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 议 平 湖 市 委 员 会 文 件 平政协 2017 14 号 政协平湖市委员会 关于建立平湖市政协委员履职承诺制的意见 ( 2017 年 3 月 10 日政协平湖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二 次 主席 会议通过) 为充分发挥委员在政协履职中的主体作用,促进委员更好履行职责,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建立实施平湖市政协委员履职承诺制。 一、承诺对象 市十三届政协委员 二、承诺内容 履职承诺内容分两个方面: (一)基本履职承诺 - 2 - 1.认 真参加委员学习培训,提高 自身素养和参政议政水平; 2.积极参加政协会议、视察调研、
2、民主监督、界别活动和委组活动; 3.积极提交政协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 4.密切联系委员所代表的党派、团体和界别群众,深入了解民意,充分体察民情; 5.积极参与政协文史和宣传工作,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和维护政协委员良好形象。 (二)结合岗位承诺 委员根据个人工作岗位特点和自身业务特长,结合界别特性和要求,作出切合实际的有效承诺。 三、方法步骤 (一)书面承诺。 结合岗位职责和自身实际,拟订书面履职承诺内容。 (二)审 核把关。 由委员所在活 动组对其履职承诺进行审核。 (三)承诺公示。 通过平湖市政协网站、政协镇街道联络室公告栏等渠道将履职承诺向界别群众公开,接受监督。 (四)
3、认真践诺。 全年积极履行委员职责,逐项兑现履职承诺,并做好履职登记。 (五)总结回顾。 年底针对履职承诺完成情况在委员活动组会议上开展述职小结,对于没有完成的,要说明原因。 附件: 市十三届政协委员 履职承诺书 政协平湖市委员会 2017 年 3 月 29 日 - 3 - 附件 市十三届政协委员履职承诺书 姓 名 所在委员活动组 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承 诺 内 容 基 本 履 职 承 诺 1.认 真参加委员学习培训,提高自身素养和参政议政水平; 2.积极参加政协会议、视察调研、民主监督、界别活动和委组活动; 3.积极提交政协提案、反映社情民意 信息 ; 4.密切联系委员所代表的党派、团体和界别群众,深入了解民意,充分体察民情; 5.积极参与政协文史 和宣传 工作,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和维护政协委员良好形象。 结 合 岗 位 承 诺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欢迎界别群众对委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 4 - 主送:市十三届政协委员。 抄送: 市委办、人大办、市府办 。 - 5 - 政协平湖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7 年 3 月 29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