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宁市计划用水单位 调整 用水计划指标登记表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 水表号 所属城区 申请调整用水指标量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节水责任人 联系电话 m m m 申请调整的原因: 用水项目明细信息 1 城镇居民生活 居民住户数 人 2 基建 施工 施工面积 m 3 批发和零售业 超市、百货 4 广告业 服务面积 单身职工 人 是否商品混凝土: 批发零售商场 5 金融业 写字楼面积 有无中央空调: 7 电信 服务面积 8 物业 物业服务面积 室内农贸市场 6 国家行政 机构 机关事业单位人数 人 有无中央空调和食堂: 9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 洗衣(重量)衣物 Kg/天 1
2、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道路浇洒 11 教育 用水 学期教育 人 15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影剧院、大礼堂 美发理发 人次 /天 公厕中转站清洁 座 初级教育 人 图书馆 汽车洗车 辆次 /天 城市绿化 中等教育 人 档案馆 摩托车洗车 辆次 /天 公园绿化 高等教育 人 博物馆 1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 高铁列车 列次 /天 13 住宿和餐饮业 快餐餐位: 餐位 职业技能培训 人 综合场馆 普通列车 列次 /天 酒楼餐位: 面积: 14卫生和社会工作 综合医院面积: 专业场馆 铁路车站 人次 /天 饭店(床位): 星级: 专科 医院面积: 高尔夫球场(灌溉) 汽车车站 辆次 /天
3、冷饮餐位: 餐位 疾病预防机构面积: 游泳池 飞机场 航班次 /天 小吃餐位: 餐位 诊所、医务室面积: 夜总会、歌舞厅 16 工业行业主要产品 主要耗水产品(项目 名称 ) : 产品产量: t 住院部: (床位) 床 酒吧、咖啡厅 单位产品耗水量 : m3 万元产值取水量 : m3 填报说明: 1.本表作为核算用水 计划指标的依据,计划用水单位应认真填写,请勿涂改,填表人须在本表声明部分签名,声明所填数据真实可靠,并保证提供材料真实有效(所需材料详见计划用水单位申请增加用水计划指标办理指南,若无佐证材料的用水项目将不予核算用水指标),如若虚假,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表所列各行业用水项
4、目,填写时切勿遗漏与自己单位有关的项目。 3.增加计划用水指标需提前或在当季度未结束前申请,本季度已结束后不能再申请增加计划用水指标。 4.本表及所提交材料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或上级主管机构公章,未盖公章无效。 5.电话: 0771-5521522。 6.地址:南宁市金湖路 59 1 号南宁建设大厦 1604 室(地王大厦副楼) 7.“主要耗水产品(项目)”栏填报工业企业的主要耗水产品名称。 8.“单位产品用水量( V)”为工业企业每生产单位产品需要的生产和辅助性生产的用水量(不包括厂区的居民生活用水)。 计算公式如下: Vui=Vi/Q 式中: Vui 单位产品用水量 Vi 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内,生产过程中工业用水量,单位为立方米。 Q 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内,产品产量。 注:工业用水量包括主要生产用水、辅助生产(包括机修、运输、空压站等)用水和附属生产用水(包括绿化、浴室、食堂、厕所、保健站等)。 9. “万元产值取水量( W)”为企业(单位)每一万元产值(营业额)需要的取水量 Q。 计算公式如下: 万元产值取水量 W = 取水量 Q产值 (m3/万元) 10.如本单位的用水项目在本表内没有反映的,请附补充资料详细说明。 - 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制 声明:本用水户已详阅填表说明,并对所填报的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填报人(签名): 填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