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版合同(台港澳版权)甲方(权利人): 住所: 乙方(出版者): 住所: 作品名称: 作者姓名: 甲乙双方就出版上述作品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 地区独家出版发行该作品之 版本的权利。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上述权利在合同有效期内授予第三方。 第二条 甲方保证拥有第一条所述的权利,并保证上述权利的行使不侵犯他人的版权。如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的版权,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并 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第三条 乙方保证充分尊重作者署名权、作品修改权和作品完整性权。乙方出版上述作品,确有正当理由,需要对上述作品作适当修改或增删序言、后 记和评论等内容,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
2、不是作者,由甲方代向作者征得书面意见),并经甲方或作者审定。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支付版权使用费的方式(任选其一):版税:版定价 印数第一版最低印数为 册;每册定价为 。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 版 元每千字 基本稿酬 每千册一次性付酬: 。第五条 甲方应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月内,向乙方提供合格稿件。乙方收到稿件之日起 月内出版该作品之 版,并于出版后的 月内向甲方支付版权使用费。再版时, 应在再版后 月内向甲方付清版权使用费。 版权使用费以 结算。第六条 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事项,另一方可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第七条 双方因协议的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求双方同意申请 进行仲裁。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合同签字(或批准)之日起计算。第九条 本合同以中文写就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第十条 本合同签字日期为 年 月 日。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