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雁峰区 2016 年财政 决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 8月 31 日在雁峰区第 四 届人大常委会第 8 次会议上 雁峰区财政局 局长 刘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报告我区 2016 年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 2016 年财政决算情况 过去一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提质,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及平衡情况 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2016 年 全区完成财税总收入 17.17亿元 (含白沙工业园 ),比上年(下同)增长 6.05%。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 3.38 亿元,增长 15.17%。 当年公共财政支出完成 83813 万元
2、,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511万元,比上年增长 35.89%;国防支出 225万元,比上年增长 34.73%;公共安全支出 6879 万元,比上年增长31.66%;教育支出 10851万元,比上年下降 13.19%;科学技术支出 412万元,比上年增长 155.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83 万元,比上年下降 33.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4107万元,比上年增长 2.18%;医疗卫生支出 9561 万元,比上年2 增长 16%;节能环保支出 3520万元,比上年增长 128.13%;城乡社区 事务支出 14776 万元,比上年增长 248.49%;农林水事务支出 2333 万元
3、,比上年下降 27.09%;交通运输支出67 万元,比上年下降 35.58%;资源勘探电力信息 等 事务支出 58 万元,比上年下降 90.17%;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 36万元,比上年下降 61.7%;住房保障支出 4694 万元,比上年增长 146.4%;其他支出 500 万元,比上年增长 7.53%。 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地方一般预算收入 33831 万元,加上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 1036 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 740 万元、其他税收返还收入 2296 万元、 均衡性转移支付 8616万元、老少边穷转移支付收入 60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 3976 万元、结算
4、补助收入 158万元、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 693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 341万元、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 1280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转移支付收入 1030 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移支付收入 2994 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 154 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 1660 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4181 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30846 万元、债务转贷收入 3300 万元、上年结余收入 851 万元、待偿债置换 一般债券上年结余 135 万元、 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82万元,减去地方一般预算支出 83813 万元、上解支出 5103万元、结转下年支出 847
5、万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结余 1353 万元,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二)基金预算收支决算及平衡情况 基金预算收支决算。 区本级基金补助收入 630万元,比上年减少 673万元,下降 51.65%。基金补助支出 630 万元,比上年减少 673 万元,下降 51.65%。 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区本级基金补助收入 630 万元,加上上年结余收入 5万元,减去基金补助支出 630 万元,年终滚存结余 5 万元。 (三 )社会保障基金收支决算 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 16220 万元,加上上年结余 19219 万元,减去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16415 万元、上解 93 万元,累计结余 18931
6、 万元。 二、 2016年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16年,全区争取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 16781万元,比上年增加 1506 万元,增长 9.86%。 均衡性转移支付。 全区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 8616 万元,比上年增加 816 万元,增长 10.46%。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缓解我区财力不足。 老少边穷转移支付。 全区老少边穷转移支付收入 60 万元, 与上年不可比, 主要用于扶贫。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 全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 3976 万元,比上年增加 403 万元,增长4 11.28%,主要用于全区运转需要。 结算补助收入。 我区结算补助收入 15
7、8万元,比上年增加 17 万元,增长 12.06%。 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 我区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 693万元,比上年增加 40万元,增长 6.13%。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主要用于划转企业事业单位的开支。 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 我区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 341 万元,增加 63 万元,增长 22.66%。主 要用于公检法司的办案、装备等方面的支出。 义务教育 转移支付收入。 我区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1280 万元,比上年减少 896 万元,下降 41.18%。主要用于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 转移支付收入。 我区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
8、转移支付收入 1030万元,比上年减少 2164万元,下降 67.75%。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转移支付收入。 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 2994 万元,比上年增加 25 万元,增长0.84%。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 我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 154 万元,增加 45 万元 ,增长 41.28%。主要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奖补等方面的支出。 固定数额补助收入。 我区固定数额补助收入 1660 万元,5 增加 49万元,增长 3.04%。其中: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1407 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204 万元,其他收入 49 万元。 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我区其
9、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4181 万元,比上年 增加 3048 万元, 增长 42.16%。 三、 2016年区本级债务规模及还本付息情况 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我区地 方政府债务余额为 153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为 7600 万元,专项债务余额为 7700万元。一般债务具体分项为:从 2015年至 2016年新增债券累计余额为 4700万元、定向新增债券累计余额为 1000万元,公开发行置换其他债务的债券累计余额为 1900 万元。 四、 2016 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一)综合财力稳步上升。 2016年受经济下行、税收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收入增收异常困难 ,刚性支出压力增
10、大 。区委、区政府把握大势,全面调控, 加强收支管理 。 一是加强税收调度。 对照全年预算目标,坚持分月抓好收入。积极对重点税源企 业收入情况进行实地调研与分析,提高了组织收入的预见性和主动性;每月定时召开税收调度会,及时向区委、区政府作好汇报。 二是继续开展税收清欠和重点行业税收专项稽查活动。 抓好非税收入征管, 2016 年完成非税收入 10626 万元。 三是 提高收支效益。 健全征收部门统筹联动的管理机制,强化税收征管服务;增强财政资金统筹能力,6 继续压缩一般性开支,集中财力用于亟需支持的重点领域;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服务经济加快发展。 一是加大企业支持力
11、度。 2016年,拨付省、市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1622万元。其中:企业技改财政贴息资金 960万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410万元,新型工业化 210万元,安全隐患治理及安全费 10万元,旅游资金 32万。 二是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落实小额担保贴息政策,撬动银行发放小额担保贷款。 三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 全年共争取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 19749万元,增长22.47%,争取地方政府新增债券 3300万元、定向新增债券 600万元。 (三)保障实力 不断 增强。 一是保障正常运转。 按时发放干部职工工资及津补贴,及时拨付机关单位工作经费。 12月底落实了在职人员工资改革、公务员职级并行
12、等工作。 二是集中财 力办实事。 拨付 1928万元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等文体工程建设。 三是加大民生领域投入。 坚持民生优先, 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 5.92 亿元,同比增长32.14%,占总支出的 70.63%。 支持教育发展。 拨付教师生活绩效工资补贴 2571 万元,拨付教师医保 271 万元,将教师住房公积金财政负担部分 406 万元列入了预算。做好免费教科书发放和大力资助贫困学生的工作,春秋两季享受免费教7 科书的学生达 33195人次,享受金额 267万元,发放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11万元。安排 1202 万元支持义务
13、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和化解 “ 大班额 ” 建设。 加大三农投入。 通过 “ 一卡通 ” 发放农村和城镇低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 14 项惠民补贴 4053余万元;完成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区级项目 14 个,市级项目 2个。 健全社保和医疗卫生体系。 共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994万元;拨付资金 3812 万元全面实施城乡 居民医疗保险;拨付 2371万元落实再就业优惠 政策;区本 级拨付养老保险补助资金 250 万元;累计拨付城乡低保金 3864 万 元。促进 “ 惠民工程 ” 建设。 拨付 “ 三清三建 ” 资金 9300万元,对中心城区所有社区进行改造;本级投入 165 万元对社区运转 经费
14、提标,由原 30 万元 /个 /年提高到 40 万元 /个 /年。 (四)财政改革 逐步推进 。 一是完善部门预算体系。 所有区直部门纳入预算管理范围,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等全部编入部门预算,统筹使用。 二是推进预决算公开。 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 “ 三公 ” 经费预决算全部按要求公开;教育、社保、医疗、卫生、农业等重点民生资金情况向社会公开。 三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完成“ 营改增 ” 改革信息移交、收入调库等工作。 四是积极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2016年对环卫、城管协警、政府法律顾问等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 ,资金总额达 1275 万元。 五是加强资金监管。 对全区
15、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进行了督查; 财政8 部门严格审批财政性资金账户开设, 2016年共审批开设账户53 个 ; 由区纪委牵头,联合审计部门共同开展了全区 政府采购、招投标、专项资金、单位公用经费四个专项检查,开展行政事业单位票据检查,举办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培训,营造了规范财务开支、严肃财经纪律的良好氛围。 六是完善政府采购制度。 建立政府采购内控机制,规范市场秩序,完善工作流程,强化监督机制。 2016年区本级政府实际采购额为 6165万元,节约资金 438万元,节支率为 6.63%。 七 是严格执行财政投资评审。 全年评审资金总量 2.1 亿元,审减资金 4700 多万元,核减率为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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