证、哮病急性发作、喘 证急性加重等肺病科疑难、急危重症诊疗工作的能力。第二十五条 中医医院肺病科能够开展中药外敷、针刺、灸疗、拔罐、熏蒸、中药泡洗、中药 超声导入、穴位贴敷等中医特色 诊疗技术服 务项目,提高中医 临床疗效。第二十六条 中医医院肺病科应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发布的相关病种中医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结合本科室 临床实际,形成本科室重点病种的中医诊疗方案,并应用于临床,定期对本科室 诊疗方案的实施情况及疗效水平进行分析、总结及评估,不
13、断优化诊疗方案,提高中医 临床疗效。第二十七条 强化中医基本功训练,不断提高中医诊疗水平。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查房内容要体现中医辨 证思想,做到辨证准确、理法方药一致,充分发挥上级医师6对下级医师中医诊治的指导作用,及时开展病例讨论,提高急危重症、疑 难病的中医诊治水平。第二十八条 中医医院肺病科应根据本科室发展方向和建设规划,注重引进吸收新的诊疗技术,并以临床为基 础、疗效为核心,在中医理论、技术方法、药物研发等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五、环境形象第二十九条 中医医院肺病科应根据本单位和本科室的实际情况,在环境形象建设上注重体现中医药特色优势。第三十条 中医医院肺病科环境形象建设的重点包括
14、门诊走廊和候诊区、病房走廊、治疗室等区域。第三十一条 中医医院肺病科的环境形象建设,应通过内部装饰、展板布置等形式,重点传播中医药防治肺病的科普知识,介绍中医药防治肺病的方法及专家特长,彰显中医药防治肺病的特色和优势, 营造良好的中医药文化氛围。宣传知识、介 绍方法和彰显特色的具体内容,应使用中医病名和中医 术语,并依据病种的变化及时调整。第三十二条 中医医院肺病科的内部装 饰,根据不同的区域、内容,可以采用有关名医名言警句的书画作品、中医肺病 专业历史人物和本科室名医照片、招贴画、橱窗展柜、触摸屏、视 屏网络、宣 传折 页等宣传形式。六、附则第三十三条 中医医院肺病科开展临床教学和科研工作,
15、按照相关要求执行。第三十四条 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专科医院、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以肺病科诊疗为特色的,参照本指南进 行建设和管理。第三十五条 民族医医院肺病科建 设与管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另行制定。第三十六条 本指南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七条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7附件中医医院肺病科常用方剂目录1白虎汤(伤寒论) 2百合固金 汤(慎斋遗书) 3贝母瓜蒌散(医学心悟) 4半夏厚朴汤(金匮要略) 5半夏白术天麻汤(医学心悟) 6半夏泻心汤(伤寒论) 7补阳还五汤(医林改错) 8八正散( 太平惠民和剂局方) 9八珍汤(正体类要) 10补中益气汤(脾胃论) 11柴胡
16、疏肝散( 景岳全书) 12川芎茶调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 13大柴胡汤(金匮要略) 14大承气汤(伤寒论) 15导赤散(小儿药证直诀) 16定喘汤(摄生众妙方) 17当归补血汤(内外伤辨惑论) 18大黄牡丹皮汤(金匮要略) 19大黄附子汤(金匮要略) 20二陈汤(太平惠民和剂局方) 21二妙散(丹溪心法) 22葛根芩 连汤(伤寒论) 23瓜 蒌薤白白酒汤(金匮要略)24甘麦大枣汤(金匮要略) 25归脾汤(校注妇人良方) 26桂枝汤(伤寒论) 27黄连解毒汤(肘后备急方) 28黄芪桂枝五物汤(金匮要略) 29蒿芩清胆汤(重订通俗伤寒论) 30藿香正气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 31济川煎(景岳全书)
17、 32荆防败毒散(摄生众妙方) 33金铃子散(素问病机气宜保命集) 34九味羌活汤(此事难知) 35咳血方(丹溪心法) 36龙胆泻肝汤(医方集解) 37六味地黄丸(小儿药证直诀) 38六一散(伤寒标本心法类萃) 39苓甘五味姜辛汤(金匮要略) 40苓桂术甘汤(金匮要略) 41六君子汤(太平惠民和剂局方) 42理中丸(疡医大全) 43麻黄汤(伤寒论) 44麦门冬汤(金匮要略) 45麻杏石甘汤(伤寒论) 46麻子仁丸(伤寒论) 47平胃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 48青蒿鳖甲汤(温病条辨) 49千金苇茎汤(金匮要略) 50清气化痰丸(医方考) 51清营汤(温病条辨) 52清燥救肺汤(医门法律) 53三
18、仁汤(温病条辨) 54四君子汤(太平惠民和剂局方) 55参苓白术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 56桑菊饮(温病条辨) 57生脉饮(兰台轨范引医录) 58四逆散(伤寒论) 59肾气丸(金匮要略) 60四神丸(证治准绳) 61四物汤(仙授理伤续断秘方) 62失笑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 63桑杏汤(温病条辨) 64芍药甘草汤(伤寒论) 65苏子降气汤(太平惠民和剂局方) 66射干麻黄汤(金匮要略) 67三子养亲汤(皆效方录自杂病广要) 68桑白皮汤(圣济总录) 69沙参麦冬汤(温病条辨) 70葶苈大枣泻肺汤8(金匮要略) 71痛泻要方(丹溪心法) 72温胆汤(三因极一病证方论) 73五苓散(伤寒论) 74
19、五味消毒饮(医宗金鉴) 75吴茱萸汤(伤寒论) 76旋覆代赭汤(伤寒论) 77血府逐瘀汤(医林改错) 78犀角地黄汤(小品方录自外台秘要) 79小柴胡汤(伤寒论) 80小建中 汤(伤寒论) 81小青龙汤(伤寒论) 82香薷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 83杏苏散(温病条辨) 84小陷胸汤(伤寒论) 85逍遥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 86泻白散(小儿药证直决) 87一贯煎(续名医类案) 88右归饮(景岳全书) 89加味桔梗 汤(医学心悟) 90玉女煎(景岳全书) 91玉屏风散(医方类聚) 92银翘散(温病条辨) 93养阴清肺汤(重楼玉钥) 94炙甘草汤(伤寒论) 95左金丸( 丹溪心法) 96猪苓汤(伤
20、寒论) 97止嗽散(医学心悟) 98真武汤(伤寒论) 99增液承气汤(温病条辨) 100竹叶石膏汤(伤寒论)9中医医院脾胃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一、总则第一条 为指导和加强中医医院脾胃病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突出中医特色,提高临床疗效,在系统总结 中医医院脾胃病科建设与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第二条 本指南旨在指 导中医医院及其脾胃病科管理者加强脾胃病科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建设与管理,同时可作 为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第三条 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脾胃病科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第四条 中医医院脾胃病科应在脾胃病基本诊疗技术基础上,以中医理论为指导,应用
21、药物和技术开展脾胃病诊疗工作,注重突出中医药特色,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 继承、创新和 发展中医特色诊疗 技术,不断提高中医 临 床诊疗水平。第五条 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中医医院脾胃病科的指导和管理,中医医院应加强对脾胃病科的规范化建设与管理,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二、基本条件第六条 中医医院脾胃病科应具备与其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和技术力量,以保证本科 诊疗工作的有效开展。第七条 有条件的中医医院脾胃病科门诊,可开设专病门诊。三级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脾胃病科应开设病房及脾胃病重症监护病房,具备提供脾胃病急诊诊疗服务的能力。第八条 中医
22、医院脾胃病科门诊应设置候诊区、 诊室、检查室、治疗室(含中医治疗室),各区域布局合理,就诊流程便捷,能 够保护患者 隐私。三级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脾胃病科应设置内窥镜室、胃肠动力室;有条件者可设置专业 B 超室、逆行胰胆管造影室。建筑格局和设施应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及手术室相关规定。中医医院脾胃病科病房应设置普通病房、观察室、 检查室和中医治疗室,并符合相关规定。中医治疗室能够开展 针灸、火罐、理疗、中 药外治疗法等。10第九条 中医医院脾胃病科设备配置, 应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在配备基本诊疗设备和相应急救设备、 药品的同时, 应配备电 子内窥镜(胃镜、 肠镜)、胃(肠)电图
23、,以及 针灸设备、足浴器、理 疗仪、中 药超声导入治疗仪等有助于提高中医疗效的诊疗设备。 设备和相关功能检查 室应全院共享。三 级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可配备动态食管与胃酸测定仪、食管及肛 门直肠压力测定仪、 13C(或 14C)幽门螺杆菌检测设备、超声 诊断仪、专业 X 线胃肠机、介入治疗设备等。第十条 中医医院脾胃病科应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诊疗规范与各种诊疗设备的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三、人员队伍第十一条 中医医院脾胃病科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的比例不低于 70%,并根据工作需要配 备经过中医专业培训的其他类别执业医师。第
24、十二条 中医医院脾胃病科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比例应合理,年龄构成基本均衡,具有支撑科室可持续发 展的人才梯队。第十三条 中医医院脾胃病科医师应接受中医脾胃病专业系统培训,掌握中医脾胃病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 和基本操作技能。中医类别住院医师经规范化培训后,应熟练掌握本科室常见病种(病证)的诊断标准,掌握本科主要病种中医诊疗方案、 临床路径、 临 床指南和基本诊疗技能,熟悉 200首方剂,重点掌握 100 首常用方 剂(见附件),掌握脾胃病科常用诊疗技术操作。中医类别主治医师应在达到住院医师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对部分病种具有较高的中医诊疗水平, 对临床常见 的疑难病形成系统的中医诊疗思路,积累相当的诊疗经验,具备常见脾胃病科急危重症处理能力,并能指导下级医师开展中医诊疗工作。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应在达到主治医师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具有较高的中医理论素养与丰富的实践经验,具备对少见、危重和疑难脾胃病的诊断和应用中医方法处理的能力,具备对本科室重要中医 诊断和治疗方案作出最终决策的能力。内窥镜室或胃肠动力室医师应在脾胃病内科医师基本要求基础上,接受过不少于3 个月的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 岗。能 够掌握内窥镜或胃肠动力管理制度、 诊疗常规、操作 规程、并发症的处 理原则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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