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六章 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与前面两种所得税法最大的区别在于: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其应税范围比企业所得税范围要广,但它们的计税原理是一致的,即以纳税人应税收入扣除费用后的余额为征税对象。 本章学习和掌握的重点是:纳税人身份的确定、纳税人所得来源的确定、应税所得的项目、税率、不同税目的费用扣除标准、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以及减免税优惠和境外所得税额扣除、纳税办法等内容。本章难点问题是:费用的扣除有关次的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应纳税额计算中的一些特殊问题等。,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1、中国公民居民纳税人:有住所或无住所居住满1年的个
2、人:承担无限纳税义务。P3542、外籍人员非居民纳税人:无住所不居住或无住所居住不满1年:承担有限纳税义务。P355,1、划分的两个标准:住所(习惯性居住地。指所有客观原因消除后,所要回到的地方。)和居住时间 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无住所但居住满一年。负有无限纳税义务。1年指一个纳税年度(01.01-12.31,不是对月的一年),不扣减临时离境天数(一次不超过30天,多次累计不超过90天)。例:01.02来华12.31离境、01.01来华12.30离境,都不算居住满一年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或无住所且居住不满一年。负有限纳税义务。 2、2000年1月1日起,个人独资
3、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也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二、所得来源的确定对纳税人所得来源的判断应反映经济活动的实质,要遵循方便税务机关实行有效征管的原则。P3561、所得来源地的具体判断方法。(1)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人任职、受雇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单位的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2)生产、经营所得,以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地作为所得来源地。(3)劳务报酬所得,以纳税人实际提供劳务的地点作为所得来源地。(4)不动产转让所得,以不动产坐落地为所得来源地;动产转让所得,以实现转让的地点为所得来源地。,(5)财产租赁所得,以被租赁财产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6)利息、股息、红利
4、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的企业、机构、组织的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7)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特许权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8)境内竞赛的奖金、境内有奖活动中奖、境内彩票中彩;境内以图书、报刊等方式发表作品的稿酬。2、所得的来源地与所得的支付地并不是同一概念,有时两者是一致的,有时却是不相同的。根据所得来源地的确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有:P356,(1)在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学校等单位或经济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2)在中国境内提供各种劳务,而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3)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所得。(4)个人出租的财产
5、,被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财产租赁所得。 (5)转让中国境内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以及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而取得的财产转让所得。,(6)提供在中国境内使用的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各种特许权利,而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因持有中国的各种债券、股票、股权,而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以及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在中国境内参加各种竞赛活动取得名次的奖金所得;参加中国境内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的有奖活动而取得的中奖所得;购买中国境内有关部门和单位发行的彩票取得的中奖所得。(9)在中国境内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作品,取得的稿酬所得。,三、
6、应税所得项目:11项所得,(一)工资、薪金所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不纳个税,列举 (独生子女补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p357内退问题:P357A、内退的个人在内退后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从原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个税,不能按离退休工资对待。B、取得的一次性内退收入,应按内退后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所属月份均摊,将每月分摊额与当月全部“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税,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出租车问题:P358,A、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承租的,驾驶员从事客运取得的
7、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B、个体出租车收入,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税。C、个人出租车挂靠单位,并向挂靠单位交纳管理费的,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税。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可分为两类:纯生产经营所得(4项)、独立劳动所得(P358),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比照个体工商户纳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和家庭成员支付的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视为对投资者的分配,依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 A、非独立个人劳动:计“工资、薪金
8、所得” B、独立个人劳动:计“劳务报酬所得”,如会计:专职会计,计薪金所得;兼职会计,计劳务报酬所得。审稿:区别稿酬所得。本出版社专职:计薪金所得;外社兼职,计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不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的翻译、审稿、书画所得:计“劳务报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著作权使用权:区别于稿酬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不扣除费用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不缴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有区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和家庭成员支付的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或者向企业借
9、款不归还又未用于生产经营的,视为对投资者的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上述支出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八)财产租赁所得(仅指有形财产的使用权转让),(九)财产转让所得(指有形财产的所有权转让)股票转让所得不缴纳个人所得税。量化资产股份转让 A、集体所有制改制为股份制的,职工个人取得的股份,暂缓征收; B、转让时,按转让收入额扣减取得时支付的费用和合理转让费用,计税 个人出售自有住房,总的原则是按财产转让所得征税;其应税所得的确定按已购公有住房和非已购公有住房分别确定;个人换购住房(出售后1年内重新购房)价值相等的部分可免税,但需交纳税保证金;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
10、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税。362页。,(十)偶然所得,不扣除任何费用。适用代扣代缴。(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四、税率:P364-365 1、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工资、薪金所得不拥有经营成果所有权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2、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拥有经营成果所有权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3、其他所得:2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4、应注意的问题:P365稿酬减征30% 实际税率14%。劳务报酬加成征收(三级超额累进);一次取得的劳务报酬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加征五成税率为30
11、;5万元以上的加征十成,税率为40。(实际上适用20%、3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举例如下:例:某演员为一企业作电视广告,分两次等额取得报酬60000元,该演员共应纳个人所得税为多少?解:每次取得60000元的劳务报酬收入,适用加成征收税率,应纳税额为:P365 60000(1-20%)30%-20002=24800(元),五、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一)费用扣除标准1、有费用扣除的项目工资薪金:扣800元月(或扣4000元/月)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独资企业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投资者:有协议规定的,按分配
12、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没有约定的,按人头平均计算。先分配,再征税。,承包承租收入:以每一纳税年度按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工资薪金所得,扣800元月(全年800129600元) 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所得: A、4000元以下次:扣800元 B、4000元以上次:扣20 例:某人将私房出租,月租金2000元,其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为多少?(1)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取得的所得为一次计税。 (2)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为:(2000-800)20%12=2880(元),例:某人在2002年取得特许权使用费两次,一次收入3000元,另一次收入8000元,其应纳个人所得税共计为多少?(1)特许权使
13、用费所得以转让一次为一次收入。 (2)应纳税额=(3000-800)20%+8000(1-20%)20%=1720(元)财产转让所得:转让收入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无费用扣除: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二)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1、附加减除费用的范围:P367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人员;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专家(不是所有外籍人员)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财政部确定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其他人员。,例,三资企业的中方雇员,月扣除80
14、0元。国内企业的非专家外籍人员,月扣除800元。外国人承包中国企业,月扣除800元。,2、附加减除费用标准对上述适用范围内的人员每月工资、薪金所得减除8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3200元,合计4000元。 3、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参照上述附加减除费用标准执行。计算公式: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40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三)每次收入的确定。P367368按次计算收入的有:七项所得明确规定按次计征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非按次计算收入的有:工资薪金所得:按月收入额计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按年对企、事业单位
15、承包、承租经营所得:按年,1、劳务报酬所得,根据不同劳务项目的特点,分别规定为:P368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不能以每天取得的收入为一次。2、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具体可分为:P368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为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者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举例说明如下:,例:国内某作家的一篇小说先在某晚报上连载三个月,每月取得稿酬3600元,然后送交出版社出版,一次取得稿酬20000元,该作
16、家因此需缴多少个人所得税?解:(1)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应合并纳个人所得税为:36003(1-20%)20%(1-30%)=1209.6(元)(2)同一作品先报刊连载,再出版(或相反)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为:20000(1-20%)20%(1-30%)=2240(元)(3)共要缴纳个人所得税=1209.6+2240 =3449.6(元),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例:国内某作家的一篇小说在一家日报上连载两个月,第一个月月末报社支付稿费3000元;第二个月月末,报社支付稿费15000元。该作家两个月所获稿酬应缴纳的个
17、人所得税为多少?解:(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2)应缴个人所得税为: (15000+3000)(1-20%)20%(1-30%) =2016(元),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 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前出版、发表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某项使用权的一次转让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如果该次转让取得的收入是分笔支付的,则应将各笔收入相加为一次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P3684、财产租赁
18、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6、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7、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四)应纳税所得额的其他规定。P3683691、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捐赠,以及通过人口福利基金会、光华科技基金会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通过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全额扣除(义务教育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举办的农村乡镇、村的小学和初中)。2、个人所得(不含偶然所得)用于资助(非关联三新研发费用)的,可以全额在下月(按月
19、计征)、下次(按次计征)、或当年(按年计征)计征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3、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实物按照凭证注明的价格,无凭证或实物价格偏低的按照市场价格。有价证券按票面和市场价格核定。,六、应纳税额的计算P369384,要求熟练掌握看懂教材中的例题。在掌握一般计算规定的基础上,还要掌握计算中的几个特殊问题,这也是个人所得税中的重点和难点部分。(一)工资、薪金所得(掌握) 公式: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见P370例:某职工月应发工资1400元,交纳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14元,失业保险10元(超过规定比例2元),单位代缴水电费
20、100元,其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为【答案】个人按规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但超标准缴付部分应计入工薪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1400-800-14-10+2)10%-25=32.8(元),(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1、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有关规定:费用扣除标准和从业人员的工资扣除标准由省级政府确定。利息支出不得高于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准予扣除;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专营农牧四业(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已经缴纳农业税、牧业税的,(单独核算的)不再计征个人所得税。,3、
21、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有两种计算办法第一种:查账征税(这个需要重点掌握)该办法生产经营所得按照5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A、投资者的扣除标准按“工资、薪金所得”标准确定。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即只可以可扣除投资者费用800元/月)B、从业人员的工资支出按标准在税前扣除,参照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标准确定。C、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生活费用,不允许税前扣除。D、投资者及其家庭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税务机关核定,E、企业发生的工会、福利、教育经费可在计税工资的2、14、1.5标准之内据
22、实扣除,但不得计提。(与企业有区别)F、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年营业额的2以内,可据实扣除,(企业:25,超过部分,可无限向以后年度结转。)G、业务招待费支出范围:全年销售(营业收入)1500万元以下5,以上部分3(同企业)H、不准计提各种准备金I、举办两个或以上的独资企业时,年终汇算清缴,汇总所有企业的所得为应税所得,以此确定适用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再分摊到每个企业分别交纳。(P372)第二种:核定征收:包括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法同企业)和其它合理方法。不得享受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改核定征收后不得继续弥补年度经营亏损。,例:韩某投资开立了甲、乙两个个人独资
23、企业,均为独资性质,均建帐设帐,账册齐全。2003年甲企业应纳税所得为2万元,乙企业有关经营情况如下:(1)取得货物销售收入180万元,其他营业收入20万元(2)发生营业成本140万元;(3)缴纳增值税42万元,营业税费4.1万元;(4)发生管理费用56万元,其中支付业务招待费用10万元、缴纳个体工商协会会员费0.5万元;(5)当年向某单位借入资金10万元,支付利息费用1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率为4.8%;(6)全年已计入成本费用的雇员工资24万元(雇员20人,人均月工资1000元,当地税务机关确定,人均月计税工资标准为800元);计提的三项经费也已计入成本费用。投资者个人每月领取工资5000
24、元,共开支工资6万元,计入管理费用。,(7)年中一辆小货车在运输途中发生车祸被损坏,扣除已计入管理费的折旧费,损失达4.5万元,年底取得保险公司的赔款2.5万元;(8)以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得投资收益3万元;(9)通过当地民政部门对贫困山区捐款5万元。韩某自行计算2003年乙企业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如下:应纳税所得额=180+20-140-4.1-56-1-4.5+3-5=-7.6合并甲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为2万元,仍亏损5.6万元,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要求:(1)正确计算乙企业经营所得应缴纳所得税。(2)计算韩某2003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解释】(1)计算乙企业经营所得应缴纳所得税。计税收入
25、=180+20=200(万元),税前扣除的营业成本140万元;营业税费4.1万元;税前扣除的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用扣除限额 = 2005 = 1(万元)税前扣除的管理费用=56-(10-1)= 47(万元)向非金融机构的借款利息费用按同期银行的贷款利率计算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利息费用扣除限额 = 104.8%=0.48(万元)雇员工资应按当地政府确定的计税工资标准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雇员工资费用扣除额=0.082012=19.2(万元)雇员三项费用扣除额=19.2(2%+14%+1.5%)=3.36(万元)工资和三项经费超标准应调增所得额(24-19.2)+24(2%+14%+1.5%
26、)-3.36=5.64(万元),投资者个人的工资费用6万元不能税前扣除,但可以扣除生计费每月800元,全年0.0812=0.96(万元)投资者个人的工资超标准应调增所得额6-0.96=5.04(万元)小货车损失有赔偿的部分不能扣除,净损失扣除额=4.5-2.5=2(万元)对外投资分回的股息3万元,应按股息项目单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能并入经营所得。乙企业经营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200-140-4.1-47 -0.48 + 5.64 + 5.04-2 = 17.1(万元)公益、救济捐赠扣除限额=17.1 30%=5.13(万元),实际捐赠金额5万元,可据实扣除;应纳税所得额
27、 = 17.1-5=12.1(万元),2003年经营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2.135%-0.675=3.56(万元)(2)计算韩某2003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全年经营所得应纳税额=(12.1+2)35%-0.675=4.26(万元)分回投资收益应纳个人所得税=320%=0.6(万元)2003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4.26 + 0.6 = 4.86(万元)例:某个人独资企业2001年经营收入48万元,应税所得率为10%,则全年应纳所得税为( )解释:应纳税所得额=48万10%=4.8万,应纳税额=4800030%-4250=10150(元)。,(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1
28、、拥有经营成果所有权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应纳税额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每月8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见P3732、不拥有经营成果所有权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例:林某自2001年1月1日起承包一家位于市内的国有招待所,根据承包合同规定,承包后的招待所经济性质不变,承包期为3年,每年上交承包费50000元,经营成果归承包者,承包期内应缴纳的各项税款(包括教育费附加)均由林某负责。2002年2月初,林某到地方税务局报送了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等有关纳税资料。资料显示:2001年招待所营业收入2100000元,营业成本1200000元,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29、115500元,期间费用800000元(其中包括50名员工的工资460000元以及林某的工资20000元,未超过当地政府确定的计税工资标准),亏损15500元。2002年4月,地方税务局对招待所进行税收检查,发现该所在2001年存在以下问题:(1) 部分客房收入200000元未入账。,(2)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80000元全部计入了费用(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息为60000元)。(3)期间费用中包括广告支出50000元,市容、环保、卫生罚款30000元,业务招待费40000元。(林某取得的工资收入未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要求:计算林某2001年应补(退)的各种税款及教育费附加。【解释】(
30、1)补缴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补缴的营业税=2000005%=10000(元)补缴的城建税=100007%=700(元)补缴的教育费附加=100003%=300(元)(2)补缴企业所得税:利息费用多扣除=80000-60000=20000(元),广告费用多扣除=50000-21000002%=8000(元)市容、环保、卫生罚款30000元不能在税前扣除业务招待费多扣除=40000-21000005=29500(元)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0000-10000-700-300+20000+8000+30000+29500-15500=261000(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2610003
31、3%=86130(元)(3)补缴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100000+200000-(115500+10000+700+300)-1200000-800000-86130-50000+20000-80012=47770(元)应补缴个人所得税=4777030%-4250=10081(元),(四)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收入800)20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收入(120)2020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收入(120)税率速算扣除数 代付税款的计算方法: A、不含税收入3360的:应税所得(不含税收入800)(1税率)应纳税额应税所得税率,4000(4000
32、-800)203360应纳税额应税所得税率应税所得含税收入800(不含税收入800)税而:税应税所得税率,代入上式有:应税所得(不含税收入800)应税所得税率所以:应税所得(1税率) (不含税收入800)即:应税所得 (不含税收入800) (1税率),B、不含税收入3360的应税所得(不含税收入速扣)(120%)1税率(120%)税应税所得税率速扣适用税率表见教材P374例题见教材P374 (五)稿酬所得:减征30。见例P374(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定额800或者定率20扣除)。(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注意:储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孳生的利息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
33、1999年11月1日后孳生的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见例P375,(八)财产租赁所得:(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注意按顺序扣除下列费用: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不完的,可无限期在以后期扣除)费用扣除标准:800元或20%公式:(注意:顺序不要搞反了)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税修缮费用(800为限)800(费用额)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收入税修缮费用)(120),适用税率:20%。例题见教材P3762001.01.01起,个人按市场价出租居民住房,税率10%(九)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
34、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例见P340。(十)偶然所得应纳税额=(偶然所得-捐赠额)适用税率例题见教材P377(十一)其他所得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20%,(十二)应纳税额计算中的几个特殊问题P3771、对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一次取得数月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以下简称奖金,不包括按月支付的奖金)的计算征税问题。个人取得上述奖金,可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由于对每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税时已按月扣除了费用,因此,该奖金原则上不再减除费用,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直接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如果纳税人取得奖金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不足800元的,可将奖金收入减除当月工资与80
35、0元的差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并据以计算应纳税额。,2、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一次取得数月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的计算征税问题。个人取得上述奖金,可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征税。由于对每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税时已按月扣除了费用,因此,对奖金不再减除费用,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直接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并且不再按居住天数进行划分计算。,3、特定行业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问题。P378根据税法规定,对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的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按月预缴,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合计其全年工资、薪金所得,再按12个月平均并计算实际应纳的税款,多退少补。其公式为
36、: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工资、薪金收入12费用扣除标准)税率速算扣除数12,4、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的扣除标准 P379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全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5、关于失业保险费(金)征税问题(P379);6、关于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个人取得的量化资产征税问题: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企业量化资产
37、的,不征税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企业量化资产股份,取得时暂缓征;在实际转让时,按“财产转让所得”征个人所得税。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征税。 7、关于职工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征税问题。该问题是2002新增,教材P379,8、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人员(不适用加扣3200规定)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支付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派遣单位和雇佣单位分别支付的,由雇佣单位扣除费用,计算所得税,从派遣单位取得的工薪,不再扣除费用,直接套用适用税率计算代扣额。取后由纳税义务人选择并固定到
38、一地税务机关申报每月工资薪金收入,汇算清缴(即:将两项目收入合并后重新计算应纳税额),多退少补。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发放给中方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全额征税,全额是指扣除800元费用后的余额。但对可提供有效合同或有关凭证,能够证明其工资、薪金所得的一部分按照有关规定上交派遣(介绍)单位的,可扣除其实际上交的部分,按其余额计征个人所得税。,例:王先生为某外商投资企业雇佣的中方经理,2002年6月该外商投资企业支付给王先生的薪金为9200元,个人所得税由该外商投资企业另外支付缴纳。同月,王先生还收到其所在的派遣单位发给的工资800元。该外商投资企业为王先生申报扣缴的个人所得
39、税为:应纳税所得额=9200-800-3200=5200(元);应纳所得税额(扣缴)=520020%-375=665(元)。派遣单位为王先生申报扣缴的个人所得税为零,即:应纳税所得额=800-800=0因无所得则不用纳税。因双方单位已扣缴税款,王先生未再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要求:请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具体分析该外商投资企业及派遣单位计算扣缴的个人所得税额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指出错误之处并列出步骤计算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税额,同时,也请对王先生的行为分析、处理。,解:(1)该外商投资企业计算扣缴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是不正确的。其错误有以下二个方面:中方人员不应享受附加扣除费用,只能减除标准
40、费用800元。该企业为扣缴义务人,其不能以纳税人实际取得的收入再减除费用直接乘以适用税率计算扣缴税款。正确的作法是应将纳税人的不含税收入(税后所得)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即含税收入,然后再计算扣缴税额。公式: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适用税率)=(9200-800-375) (1-20%)=10031.25(万元)应纳(扣缴)税额=10031.2520%-375=1631.25(元) (2)派遣单位计算个人所得税额不正确,其错误是,派遣单位计算代扣代缴税款时,不应扣减费用。,(9200800税)税率速扣税税率确定看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表(370页)税率20,速扣37
41、5,代入上式(9200800税)20375税税1631.25,派遣单位的正确计算为:扣缴税额=每月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800 10%-25=55(元)(3)王先生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是错误的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王先生实际应交个人所得税为应纳税额=(10031.25+800) 20%-375=1791.25(元)申报时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791.25-1631.25-55=105(元) 王先生除补缴税款外,应由税务机关处于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外商投资企业和派遣单位也应按税收征管法规定进行处罚(50%以上至3倍罚款)。,9、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所得的征税问题。P380-38
42、3 属于非居民纳税人,以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居住)时间为标准,来划分工资薪金的来源地。注意来源地和支付地不同。(其他的收入项目按支付地)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工资所得:指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分为境内支付和境外支付。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工资所得:指实际在中国境外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也分为境内支付和意外支付。 *以实际支付地来判断是否应纳税。 无住所,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工作不超过90天,或按税收协定不超过183天,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A、由境内雇主支付或由境外支付但由境内负担的所得(实际还是境内支付),纳税B、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境内负担的所得,免税C、
43、特殊:境内机构采取核定征收或没有收入不征企业所得税的,只要是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薪(指A、B两项),均应纳税。无住所,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工作超过90天,或按税收协定超过183天,但不满1年。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A、应对来源于中国的所得,(不分境内和境外支付)均应纳税B、应按月申报缴纳。可预知要超过90天的,按月;不可预知的,待达到90日或183天后的次月7日内就期以前月份的应纳税额一并申报纳税,无住所,住满1年但不满5年的,A、在境内工作期间的,就对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和来源于境外所得但由境内支付的部分所得,均应纳税。 B、临时离境期间,仅就境内所得支
44、付部分纳税(这是一项优惠)C、如境内企业采用核定征收,同上。优惠:经税务机关批准,可只就境内支付的部分纳税,境外支付的免税。*满1年,指居住365日,对临时离境(一次不超过30日,累计不超过90日),不扣减在华居住天数,视同在华居住。*满5年:指5年间每1年均居住满1年。*满5年以上,从第6年起,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应就内外工资所得纳税,不满1年的,只就境内收入纳税。境内企业的董事、高管人员,(不以在华居住时间为标准,而以任职期间为标准),A、取得境内支付的工资,在任职期间(不按实际在中国境内时间),均应申报B、取得境外支付的工资,如果双方签订有税收协定,在中国境内时间不超过183天的,可免税
45、,超过的要纳税,如果双方未签订有税收协定,则在中国境内期间取得的境外支付工资应合并计算纳税。,总结如下:境内所得居住时间 纳税人性质 境内支付 境外支付90、183日 非居民 90天-1年 非居民 1-5年 居民 5年以上 居民 境外所得居住时间 纳税人性质 境内支付 境外支付90、183日 非居民 (高管要交) 90天-1年 非居民 (高管要交) 1-5年 居民 5年以上 居民 ,例:某外籍个人受聘到中国某公司担任技术部负责人,任职时间为1999年4月16日至1999年11月10日。中国公司每月支付其工资为8500元人民币,其境外的任职公司每月还支付其薪金1200美元(1:8.5)。请根据中
46、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计算其在中国境内期间应缴纳的人所得税税额。,解:(1)该人在中国境内的工作时间超过了90天或183天,而不满1年,因此其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工资收入均应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2)每月应纳税所得额 =8500+12008.5-4000=14700(元) (3)5月至10月应纳个人所得税=(1470020%-375)6=15390(元) (4)4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1470020%-375)(1530)=1282.5(元) (5)11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1470020%-375)(1030)=855(元) (6)该人合计在我国应纳个人所得税 =1
47、5390+1282.5+855=17527.5(元),10、两个以上的纳税人共同取得同一项所得的计税问题。P383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纳税人共同取得同一项所得的,可对每个人分得的收入分别减除费用,并计算各自应纳的税款。例:某学校四位老师共写一本书,共得稿费35000元,其中1人得主编费5000元,其余稿费四人平分,其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为:解:(1)四人应各自扣除费用(2)主编应纳税=(5000+300004)(1-20%)20%(1-30%)=1400(元)(3)其余三人各自纳税=(300004)(1-20%)20%(1-30%)=840(元)(4)四人共纳个人所得税=1400+8403=39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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