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 ( 集体经济组织申请 无集体经济组织的个人申请 ) 单位编号 集体经济组织(盖章): 填表日期: 201 年 月 日 个人 编号 参保人 姓 名 证件 号码 申办人 证件号码 特困人 员类别 仅限城镇户籍填写 1-重度残疾人 2-精神和智力残疾 3-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低收入困难人员 选择 3或 4 的持证时间: 201 年 月至 201 年 月 按月领取养老金 具 体 类 别 1-领取养老金(含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适用缴满规定年限和到领养老金年龄的参保人) 2-不缴费领取基础养老金(适用 2012 年 8月底前到达领养老金年龄的参保人)请
2、填以下基本信息 性别 男 女 民族 汉族 其他: 户籍性质 城镇 农村 户籍信息 区 镇(街) 3、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适用到达领养老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足的参保人) 账 户 信 息 1-发到参保人缴费账户(限原已在社保登记本人户名的缴费账户) 2-发到参保人以下账户 工商银行 农业银行 中国银行 建设银行 邮政储蓄 农商行 银行账号 一次性待遇 具 体 类 别 1-参保人死亡的,继承人申领参保人个人账户储存额(余额) 2-遗属申领参保人丧葬抚恤费(标准为 3000 元) 同一人申领,请同 时打勾 3-参保人 出国定居并丧失中国国籍,领回个人账户存储额(余额) 备注:此项待遇仅能由参保人本人办理
3、,且发放至参保人本人账户 4-已按本办法领取月养老金后又符合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条件,办理终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退回个人账户存储额余额的 账 户 信 息 1-发到参保人缴费账户或养老金待遇账户 (仅适用于账户尚未注销) 2-发到经济组织的账户(仅适用于以经济组织为单位参保的参保人,且继承人同意将参保人死亡待遇发放至经济组织账户的情况) 3-发到继承人或遗属以下账户:户名: 工商银行 农业银行 中国银行 建设银行 邮政储蓄 农商行 银行账号 备注 本人承诺未享受其它定期养老待遇。 申办人(签名): 联系电话: 受理人(签章): 联系电话: 受理日期: 201 年 月 日 广州市城乡
4、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填表说明 1. 本表一式两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集体经济组织(申办人)各保留 1 份。 2. 申请按月领取养老金的,请提供: ( 1)参保人本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2)参保人本人在广州市开设的活期类银行结算存折或加盖银行公章的银行卡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使用本人原缴费账号领取养老待遇的,可以不提供。 3. 达到领取养老金条件前出国(境)定居并丧失中国国籍的人员申领个人账户储存额的,请提供: ( 1)参保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 2)经公安机关确认的出国(境)定居证明或派出所注销的户口证明或护照(非中文 版的,提供经公证的中文版翻译一份
5、)的原件及复印件; ( 3)参保人本人在广州市开设的活期类银行结算存折或加盖银行公章的银行卡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 4)参保人本人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书面申请一份; ( 5)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经公证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被委托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 继承人申领参保人死亡待遇的(含遗属申领丧葬抚恤费)的,请提供: ( 1)参保人死亡报告书或死亡殡葬证或注明死亡日期的户籍注销证明等死亡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 2)继承人资格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法定继 承人需提供可证明法定继承资格的户口本,或公安、民政、镇街等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法定继承资格的材料,或经公证的法定继承资
6、格的公证书;遗嘱继承人需提供法定继承关系的证明材料和经公证的遗嘱;遗赠人需提供经公证的遗嘱;遗属需提供可证明遗属资格的证明材料。 ( 3)继承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 4)继承人本人在广州市开设的活期类银行结算存折或加盖银行公章的银行卡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 5)继承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 已按本办法领 取月基本养老金人员后又符合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条件,需办理终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退回个人账户存储额余额的,请提供: ( 1)参保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 2)参保人本人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书面申请一份; ( 3)参保人本人在广州市开设的活期类银行结算存折或加盖银行公章的银行卡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