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理理論,1.定義:代理理論是由Jensen and Meckling (1976)發展而來,所謂代理関係乃指一位或一位以上的主理人 (principal),雇用並授杈給另一位或一位以上之代理人 (agent).當主理人依賴代理人去為其利益採取某些行動時,即發生代理問題;代理人使用主理人的某些資源,代理銷售其產品或服務,並在契約規範下,滿足自身的目標及主理人的目標.,代理理論主要是在探討公司內基於經營權與所有權分离的原則下而發展出的代理關係Fama(1980)和Fama及Jensen(1983)也認為所有權與經營權分离造成了決策管理與風險承擔分离,管理當局不需承擔企業最終經營風險,故可能不會以
2、股東利益為首要考量及為企業追求利潤最大化,反而以個人財富最大化為首要追求的目標,最後導致公司經營績效衰退、股束與債權人權益受損.,2.代理成本: 主理人授杈委託代理人,要求他以主理人的最大利益為依歸,替主理人服務,而將此関係表現在契約上.但若双方均只追求亇人效用最大,則代理人必定不會無時無刻為主理人的最佳利益打算;此時主理人可設計適當的激勵誘因或進行監督來限制代理人,對代理人行為加以約束.,代理成本包括:1.監督成本,主理人為監督代理人的目標決策,相關制度產生的成本.例如獎金酬勞制度.2.約束成本,代理人須以股東財富極大化為首要考慮,並使主理人信任其会依約履行的成本.3.剩餘成本,代理人決策偏
3、離主理人,而使主理人可能導致損失,這種因代理關係而減少的主理人權益也如同代理成本.故稱之.,3.代理問題:有二種即錯誤(逆向)選擇(adverse selection)和道德危机(moral hazard) a.錯誤選擇:是主理人與代理人簽訂契約所存 在的知識或資訊不對稱所造成,發生在主理人尚未決定和代理人簽約前,主要問題是代理人是否具備主理人要求的特徵;即指代理人的能力不具代表性.由於資訊不對稱代理人會利用此資訊謀求私利.,b.道德危机:簽訂契約後,當事人一些行動的不可觀察性或不可驗証性所造成;主要問題為主理人如何評估並酬償代理人的表現,使代理人能依主理人的意志而從事.亦指在資訊不對稱情況下
4、,代理人可利用資訊上的優勢來增加自己的利益.另一方面當双方的利益不同或對風險的態度不同時,代理人可能怠職.,利害關係人理論stakeholder,1.在商業環境中:顧客、投資人、員工、供應商、政府單位、社區等都與公司的產品、運作、市塲和結果有關.這些人稱為利害関係人;這些人受商業影响但亦影响商業.,2.利害關係人及其倫理議題:,a.員工及其倫理議題:薪酬及福利ex.最低工資;訓練及發展;員工多元化ex.員工性別及種族;職業安全ex.工傷;與管理階層溝通ex.開门政策b.顧客:產品安全與品質;顧客抱怨管理c.投資人:資訊透明度;股東權利d.供應商:童工及剝削問題e.社區:抗爭;服務敦親睦鄰f.政
5、府單位:法規遵守g.環保团体:汚染;能源;回收,企業的社會責任層級,Carroll (1996)提出 1.經濟責任:股東財富或價值最大化 2.法律責任:遵守政府各項法規 3.倫理責任:判斷是否遵行利害關係人可接受行為的標準 4:博愛(慈善)原則:回饋社會,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ance),定義與範圍並不明確,一般而言是指公開發行公司的結構下,所有主要構成成員(包括董事、監察人、經理人與股東)之間的利益、成本與風險上的相互制衡關係;即避免任一方的杈力太大造成股東的損失或是經營的無效率.股東與經營者双方在本質上是代理契約,股東是主理人,經營者是代理人,事情委由代理人去做就產生代理
6、成本包括(1)監督成本-避免代理人作出越軌行為的控制成本(2)避免利益衝突的成本-給予經營者適當的補償(3)剩餘損失-股東所產生的福利損失,OECD的公司治理原則,國際經濟合作發展組織在1999年發布公司治理原則包括1.股東權利2.股東的平等待遇3.利害關係人在公司治理的角色4.揭露與透明性5.董事会責任,公開揭露的理論基礎,1.代理理論2.訊号理論,公司治理的議題,1.股東權利2.風險管理3.執行長薪酬4.審計與控制5.董事会組成6.執行長聘用及解雇決策7.財報的正直(完整、正確)8.股東参與,9.順從公司治理改革10.執行長在董事会中的決策角色11.組織倫理方案,公司治理的模式,1.股東模式:立基於傳統經濟的原則,包括投資人和股東財富最大化2.利害關係人模式:採用較寬廣的觀點包括滿足所有其它利害關係人所關注的,從員工、供應商、政府管制單位到社區及其它利益团体,公司社会責任及倫理方案之執行,從利害関係人觀點其步驟為:1.評量公司文化2.找出利害關係人3.找出利害關係人有那些議題4.找出資源並決定優先順序5.取得利害關係人的回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