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胡柚买卖合同甲方(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条款,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按照 胡柚“三联三增”产销协作机制建立产销协作关系,以降低胡柚生产成本,提高胡柚品质 ,有利于企 业组织生产,促 进胡柚销售,经双方协商,特订合作协议,具体条款如下:一、挂联基地基本情况:挂联基地名称: 座落位置: 总面积: 亩,总株数 株, 树龄_年;二、挂联基地应达到的要求:21、栽培技术标准:甲方严格按照农业部门制定的胡柚“ 三联三增”挂联生产技术规程组织实施,并接受企业等技术人员的指导,出口基地的
2、则按照出口基地标准执行。2、甲方在管理形式上,要逐步达到“五个统一” 即: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技术指导、统 一生产管理、统一供应农资、统一销售产品,以确保产量和质量规格。3、如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 年挂联基地产量应达到 公斤;二级果以上优质果率达 %,其中特级果率达 %。三、挂联双方生产方面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帮助甲方制定全年生产管理与桔园改造计划,为达到优质丰产示范的目标,根据基地实际情况双方共同做好如下事项:(1)对基地进行行基础设施等方面建设主要有: (2)对基地进行技术改造方面主要有: (3)对基地配置生产工具方面主要有: (4)其它有关措施: 2、乙方有权制定自己的企业生产与收购
3、标准,但 标准不能低于农业部门所制定的生产技术标准与国家、地方标准,并要求甲方予以实施。3、乙方指派专人对甲方进行每年不少于 次的实地技术指导和培训。4、乙方积极为甲方提供物质、生 产设备、基础设施建 设等方面的各项服务。5、甲方要严格按照乙方所提出的要求进行生产,如有变化需提前向乙方提出。36、甲、乙双方有同等享受上级部门各种优惠政策的补助权利,其 补助要求按照县有关文件执行。四、挂联双方的产品收购1、按照常山胡柚“三联三增”协作机制,乙方对甲方挂联基地范围内达到要求的胡柚果品实行优质优价收购。挂联基地胡柚收购数量最少为: 公斤。2、乙方收购胡柚的标准及价格:要求果形扁圆或高扁圆,具有本品种
4、固有特征,包泽 黄色或浅橙黄色,可溶性固形枷 10.0。果面光洁,无溃疡病,基本无影响果面美观的未愈合的机械伤,特一级果的各种病虫、机械等危害斑累计不超过果皮总面积的 %(建议 5%10%) ,二 级果危害斑累计不超过果皮总面积的 %。其中:特级果(85mm95mm=的收购价: 元/公斤;一级果(75mm85mm=的收购价: 元/公斤;二级果(65mm75mm;95mm105mm9=的收购价: 元/ 公斤。甲乙双方协定的标准、价格: 3、收购时间: 年 月 日交货地点: 付款方式: 44、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在收购质量标准上发生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胡柚“三联三增
5、”质量协调小组提出协商解决; 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_ 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五、违约责任1、由于甲方未按照乙方生产要求或农业部门提出的生产要求实施,无其它合理原因,造成果品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乙方有权拒收不合格产品并将回收多投入的成本及上级的有关补助。2、乙方如未能按照合同价收购胡柚果品, 则需赔偿甲方市场收购价与合同价差价的两倍,反之亦然。六、其他1、以上条款必须共同遵守,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赔偿损失,本协议 壹式六份,甲、乙双方各 执壹份,监证单位、工商局、农业局、所在乡镇农办各执 壹份,双方 签字后生效。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