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新生儿窒息复苏制度一、 每次分娩时有一名熟练掌握新生儿复苏技术的医护人员在场,其职责是照料新生儿。 二、 复苏一名严重窒息儿要儿科医师和助产士(师)各一名。 三、 多胎分娩的每名新生儿都应由专人负责。 四、 复苏小组每个成员均应具备熟练的复苏技能。 五、 检查复苏设备、药品齐全,并且功能良好。高危妊娠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浙江省卫生厅高危妊娠管理办法,提高对高危妊娠的监护手段,开设高危门诊,高危病房,负责对高危妊娠诊断、处理及难产会诊、转诊、抢救工作,接受乡村转送高危孕妇待产,必要时请市级以上医疗保健单位会诊或转送上级医院治疗。 2、开展县域内的孕产妇系统化管理及高危妊娠筛查。内容包括:早孕检
2、查、建立孕期档案(建册) ;产前检查;高危妊娠筛查及一般高危妊娠治疗、管理,重度高危妊娠转诊;督促孕 1520 周孕妇到医院进行产前筛查、有异常孕产史或有遗传病家族史的孕妇进行产前诊断;产后访视;健康教育。 3、建立孕产妇系统化管理登记簿、一般高危妊娠管理登记薄、重度高危妊娠转诊登记簿、优生咨询登记薄。准确掌握“孕产妇保健”报表的上报数据,报表齐全、完整、实行档案化管理,月报,每月5 日前报县妇幼保健站。 4、医生掌握高危妊娠诊疗常规,指导孕妇到医院住院分娩。 5、门诊建立高危妊娠专案登记、高危系统监护、追踪管理。孕产妇转运急救制度一、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转诊接诊原则上按本制度第三条执行。 二、
3、有妊娠合并内外科疾病并需转诊者,原则上应转往金华市人民医院。 三、转院前应先通知接收医院产房或妇产科重症病房,并简要叙述病情;同时要有熟悉病情的医生或护士护送,携带转院记录等相关资料;护送人员应在介绍完病情并办理好相关转诊手续后方可离开。四、接诊医院应及时告知转院方拟接收病人的具体地点,并由主治医师以上的人员接诊。 五、本县医疗单位间的会诊转诊按本制度执行。孕产妇急危重症会诊制度一、普通会诊时,按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2二、急诊会诊时,除按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外,邀请医疗机构可同时向会诊医疗机构产科病房联系,简要叙述病情及主要困难所在,以便专家准备抢救物品或再邀请
4、相关科室专家同去会诊。用电话等形式提出会诊邀请的,应及时办理书面手续。三、应邀会诊医师接到通知后应立即乘车出发及时到达现场抢救,并做好出诊登记。如乘出租汽车,由邀请会诊单位报销出租车费。 四、会诊时,应由熟悉病情的科室负责人或主管医师陪同会诊,如实汇报病情及诊治经过。 五、会诊医师应积极参与和指导病人抢救,并详细书写会诊意见。 六、对病情危重,在当地无条件抢救,且病人可以运送时应尽早转院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提高急危重症孕产妇的抢救质量,保障母婴安全,达到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等,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5、。 一、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坚持首诊负责、就地就近抢救、尊重病人知情选择的原则。 二、由医院组建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专家组,在县降消项目办的组织协调下,负责疑难重症孕产妇的会诊和抢救、基层培训和指导等。三、医院妇产科建立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会诊、转诊、指导、培训等双向协作关系,对建立双向协作关系的乡镇卫生院进行指导及培训时间原则上一年累计不少于一个月。 四、及时掌握全县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情况,做好指导、培训、监测、分析、督导与反馈工作。 五、需请非双向协作关系单位会诊或转诊的,按相关规定及本制度执行。会诊转诊中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县卫生局降消项目办与县医院协调解决。 六、妇产科工作人员应严密观察病情,
6、详细记录病情变化、治疗经过及效果,及时进行院内会诊。对于病情中出现的新问题难以处理而病人又不宜转送时,应及时申请院外会诊,同时继续采用各种有效措施进一步诊治。 七、凡有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应予优先安排。 八、医院妇产科值班人员接到电话应立即报告妇产科上级值班医生和医务科(总值班) ,医务科(总值班)及时派出专家会诊,并对专家出诊给予必要的保障与支持。 3九、对下级医院转来的急危重症孕产妇必须优先予以安排、及时救治,并保障人员、车辆、通讯等需求,不得推诿。 十、对于既不掌握病情,又不申请会诊、转诊;或推诿急危重症孕产妇;或不具备救治能力,耽误了抢救时间,导致孕产妇、围产儿死亡或发生严重并发症者,经
7、医院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小组或医疗事故鉴定小组确认后,对责人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孕产妇重症监护制度1、每位妇产科专业技术人员都有对高危妊娠因素进行筛查的责任。在早孕初查或产前检查时应注意筛查高危妊娠因素,根据农村高危妊娠管理程序,按照山西省高危妊娠管理办法进行高危妊娠评分,判断其对母婴健康的危害程序。凡筛查出来的高危孕妇应进行专案管理。 2、高危妊娠的监护及管理 (1)对高危孕妇进行登记造册、专案管理,并在全县统一的孕产妇保健手册上作特殊标记,实行定期随访。 (2)按高危妊娠的程度实行分类、分级管理,轻度高危妊娠由乡镇卫生院负责定期检查和处理,重度高危妊娠者由县医院负责诊治。病情缓解后可返回
8、,由乡镇卫生院负责定期随访。 (3)凡高危孕妇均应住院分娩,并尽可能动员在县医院住院待产分娩。 (4)凡属妊娠禁忌症者,应送县以上医疗保健单位确诊,并尽早动员终止妊娠。 (5)要提高高危妊娠的监护手段,开设高危孕妇门诊,确定合理治疗方案,选择对母儿有利的分娩方式,决定适时分娩,确保母儿平安。 (6)高危孕妇的产后访视由防保科负责实施产儿科合作制度1、 儿科医师必需熟练掌握新生儿窒息的抢救技术及新生儿疾病的诊断治疗。2、 新生儿出生后由儿科医师进行全面体格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3、 新生儿重度窒息抢救需儿科医师参加抢救,协助工作时,儿科医师必须做到随叫随到。4、 对于新生儿疾病,及时请儿科医
9、师会诊,协助诊断治疗,做到及时准确。急救药品管理制度41、 各病房药柜的药品,根据病种保存一定数量的基数,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2、 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放置、编号定位存放,每日清点,保证随进应用,应指定专人保管。3、 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合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4、凡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存放加销,保持一定基数,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编号排列,固定数量,定位存放,保证随时应用。常见疾病诊疗常规异位妊娠:【诊断标准】 1、多数有停经、早孕反应及多年不孕史和盆腔炎病
10、史。 2、有少量阴道流血或有时阴道排出脱膜管型。 3、下腹部隐痛或突然下腹部剧痛,腹痛后肛门坠感。 4、多伴有头晕、眼花或晕厥,出冷汗等症状,严重者出现休克,有时可见贫血貌。 5、腹部检查:下腹有压痛,一侧明显,且有反跳痛,内出血者可叩出移动性浊音。 6、妇科检查:宫颈举痛明显,后穹窿饱满、有触痛,子宫稍大、软,有时大小触不清,有压痛,了宫一侧可摸到不规则、压痛明显的包块。 7、阴道后穹窿或腹腔穿刺,可抽出不疑固或陈旧性血液。 8、尿妊娩试验多为阳性。【检查项目】 1、血、尿常规、Hb、RBC。 2、后穹窿或腹腔穿刺。3、尿妊娩试验或血 HCG 测定。 4、B 超 5、子宫内膜病理检查。【治疗
11、原则】 1、手术。 2、中西医结合治疗。妊娠高血压综合症:【诊断标准】 1、病史:有本病的高危因素及临床表现,特别应询问有无头痛,视力改变,上腹不适等。 2、高血压:至少出现两次以上血压升高(140/90mmHg ),其间隔时间6 小时方能确诊。血压较基础血压升高 30/15mmHg,但低于 140/90mmHg,不作为诊断依据,须密切观察。 3、尿蛋白:应留取 24 小时尿作定量检查,也可取中段尿测定,避免阴道分泌物污染尿液,造成误诊。 4、水肿:一般为凹陷性水肿,自踝部开始,逐渐向上延伸,经体息后不缓解。水肿局限于膝以下为“”延及大腿为“” ,延及外阴及腹壁为“”同时应注意体重异常增加,若
12、孕妇体重突然增加 0.5kg以上,或每月增加 2.7kg 以上,表明有隐性水肿存在。 5、辅助检查:血液检查肝肾功能测定,尿液检查,眼底检查、心电图、超声心动图等。【检查项目】 1、血液检查:包括全血细胞计数、血红蛋白含量,5血细胞比容,血粘度,凝血功能,根据病情轻重可多次检查。 2、肝肾功能测定:肝细胞功能受损可致 ALT,AST 升高。 3、尿液检查:测尿比重,尿常规, 4、眼底检查:通过眼底检查可以直观视网膜小动脉的痉挛程度,是子痫前期子痫严重程度的重要参考指标。5、其它:心电图,超声心动图可了解心功能,疑有脑出血可行 CT或 MRI 检查。 妊娠高血压疾病分类 分类 临床表现妊娠期高血
13、压 BP140/90mmHg,妊娠期出现,并于产后 12 周内恢复正常;尿蛋白() ;患者可伴有上腹部不适或血小板减少。产后方可确诊。 子痫前期 妊娠 20 周后出现 BP140/90mmHg,且尿蛋白300mg/24h或() ,可伴有上腹部不适,头痛视力模糊等症状。 子痫 子痫前期孕产妇抽搐,且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 慢性高血压病并发子痫前期 高血压妇女于妊娠 20h 以前无蛋白尿,若孕 20 周后出现出污泥而不染蛋白300mg/24h ;或妊娠 20 周以前突然出现尿蛋白增加,血压进一步升高,或血小析减少。 妊娠合并性高血压病 妊娠前或妊娠 20 周前检查发现血压升高,但妊娠后期无明显加重;
14、或妊娠后首次诊断高血压并持续到 12 周以后。 【治疗原则】妊娠高血压疾病诊疗的基本原则是:镇静、解痉、降压、利尿、适时终止妊娠。 妊娠后期高血压:一般采用休息、镇静、对症等处理后,病情可得到控制,若血压升高,可予以降压治疗。 子痫前期,除了一般处理,还要进行解痉,降压等治疗,必要时终止妊娠。 子痫:需要及进控制抽搐的发作,防治并发症,经短时间控制病情后及时终止妊娠。 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以降血为主。 胎盘早期剥离 【诊断标准】 1、妊娠末期突然发生持续、剧烈腹痛,继之有或无阴道流血。 2、休克症状、休克的程度与外出血多不成比例。 3、子宫强直性收缩,时呈板状硬有压痛,胎心音听不清或消失。 4
15、、阴道检查:子宫颈口触不到胎盘,可有暗红色血液流出。 5、产后查胎盘,可见母面有血块压迹或陈旧性血块。【检查项目】 1、血常规、血型。 2、查血凝机制、注意 DIC 发生。纤维蛋白原、血小板、出疑血时间、凝血酶元时间。必要时查 3P 度等。 3、血压、脉捕。 4、妇科检查。 5、B 型超声波。 6、注意尿量尿素氮、预防肾功衰竭。【治疗原则】 1、纠正出血与休克,吸氧、输新鲜血、补充血容量。2、一量确诊,根据情况决定阴道分娩或剖腹产,注意胎盘子宫卒中,必要时切除子宫。 3、防治产后出血。 4、防治 DIC 及肾功衰竭。前置胎盘【诊断标准】 1、妊娠末期发生无痛性、无原因的阴道流血,血量6逐次增多
16、,流血多时可发生休克及贫血。 2、腹部检查:子宫增大,与妊娠月份相符,腹部软,无压痛,无宫缩,可查清胎位,胎心音好,先露部位高浮及胎位不正,耻骨联合上可听到脐带杂音。 3、超声波检查:测得胎盘反射波在耻骨联合上 10cm 以内,或超声波显示胎盘位于子宫内口处。 4、阴道检查:可于子宫颈口处打到海绵样胎盘组织。 5、产后检查胎盘边缘有凝血块,胎膜破口距离胎盘边缘 7cm 以内。【检查项目】 1、血常规、血型、配血。 2、超声检查及多普勒胎音仪胎盘定位。 3、禁肛查、灌肠、必要时配血、输液时慎内诊。 4、分娩后检查胎盘。【治疗原则】积极保守治疗。 1、估计分娩时间,了解所需要保守治疗期限,大于 3
17、5 周37 周,估胎儿2kg,考虑停止保守治疗。 2、促胎肺成熟 3、产前补足血容量、输血、平衡液。 4、抑制宫缩用舒喘灵等药物。 5、终止妊娠。如有大量出血应及时终止妊娠。根据情决定行剖腹产或阴道分娩,如短时内不能分娩,亦可行人工破膜并用重物牵引胎先露压迫止血。妊娠合并心脏病【诊断标准】 1、符合妊娠诊断。 2、劳动后出现心悸、气急、紫绀、不能平卧、下肢水肿。 3、心脏有时扩大,有杂音(收缩期级以上或舒张期杂音或严重心律失常) 。 4、有心衰史。 5、经内科确诊为心脏病。【检查项目】 1、常规化验。 2、心电图、心电向量图。 3、胸部拍片。 4、确定心功能分级、有无心衰。【治疗原则】 1、
18、防治心衰,特虽在 34 周后至产后 3 天,必要时用强心药。 2、 预防感染。 3、 镇静、休息、纠正贫血。 4、分娩时减少用力,应予助产,有产科指征在严密监护下行剖腹产。 先兆子宫破裂【诊断标准】 1、产程延长,先露下降受阻,滥用催产后子宫收缩频繁,腹痛剧烈,病烦燥不安、呼吸迫促、脉快。 2、子宫上段强直性收缩,剧裂腹痛,出现病理收缩环,并逐渐上升。子宫下段变薄,明显压痛。 3、胎动频繁,胎心音异常。 4、 伴尿潴留,出现血尿。 5、 中期引产,子宫强直性收缩,下腹剧痛,子宫下段压痛,宫口未开,病人烦燥不安,呼吸困难。【检查项目】 1、血、尿常规 Hb、血型。 2、体温、脉捕、呼吸、血压、胎
19、心等。 3、腹部检查、阴道检查及肛查。【治疗原则】 1、配备、输血。 2、抑制宫缩。 3、迅速剖腹产,禁止一切阴道操作。子宫破裂7【诊断标准】 1、临产时产程延长,先露受阻,在先兆破裂症状基础上,突然感到剧烈腹痛,继之宫缩消失,腹痛减轻。 2、腹部检查:腹壁可清楚扪到胎儿肢体,在肢体一旁可扪到已缩小的子宫。腹部压痛明显,有反跳痛,胎体不清,胎功、胎心音消失。如破裂时间久,可并发腹膜炎。 3、阴道检查:少量出血,先露部上升,已扩张的宫颈回缩,有时可在子宫下段扪到破裂口直通腹腔。 4、内出血多时,有移动性浊音和休克。 5、有剖腹产史,或子宫切开手术史者,多次刮宫史的孕妇,临产时突然出现休克。【检查
20、项目】 1、血压、脉搏、呼吸、血、尿常规、血型、血小板。2、内诊了子解子宫下段及宫颈情况。 3、必要时作凝血功能检查。【治疗原则】 1、配血、输血、纠正休克,早诊断,早输血,迅速手术止血,补充血容量,严控感染。 2、行剖腹产,根据切口久暂,有无感染及有无子女决定是否作子宫切除。产后出血 【诊断标准】 1、称重法:将分娩后所用敷料称重减去分娩前敷料重量,为失血量(血液比重为 1.05g=1ml) ; 2、容积法:用去用的产后接血容器,将所收集的血用量杯测量。 3、面积法:将血液浸湿的面积按 10cm10cm 为 10ml 计算。上述 3 种方法检测可因不同的检测人而仍有一定的误差。【检查项目】血
21、小板计数,凝血酶原时间,纤维蛋白原等凝血功能检查。【治疗原则】产后出血的处理原则为针对原因,迅速止血,补充血容量纠正休克及预防感染。 1、子宫缩乏力:加强宫缩是最迅速有效的止血方法。 2、胎盘滞留:怀疑有胎盘滞留,应立即做阴道检查及宫腔检查。 3、一方面彻底止血,另一方面按解剖层次缝合。羊水栓塞 【诊断标准】 1、分娩过程中或在引产过程中突然发病,出现呼吸困难,紫绀、病情急骤,心率加快,肺底罗音,休克以至迷。 2、继而子宫出血,手术伤口及全身皮肤粘膜等处血,血不凝,出现DIC 表现。 3、继之尿少,无尿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 4、以 X 线摄片可见在肺门为中心,扇形阴影,右心扩大。 5、心电图有
22、右心扩大、心肌劳损。 6、腔静脉取血可见鳞状上皮毳毛等有形物质。 7、尸解可进一步证实肺内小动脉有羊水栓塞。【检查项目】 1、检查凝血机制障碍系列化验。 2、尿量、尿常规、尿素氮、非蛋白氮。 3、X 线拍片。 4、心电图。 5、腔静脉取血,查羊水有形物质。 6、死后尸解。【治疗原则】 1、供氧。 2、补充血容量。 3、抗过敏,应及早应用大量肾上腺皮质激素。 4、缓解肺动脉高压。 5、休克期应用血8管活性药物。 6、发病初期应用抗凝血药肝素,后期用抗纤溶药。 7、出血期补充凝血因子,输新鲜血或成份血。 8、防治肾功能衰竭。 9、尽早结束分娩,必要时切除子宫。 业务培训制度1、 实行分级培训,做到
23、有计划、有教材、有记录,必要时有试题。2、 由省级医疗机构专家不定期的对我院妇幼工作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授课培训,强化业务知识提高医疗水平。3、 县级妇幼保健院负责全县、乡级妇幼保健人员的定期培训,必要时进行业务技能考核。 4、 乡级卫生院负责定期召集村级保健人员进行培训,普及妇幼保健知识,提高基层业务技能。5、 所承办的各项培训任务,均应写出书面的培训计划,备好培训教材,做好培训记录等工作并备案。6、 负责授课人员应按培训计划及培训教材认真准备。7、 不定期组织本院资深医务人员深入基层进行技术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接受转诊和反馈转诊制度1、 “产科急救中心”接到求救电话后,
24、应以积极主动的态度,组织医护人员,进行现场抢救,病情稳定后接回急救中心进行进一步抢救治疗。2、已转入我院的孕产妇, “急救中心”成员立即组织抢救,制定治疗方案,对疑难病例及时组织会诊,并做好危产妇抢救记录及总结。3、对转诊病人入院时情况、治疗经过、出院进情况出现后注意事项等反馈到村、乡级卫生院,对产妇进行产后随访,保健指导,以利于产妇康复。急危重病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 疑难病例讨论会:凡遇疑难或尚未确诊的病例,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决定和主持随时召开,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2、术前讨论会:对重大、疑难、新开展的手术以及中等以上手术,需进行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
25、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订现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讨论情况记入病历,进行相应讨论。3、 死亡病例讨论: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死后一周内组织讨论,特殊病例应及时进行,尸检病例应病理报告后进行,由科主任主持,医护有关人员参加,要明确死因,吸取教训,讨论情况整理后记入9病历及死亡讨论临床紧急用血和大量输血管理制度一、紧急用血原则在紧急情况下,挽救病人的生命,临床医生在比较等待血交叉试验完成后时间延误的危险性和输入未交叉试验血液的危害性后,可直接申请未进行血交叉试验或完成部分交叉试验的血液,但必须填写未交叉试验的提血单并阐述临床的紧急的情况。发放未进行交叉试验
26、或完成部分交叉试验的血液,随后立即完成血交叉试验,紧急发血必须遵循下列原则:1给予未知血型病人 O 型红细胞,如未知病人 RH 血型,则首选D 阴性红细胞,特别是对有过妊娠经历的女性。2如有时间完成病人的 ABO&RH 血型相合的血制品,以前的血型记录不作为发放何种血制品的依据。3用显著的方式在血袋标签上表明血交叉试验在发血时未完成。4尽快完成血交叉试验,如在试验的任何一步发现不相合,应迅速通知主管医生或血库医生。5如病人由于医疗问题死亡,但不涉及输血,则没有必要完成血交叉试验,但应由主管输血的医生来决定,如有原因表明输血加重了原始病情或促进死亡,则应完成所有的试验。二、大量输血原则大量输血是
27、指在 24 小时内输血量接近或超过病人的一个血容量的输血。1经输血科医生同意,血交叉试验或适当简化。2必须按照紧急用血原则,尽早给予病人输血治疗。3对 RH 阴性的病人,最好给予 ABO 相同 RH 阴性的血制品。如紧急情况下不能提供足够所需的血液,经输血科主任同意,O 型的RH 阴性的红细胞或 ABO 血型相同的 RH 阴性的血制品也可使用。4在血小板10 万/ul、pT 正常 1.5 倍时,必须考虑补充血小板的新鲜冰冻血浆。血液及成分申请和使用制度一、申请单的设计输血申请单应包含以下内容:血液及成人类型及其适应症、输血前的检测试验、血交叉配合试验结果、时间(申请、预计使用、完成试验、发送输
28、注开始和结束等) 、申请医生姓名、病人资料(姓名、性别、床位号、住院号、疾病类型、输血及妊娠史等) 、发送人员、输液情况(病人输注前后体征、输血人员姓名、输血反应情况等) 。1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书面报告血红细胞小于 8g/dl、大于1020%血溶量丢失、体外循环手术预计血红蛋白小于 8g/dl、血红蛋白小于 10g/dl 的放疗或需手术者其他。2全血:进行性巨量出血、其他。3血小板:成人大量输血超过 10 个单位、血小板数小于 5 万/ul 伴活动性出血或需手术者、血小板数小于 10 万/ul 伴活动出血的体外循环手术、血小板数小于 2 万/ul、血小板数小于 10 万/ul 且一个血容
29、量丢失、其他。4新鲜冰冻血浆:书面报告 PT 或 APTT 异常出血或需外科手术者、特定凝血因子缺乏伴出血或需手术者、输血量大于 15 个单位、华夫林治疗或抗纤溶治疗们出血、弥漫性血管内凝血/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体重小于 15 公斤的体外循环手术者、抗凝血酶 III、蛋白C 缺乏,服用 L 一天冬酰氨酶前纤维蛋白原缺乏、换血、其他。5冷沉淀物:凝血因子缺乏,如纤维蛋白原、凝血因子、VW 因子、弥漫性血管内凝血、其他。6CMV 阴性的血制品:小于 6 个月的病人,所有骨髓移植病人、儿科肿瘤病人。7照射的血制品:所有小于 2 岁的病人,所有儿科肿瘤病人、所有骨髓移植病人、获得相关献血员直接捐献
30、的受体。8少白细胞血制品:所有新生儿疾监护病房病人、所有儿科肿瘤病人、所有骨髓移植病人、慢性溶血病人。三、ABO 血型不一致时血液及成分的选择原则1全血,必须和受体完全一致;2红细胞,必须和受体的血浆相合;3粒细胞,浓缩物必须和受体的血浆相合;4新鲜冰冻血浆,必须和受体的红细胞相合;5血小板浓缩物,所有血型都可以接受,优先选择和受体的红细胞相合;6单个献血员冷沉淀物,所有血型都可接受;7D 阴性或 Du 型,选择 D 阴性的血液及成分。四、输血会诊制度输血科人员(血库人员)应定期向临床用血科室提供血制品知识的讲座;定期或不定期和临床医生召开疑难输血病例讨论会。会诊率:三级甲等医院 90%,三级乙丙等医院 85%,二级甲等医院 80%,二级乙丙医院 75%。在医务人员和病人中,开展合理用血,科学用血,节约用血的宣传教育活动,至少每年举办二次以上专题活动,成效显著。五、成份使用率标准成份输血率:三级甲等医院70%,三级乙丙等医院65% ,二级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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