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福建省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和财政部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当前福建省法治财政建设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十四次、十五次、十六次全会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 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贯彻实施新预算法等财税
2、法律法规,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加快建设法治财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提高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作出贡献。(二)建设目标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力争到 2020 年形成符合福建财政工作实际、较为完备的财政制度规范体系、高效的财政法- 2 -治实施体系、严密的财政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财政法治保障体系。二、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一)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目标:财税体制改革全面落实,财政管理不断加强,财政风险有效防控,财政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基本公共服务共建共享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
3、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措施:1.深入推进财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财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流程。按“ 六个一律 ”和“十个凡是”要求, 继续加大减权放权力度,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或由基层实施更方便有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下放基层管理。做好已取消、下放和委托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保留和承接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和规范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全面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坚决整治“红顶中介” ,推 进中介服务行业公平竞争。2.推行财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收费清单
4、制度。大力推进财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3 -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职责权限、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财政权力事项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开,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做到有权必有责、责权相对应,并将相应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在全面清理规范收费,取消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收费项目基础上,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制度,编制并公布收费目录清单,接受社会监督。3.完善政府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公开预决算信息,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规范预决算公开方式。完善预算管理体系,加大政府性
5、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继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进一步压缩财政结余结转规模,健全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编制及执行的挂钩机制。规范省以下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执行到期后,如中央对地方财政体制调整,届时相应研究调整省对市县财政体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规范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完善资金分配办法,提高财政转移支付透明度。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强化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完善债券发行和债务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应急处置机制。- 4 -4.推进税收制度改革。贯彻
6、落实国务院税制改革总体部署,全面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做好税制衔接,完善配套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税收成本。继续推进资源税改革工作,循序渐进,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对水、森林、草场、滩涂等自然资源开征资源税。做好消费税、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改革准备。5.完善财政宏观调控。强化政策资金要素保障,推动经济稳定增长和产业转型升级。认真落实各项结构性减税和清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完善财政资金投资模式,更好发挥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撬动作用。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创新财政支出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产品提供。加大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7、明确 PPP 项目实 施管理框架,规范推进 PPP 项目实施,完善政策扶持保障体系,培育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 PPP 市场。6.强化财政收入分配调节。强化财政调节分配职能,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政府再分配调节机制,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努力做到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将收入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缩小城乡差距。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持续加大财政支持民生事业发展力度,稳步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标准,财政对“三农” 、教育、医 疗、卫生、住- 5 -房保障等民生事业投入稳定增长。7.加强财政管理工作。加强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和
8、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框架体系建设,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建设,规范财务管理行为,完善会计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体系。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协会脱钩工作,加强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管理制度建设。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经管国有资产管理,建立政府资产报告制度。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建立完善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贯彻落实“十三五” 规划提出的要求,健全优先使用创新产品、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管理制度。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不得将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直
9、接编列为承接主体的专项经费。规范购买服务流程,完善购买方式。到 2020 年应做到政府新增的或临时性、阶段性的管理和服务事项,凡适合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给社会力量承接的,都应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二)完善财政法律制度体系目标:财政立法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为推动和保障财税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6 -措施:8.加强重点领域财政立法。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夯实财政法律制度研究,加强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管理等重点领域的财政立法。坚持发挥法治对财税体制改革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在财税体制改革中完善财政法律制度体系,实现财政立法与财税体制改革相统一、相衔
10、接,做到重大财税体制改革于法有据,财政立法主动适应财税体制改革发展需要。对实践证明已经比较成熟的财税体制改革经验和行之有效的财税体制改革举措,或者财税体制改革中急需的财政管理制度,要推动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9.完善财政立法体制机制。严格落实立法法规定,完善财政立法工作机制。健全财政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增加财政立法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开展立法前评估等方式,健全立法项目论证制度,还可引入第三方评估,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扩大对财政立法公众参与度。加强沟通协调,认真审核法规、规章草案中有关财政税收方面的条款。针对财政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中的问题,对有关法律
11、、法规、规章提出补充、修改、完善的建议,提高财政立法科学性。10.加强财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福建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遵守财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公布、清理、备案等管理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 7 -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财政规范性文件不得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或其他应当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事项,不得违法减损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加强财政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备案。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有关财政规范性文件,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三)推进财
12、政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目标:财政重大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决策质量显著提高,决策效率切实保证,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明显减少并得到及时纠正,财政重大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大幅提升。措施:1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涉及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措施,制定财政发展重大规划和专项规划,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财政政策及财政资金安排,制定重要的财政宏观调控政策,重大国有资产处置等重大决策事项,应当通过规范的决策程序作出。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财政重大决策事项,要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
13、,应当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支持专家独立开展工作。建立完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对决策可能引发的风险进行科- 8 -学预测、综合研判,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12.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财政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建立财政部门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完善法律顾问服务机制,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财政重大决策、推进依法理财中发挥积极作用。13.坚持集体讨论决定。财政重大决策事项应当经财政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由主要负责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纪录、完整存档。14.严格决策责任追究。财政部门应当跟
14、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财政重大决策后评估。建立财政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四)严格规范财政行政执法目标: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建立健全,财政法律法规规章得到严格实施,各类财政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和制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财政违法或不当行为明显减少,对财政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措施:- 9 -15.完善财政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15、规范行政处罚裁量范围、幅度。编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监督检查等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严格落实听证、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创新财政行政执法方式。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 双随机” 抽查机制。16.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逐步实行财政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规范财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严格确定财政执法人员执法责任
16、,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五)强化对财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目标:科学有效的财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基本形成,建立严肃财经纪律工作长效机制,保证重大财税政策得到有效贯彻落实。财经秩序得到有效整饬,财政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违法责任人依法依纪受到追究。措施:17.健全财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完善各项财政- 10 -权力运行流程,坚持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事,确保财政部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起草财政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要有效落实公开财政权力运行流程、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等要求,切实把财政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18.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
17、监督、审计监督。各级财政部门党组要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由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责任负总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预算草案等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财政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相关财政工作。健全知情明政机制,向政协定期通报财政工作的有关情况,为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认真对待以财政部门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健全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自觉接受审计和配合审计工作,依法、及时、全面提供审计所需的财务会计、业务和管理等资料,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要及时整改和认真研究,并将整改结果向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报告。19.加强财政部门内部控制。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流程控制、依法合规运行的总体要求,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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