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典型园区环评及生态空间 管控 信息提取数据服务项目 公开选聘承担单位指南 为落实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空间管控的要求,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拟针对典型园区环评及生态空间 管控 信息提取开展相关研究 ,现就该项目的数据服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承担单位, 拟邀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共同参与课题的研究。 一、 课题背景 当前我国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形式严峻,生态文明是必然的战略选择。党的十八大以来陆续提出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 建立空间规划体 系 、推进“多规合一” 是重点改革任务之一。 环境保护部“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
2、案中,要求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为手段,强化空间、总量、准入环境管理, 协调好发展与底线关系,确保发展不超载、底线不突破。 为贯彻落实环评空间管控的要求, 建立 适合当前环境管理要求的 区域 环评 生态 空间管控指标体系 ,需要 开展典型园区环评及生态空间 管控 信息提取, 通过 对 园区及所在区域 建设项目、规划环评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处理,获取用于构建环评生态空间管控指标体系的数据基础,并对指标体系构建成果提 供验证案例。 二、 课题内容及要求 为保证课题顺利实施,提高项目执行效果,本次公开选聘将在明确经费额度基础上,以技术择优为主,面向全社会公开
3、选聘课题协作单位。 数据服务内容 : 1. 典型园区 建设、规划项目环评资料、相关空间管控规范信息 收集 选取 1-2 个 典型园区 为主要试点区域,以“多规合一”“三线一单”等空间管控要求为依据,收集整理并提供 典型园区 建设项目、规划环评以及其他与空间管控相关的各类资料,要求 典型园区 上述资料齐全 、案例典型。 2.典型园区 环评、规划、相关空间管控规范信息整理 根据长期的工业园区环评工 作经验,通过对 典型 园区各类环评、规划和相关空间管控资料的整理和分析, 提取出与空间管控指标相关制定有关的各类资料,包括各类数据、规范、指标等,用以构成工业园区生态环境空间管控指标体系构建的 样本 数
4、据和案例基础。 三、 提交成果 1.典型园区环评及生态空间管控 资料 集 ; 2.典 型园区环评及生态空间 管控 指标体系 样本数据一套。 上述成果需于 2017 年 10 月 15 日前完成,由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四、 拟支持经费: 40 万元。 五、 申报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 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环保社会组织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如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协会、国际组织、国际咨询公司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本次公开选聘不接受个人申请。 六、 申请受理 公开选聘工作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参加选聘单位可登录网站(中国环境影响评价网
5、 http:/www.china-,国家环境保护环境影响评价数值模拟重点实验室网 http:/),下载相关材料。 申请文件由申请函、课题申报书(含经费预算)等构成。 申请文件以中文编写,一律用 A4 纸,仿宋体四号字打印并装订成册,同时附上电子版( word 格式,电子版和纸板均提交视为有效)。 课题申报书文件内容分课题需求及关键问题分析、现有工作基础和优势、任务分解、项目组织实施方案、主要产出和考核指标、经费预算等章节。 课题申报书及有关资料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全部申请文件须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申请 课题、申请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联系人,并加盖单位公
6、章。 申请文件一式 5 份,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在每份申请书要注明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分别封装并在封面上注明。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则以正本为准。 寄达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为 2017 年 6 月 12 日 17:00(以邮戳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大羊坊 8 号,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邮编: 100012 联系人: 王 琰 联系电话: 010-84921246 传真: 010-84915254 邮箱: 七、 课题管理和实施 本次公开选聘课题是国家财政预算项目,申报单位须严格按照国家财政预算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执行,保障课题研究工作的顺利实
7、施。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将组织专家评审,对申请单位的方案进行评估,择优确定承担单位,于 2017 年 6 月 16 日前 下达通知。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将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的跟踪管理。公开选聘选定的课题承担单位按项目管理要求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相关配套条件、阶段进度 等 ,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前确定实施方案 并签订合同。 研究期内,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可依据研究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作若干研究进展情况汇报。 承担单位应 于 2017 年 9 月 10 日 前完成研究课题的终期报告初稿、提交相关文档,由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评议审查 。承担单位根据评议审查结果,对研究报告 等 进行修改 完善,并于 2017 年 10 月 15 日前向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提交正式研究报告及 相关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