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室内乐,Chamber music,顾名思义,室内乐(Chamber music),是在室内演奏或演唱的音乐。但是,这“室”原指欧洲贵族城堡中的音乐室,常是金碧辉煌而且宽敞的大“厅”。由此而言,只有编制庞大,不得不在大戏院、大音乐厅或大教堂作公共演出的(例如:华格纳、威尔第的歌剧),才不能算是室内乐。如此,几乎所有的巴洛克的器乐曲(甚至早期的歌剧)都可以算作室内乐。,按声部或人数的多寡,室内乐可分为二重奏、三重奏、四重奏、五重奏直至九重奏等多种演奏形式。因所用乐器种类不同,室内乐又有单纯弦乐器演奏的重奏和弦乐器与钢琴、管乐器等混合演奏的重奏之别。,弦乐四重奏是室内乐的重要形式,由第一小提琴、第
2、二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各1件组成;弦乐三重奏由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各1件组成;而弦乐五重奏则由第一小提琴、第二小提琴、中提琴(2或1)、大提琴(1或2)组成。通常所称钢琴三重奏、钢琴四重奏、钢琴五重奏等,系指2件、3件或4件弦乐器与钢琴重奏的形式。如钢琴五重奏则由钢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和低音提琴组成。亦有由管乐器与弦乐器演奏者,如W.A.莫扎特所作由双簧管、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演奏的 F大调四重奏 。,重奏,此外,尚有弦乐器、管乐器与钢琴混合使用的重奏,如Z.菲比赫的小提琴、单簧管、圆号、大提琴五重奏,以及几件管乐器的重奏或加入打击乐器的重奏等。近代室内乐通常用奏鸣曲套曲形式,有4
3、个乐章(亦有少于或多于此数者),演出中不追求个人技巧的任意发挥,而强调声部间的默契配合。古典室内乐多为主调和声风格,同时又具有丰富的复调因素,声部织体缜密精细,富于个性,能生动细致地表现风俗性、抒情性、戏剧性等多方面的音乐形象,尤擅描绘意境,刻划心理,表达哲理。,管乐重奏,木管五重奏概述木管五重奏是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圆号五种管乐器在一起合奏的音乐表现形式。这种形式的确立经历了非常漫长的演变,作曲家为之付出了大量探索和努力。,木管五重奏是室内乐重奏里难度最大的一种,和弦乐四重奏与铜管五重奏不同,木管五重奏中五件乐器的材质、形制都各不相同,要让这五种音色完全不同、音高也不一样的乐器组合在
4、一起演奏,“和谐发声”难度极高。因此,木管五重奏组合非常少见,甚至被专业人士称为 “不应存在的室内乐组合形式”。然而正因为其难度很大,组合的“不可能性”一旦恰当组合,就会发生非常神奇的“化学反应”,使音乐层次多样、色彩旖旎。,木管五重奏,铜管五重奏,铜管五重奏编制上相当有弹性,小号常兼任高音小号、短号和傅鲁格号,在某些作品中,法国号可由长号取代,长号常兼任上低音号,低音号是常态编制,但在某些作品中,仍有时以低音长号取代。铜管五重奏演奏时,有时会加入打击乐器,尤其是定音鼓与爵士鼓。铜管五重奏具有非常广泛的曲目,涵盖从古典牧歌,以至爵士、流行等改编作品,以及原创作品,无所不包。,铜管五重奏,室内乐
5、训练的重要性,重奏、小型乐队合奏课与合奏课是器乐表演学科中十分重要和必要的课程。在该课中将使学生不仅接触到在专业课中较少触及到的内容,同时也让学生在概念上、理论上、作品风格上、涉猎范围上得到扩大提高与了解。,重奏、小型乐队合奏课中学生将学会在不用指挥的情况下独立完成独奏与伴奏的配合,小型合奏中相互的配合,不同音色的融合与分离,独奏音准与乐队音准的区分,横向线条与纵向和声的结合。并了解到多种形式,多种风格及多种音响需求的音乐作品。在合奏课中他们将在不同内容、不同形式、不同风格的作品中学会相互配合、彼此衬托、多声部结合、多音色组合、多织体融合的演奏理念,同时也将接触到多种不同的乐谱种类。,室内乐训
6、练的重要性,课中,学生还将学会音乐表演中个性化和共性化的合与分。音乐的演奏需要有一定的个性,而作为一个整体的乐队在突出个性的同时更多则需要找出共性。相互的默契配合是该课程最重要的目的之一,因而在作品的安排上,各类合奏曲目就是为达到完成其共性化的演奏而设立的。而协奏曲目的安排则是为了在突出个性的同时又有相互依存的共性。,室内乐训练的重要性,重奏课学生以演奏、练习、和读谱、分析形式进行,教师以指挥、讲解、方析、辅导形式进行,通过对排练要求、作品要求、风格要求、音准要求、音响要求、技法要求使学生能逐步认识了解并提高其演奏水准。合奏课教学形式以全体乐队合奏形式和分声部排练、练习为主。在乐团成员成熟时加入一些协奏曲作品。在作品安排上主要以合奏曲目为主。所使用教材(作品)均是以出版或公演过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