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深圳市劳动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第一部分 招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就业手续、 试用期、收取财物、扣押证件 一、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存在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 处罚规定: 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裁量标准: 1、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2、违法行为情节较轻,造成危害后果较轻的,处以 200元的罚款。 3、违法行为情节较重,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处以 500元的罚款。 4、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处以1000 元的罚款。
2、二、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外招用人员时,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的。 2 处罚规定: 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裁量标准: 1、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2、违法行为情节较轻,造成危害后果较轻的,处以 200元的罚款。 3、违法行为情节较重,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处以 500元的罚款。 4、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处以1000 元的罚款。 三、违法行为:用人单位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 处罚规定: 由劳动保
3、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再上岗,并可以处 1000 元以下罚款。 裁量标准: 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再上岗, 1、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罚款。 2、违法行为情节较轻,造成危害后果较轻的,并处以 3 200 元的罚款。 3、违法行为情节较重,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并处以500 元的罚款。 4、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并处以 1000 元的罚款。 四、违法行为: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提供中文文本的劳动合同。 处罚规定 : 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
4、单位在五日内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以每人一千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裁量标准: 逾期未改正的,以每人一千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五、违法行为:用人单位依法应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 处罚规定: 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在十五日内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以每人二千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 裁量标准 : 逾期未改正的,以每人二千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六、违法行为: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处罚规定: 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裁量标准: 4 1、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2、违法行为情节较轻,造成危害后果较轻的,处以 200元
5、的罚款。 3、违法行为情节较重,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处以 500元的罚款。 4、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处以1000 元的罚款。 七、违法行为:用人单位未依法建立员工名册。 处罚规定: 由 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处 2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 裁量标准: 逾期不改正的, 1、违法行为情节轻微,造成危害后果较轻的,处以 2000元的罚款。 2、违法行为情节较重,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处以 10000元的罚款。 3、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处以20000 元的罚款。 八、违法行为:用人单位以担保或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
6、 处罚规定: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 5 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裁量标准: 1、违法行为情节较轻, 造成危害后果较轻的,或者收取劳动者财物金额平均每人不足 500 元的,以每人 500 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2、违法行为情节较重,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或者收取劳动者财物金额平均每人 500 元以上不足 1000 元的,以每人 1000 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3、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或收取劳动者财物金额平均每人 1000 元以上的,以每人 20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九、违法行为: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 同时,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其他物品的。
7、 处罚规定: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裁量标准: 1、违法行为情节较轻,造成危害后果较轻的,以每人500 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2、违法行为情节较重,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以每人1000 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3、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以每人 2000 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6 第二部分 工资、欠薪保障、超时加班 一、违法行为:用人单位未依法制定工资支付制度并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的。 处罚规定: 县级以 上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对用人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五
8、千元以下的罚款。 裁量标准: 1、违法情节较轻、危害后果较轻的,劳动保障部门对用人单位处以 5000元罚款,对法定代表人处以 1000 元罚款。 2、违法情节较重、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劳动保障部门对用人单位处以 7000元罚款,对法定代表人处以 3000元罚款。 3、违法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危害后果的,劳动保障部门对用人单位对用人单位处以一万元罚款,对法定代表人处以 5000 元罚款。 二、违法行为: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制作或者保存工资支付表的。 处罚规定: 由劳动保障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裁量标准: 1、违法情节较轻、危害后果较轻的,劳
9、动保障部门给 7 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并给予一万元的罚款。 2、违法情节较重、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劳动保障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并给予三万元的罚款。 3、违法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危害后果的,劳动保障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并给予五万元的罚款。 三、违法行为:用人单位未 按照规定向员工提供工资清单的。 处罚规定: 由劳动保障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裁量标准: 1、违法情节较轻、危害后果较轻的,劳动保障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并给予一万元罚款。 2、违法情节较重、造成一定危
10、害后果的,劳动保障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并给予三万元罚款。 3、违法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危害后果的,劳动保障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并给予五万元罚款。 四、违法行为:现金方式支付工资,未将工资支付 表提供给员工签收的。 8 处罚规定: 由劳动保障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裁量标准: 1、违法情节较轻、危害后果较轻的,劳动保障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并给予一万元罚款。 2、违法情节较重、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劳动保障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并给予三万元罚款。 3、违法情节严
11、重、造成重大危害后果的,劳动保障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并给予五万元罚款。 五、违法行为:用人单位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的。 处罚规定: 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裁量标准: 1、违法情节较轻、危害后果较轻的,劳动保障部门给予三万元罚款。 2、违法情节较重、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劳动保障部门给予四万元罚款。 3、违法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危害后果的,劳动保障部门给予五万元罚款。 9 六、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员工工资的。 处罚规定: 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处以三万元以上
12、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裁量标准: 1、违法情节较轻、危害后果较轻的 ,劳动保障部门给予三万元罚款。 2、违法情节较重、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劳动保障部门给予四万元罚款。 3、违法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危害后果的,劳动保障部门给予五万元罚款。 七、违法行为: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时存在以下情形的: ( 1)拖欠劳动报酬的人数达到用人单位劳动者总人数百分之三十的;( 2)拖欠劳动报酬的数额超过被拖欠用人单位全部劳动者一个月工资总额的;( 3)拖欠劳动报酬的时间连续三个月以上的。 处罚规定: 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停产停业。 裁量标准: 1、违法情节较轻,危害后果较轻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不对其作出 停产停业的处罚
13、。 2、违法情节较重、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劳动行政部门对其作出停产停业的处罚。 10 八、违法行为: 用人单位以实物等非货币形式支付员工工资的。 处罚规定: 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裁 量标准: 1、违法情节较轻、危害后果较轻的,劳动保障部门给予三万元罚款。 2、违法情节较重、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劳动保障部门给予四万元罚款。 3、违法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危害后果的,劳动保障部门给予五万元罚款。 九、违法行为:因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工资而引发 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经营者未在二十四小时内到现场协助劳动保障部门处理事件。 处罚规定: 由劳动保障部门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裁量标准: 1、违法情节较轻、危害后果较轻的,劳动保障部门给予一万元罚款。 2、违法情节较重、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劳动保障部门给予三万元罚款。 3、违法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危害后果的,劳动保障部门给予五万元罚款。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