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品回收合同甲方(出售方): 乙方(回收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收购甲方可回收废品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双方遵照执行。一、标的物1、甲方同意将其单位管辖范围内的可回收废品出售给乙方,由乙方于每月 号(遇节假日提前) 时到甲方指定地址进行回收。乙方因故不能于指定日期进行回收时,应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2、可回收废品是指除正常商品外的经甲方确认为废品的一切可再生资源。乙方 (承担 /不承担)甲方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仅限于生活垃圾等可回收废品清运工作。二、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1、乙方诚实经营,按照收购当时市场价收购废品。价格不能达成一致的,甲方有权拒绝由乙方回收。2、
2、除非双方另外达成一致,一般应在回收当时支付当次回收价款。三、合同期限合同有效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乙方有优先签约条件。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成立,自签署日期起生效。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免费提供废品堆放场所。日常废品堆放应尽量集中,免费提供水电供应及乙方车辆人员进出之便。2、可回收废品由乙方派人捆扎、装运,费用及工资由乙方承担。3、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场所及范围从事废品回收工作,不得在指定场所外走动、逗留或从事其他无关的活动。4、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单位管理制度,接受甲方的监督。5、在乙方收购过程中,甲方应尽量提供必要的协助工作。6、乙方应保证自身或转售的收
3、购单位具有合法的收购资质和经营范围,且不会因收购行为或乙方之其他行为而导致任何司法或行政强制程序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害。五、违约责任若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需在违约后 日内向对方支付 违约金。六、其它事项1、乙方工作人员进入甲方公司作业时,应衣着整齐,言行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守本市场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的管理。2、乙方不准在市场内有违法的行为,收取后及时离开。3、乙方有义务免费为甲方清理事前指定的垃圾,约定之外需要乙方清理的,按工作量大小,收取一定的费用,费用数额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一致,乙方有权利拒绝。4、乙方作业人员进入甲方公司前,甲方应严格确认身份,若因冒名顶替人员进入甲方公司造成乙方经济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5、乙方人员、车辆出厂时,甲方相关负责人及保安人员应严格检查后方可放行。其间甲方公司若有丢失物品等事件乙方不负任何责任。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和警务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工作。6、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在协商之后 日内不能解决争议的,则任何一方可向 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本协议一式 份,协议各方各执 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本协议签署时间: 年 月 日。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地址: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