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德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2018年工作计划 根据河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冀政办字 2018 17号 )、河北省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2018年 工作 计划(冀污普 2018 8 号 )、承德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承市政办字 2018 39 号 ), 为保证我 市 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有序推进、按时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 , 特制定我 市 2018年污染源普查工作计划。 一、工作任务 根据总体工作安排 , 开展 2018 年污染源普查工作 , 完成各类污染源的清查建库 , 详查污染源的基本情况 , 了解污染源数 量、结构和分布状况 , 掌握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
2、生、排 放 和处理情况 , 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 , 完成污染源数据的录入和上报。 二、 2018年工作计划 (一) 编制印发普查实施方案 各县 (市、区 )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行政区的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技术路线、部门分工和时间节点等,报经当地政府或管委会批准后印发。 2018 年 4 月 15 日前完成。 各 县 (市、区 )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本地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分别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二) 制定考核办法 承德市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以下 简称“市 普查办 ” ) 根据各 级 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完成目标 , 制定考核办法。 2018年 4月
3、底前完成。 (三) 落实普查经费 市普查办组织完成 2018-2019 年承德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预算编制。 2018 年 3月底前完成。 各县 (市、区 )根据工作需要编制本级污染源普查项目预算。2018年 4月 15日前完成。 (四) 选聘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 各县 (市、区 )普查办按照国家普查办关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及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开展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工作。 2018 年 4月底前完成。 市普查办配合省普查办组织发放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证件。2018 年 7月底前完成。 (五) 购置数据采集设备 市、各县 (市、区 ) 负责采购数据采
4、集设备 (移动终端 )。 2018年 6月底前完成。 (六) 制定普查制度规范 根据省下发的各项普查制度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普查制度规范,各类污染源抽样调查方案,普查质量控制工作方案以及污染源普查工作保密管理办法和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2018年 7月底前完成。 (七) 开展信息系统 对接 按照国家、省厅要求完成信息系统对接工作 。 2018 年 7 月底前完成。 (八) 开展清查建库 市 环保 局 、 市 质监局负责组织开展生活源锅炉清查工作 (生活源锅炉的清查替代普查 )。 2018 年 5 月底前完成清查结果汇总。 市 普查办 配合省普查办完成普查 分区确认工作。 2018 年 6
5、月底前完成。 市普查办完成全市 1178 家 伴生放射性矿的 普查 初测工作。2018年 6月底前完成。 市 水 务局 负责完成所有入目标环境水体的入河排污口清查 , 以及规模以上市政入河排污口枯水期的补充监测 , 2018 年5 月底前完成 。 完成规模以上市政入河排污口丰水期的补充监测 , 建立覆盖全面的入河排污口名录库 , 2018年 9 月底前完成。 (九) 组织普查试点工 作 我市 试点县 (兴隆县) 提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试点方案、启动普查工作 , 验证并完善普查技术规定、报表制度、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量核算方法、信息系统等工作。 2018 年 6月底前完成。 (十) 召开会议、开展
6、培训 市 普查办牵头 , 各成员单位配合 , 组织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 (市、区 )普查工作人员培训会。培训内容主要是布置和推进污染源普查工作、解读污染源普查的实施方案、介绍 市 级预算编制情况等。 2018 年 4 月底前完成。 市 普查办负责对各县 (市、区 )普查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污染源普查技术方案和技术规定。 2018 年 5月底前完成。 市 普查办负责对 各 县 (市、区 )普查工作人员和全 市 各县 (市、区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污染源普查的工作流程、普查表格的填报和普查系统的操作。 2018年 7 月底前完成。 (十一) 开展入户调查
7、 市 公安 局 负责 向县(市、区) 普查机构提供机动车登记相关数据、城市道路交通流量数据。 2018 年 10月底前完成。 市 住 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负责指导 县(市、区)相关部门 配合做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厂 (场 )普查 ,工业 (商业、餐饮等 )企业排水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情况的普查 ,以 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地工程机械等抽样调查。 2018 年10月底前完成。 市 交通 运输局 负责提 供 国 (省 )道公路观测断面平均交通量、非道路移动机械保有量、燃油消耗及相关活动水平数据。2018年 10月底前完成。 市 水 务局 负责指导 县(市、区)相关部门 配合做好入河排
8、污口调查 , 提供有关入河排污口相关信息和有关水利普查资料、重点流域相关水文资料成果、农村居民生活用水情况 , 提供非道路移动机械保有量、燃油消耗及相关活动水平数据。2018 年 10 月底前完成。 市 农 牧局 负责组织开展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生产活动水平情 况调查 ; 提供非道路移动机械保有量、燃油消耗及相关活动水平数据。 2018 年 10月底前完成。 市 统计局负责配合做好污染源普查的质控工作 , 提供相关统计数据。 2018 年 10月底前完成。 (十二) 开展数据审核、汇总和上报 县级普查机构组织开展数据审核与汇总 , 上报市级普查机构 ; 市级普查机构对县级普查数据开展
9、数据审核与汇总 , 11 月底前上报省级普查机构。 (十三) 开展普查工作技术指导、调度和督导 市 环保 局配合省环保厅, 在普查入户调查、数据采集、数据填报、数据录入、数据处理、数据审核等数据质量控制的各环节 , 充分发挥省普查办、 省级污染源普查专家的作用 , 组织技术人员和专家通过培训、现场示范、现场指导、现场审查、电话指导等各种方式 , 对市、县两级普查机构和普查工作人员进行普查技术指导。以调度会和现场督导相结合 , 对各县 (市、区 )普查工作进度及决议部署落实情况进行调度、督导。按照普查工作阶段开展普查准备阶段工作质量核查、普查表格填报质量核查、普查整体工作情况核查等专项督查工作。
10、 配合 国家 及省 普查办的专项督查。 (十四) 开展普查宣传 市 环保 局协助市 委宣传部做好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导 , 统筹推进 “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 , 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 , 大力宣传党中央决策部署 , 宣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 宣传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进展成效 , 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 , 增强关心、支持和参与普查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 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11、三 、 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 污染源普查属国家重大国情调查 , 各县 (市、区 )人民政府及管委会 是污染源普查工作的责任主体 , 对本地区污染源普查工作负总责。要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 强化责任落实 ,确保专人专责。要明确责任分工 , 落实到具体承办部门 , 责任到人。 市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相应的普查机制 , 按照职责分工 , 加强配合 , 协同推进。 (二 )严格时间节点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要点、 承德市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时间节点要求 , 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 按时按质完成目标任务 , 保障全 市
12、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对未能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要严肃追责。 (三 )做好质量管理 数据质量是污染 源普查的生命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执行污染源普查质量管理有关制度 , 切实做好全过程、各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 , 保障全 市 污染源普查工作质量和工作进度。普查数据要落实到单位和个人 , 做到可溯源 , 确保真实准确。对虚报、瞒报、拒报、迟报和伪造、篡改普查数据等行为要严肃追责。 承德市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2018 年任务分工及时间表 序号 任务分解 工作内容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进展情况 1 编制印发普查实施 方案 制定适合本行政区域的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 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后印发。
13、 2018 年 4 月 15 日 市、各县 (市、区 )普查办 2 制定考核办法 根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完成目标,制定 考核办法。 2018 年 4 月底 市普查办 3 落实普查经费 组织完成 2018-2019 年承德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预算编制。 2018 年 3 月底 市普查办 市财政局 市农牧局 市水务局 市住建局 根据工作需要编制本级污染源普查项目预算。 2018 年 4 月 15 日 各县 (市、区 )普查办 农业部门 水利部门 住建部门 4 选聘普查员和普查 指导员 开展普查员和普查指导 员的选聘工作。 2018 年 4 月底 市、各县 (市、区 )普查办 农业部门 水利部门 住建部门 配合省普查办发放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证件。 2018 年 7 月底 市普查办 5 购置数据采集设备 采购数据采集设备(移动终端)。 2018 年 6 月底 市、各县 (市、区 )普查办 6 制定普查制度规范 根据省下发的各项普查制度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普查制度规范,各类污染源抽样调查方案,普查质量控制工作方案以及污染源普查工作保密管理办法和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 2018 年 7 月底 市普查办 7 开展信 息系统建设 按照国家、省厅要完成信息系统对接工作。 2018 年 7 月底 市普查办 各县 (市、区 )普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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