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X 合同文本第 1页(共 4页)月嫂中心服务合同当事人姓名:(以下简称甲方)_住所:_电话或电传:_居民身份证号码:_月嫂中心名称:(以下简称乙方)_负责人:_住所:_电话或电传:_证件类型及编码:_相关人员:_预定进住月嫂中心的人产妇姓名:_即合同当事人甲方_与甲方的关系_婴儿姓名:_与甲方的关系:_随同产妇进住。单独托婴。紧急联络人姓名:_ 住所:_ 电话或电传:_与产妇或婴儿之关系:_本合同有关月嫂中心所提供之服务,经甲乙双方同意订定条款后,以资共同遵守。本合同所称月嫂中心,是指凡提供第四条所列全部或一部服务项目的XXXX 合同文本第 2页(共 4页)提供者而言,并不以其名称为月嫂
2、中心为限。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本合同条款的约定;本合同未约定者,依有关法律、法规或诚信原则确定。甲、乙双方的特别约定,其效力优于本格式合同条款。第二条 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合同时,应清楚载明预定进住月嫂中心的日期及其期间,该预定日期之前后 周内,均属有效期限。合同实际生效日以进住月嫂中心当日为准。第三条 乙方的建筑物须符合建筑法及消防法有关公共安全的相关规定,其设备应合乎产后护理机构的设置标准。第四条 乙方提供下列服务1配备医师或护理人员对产妇或婴儿作健康状况的评估。2婴儿居住的场所、哺乳、洗涤工作、奶粉或其他相关物品的提供。3产妇居住的场所、膳食、衣物提供及洗涤。4产妇照护婴儿的教导及
3、健康恢复课程。5书报杂志的提供。上述所定服务的内容及收费详如附件。第五条 本合同的预约定金为人民币(小写)_(大写) 元。第六条 为顾及产妇及婴儿的安全及休息,探视产妇时间为每日上午_时至_时,下午_时至_时,探视婴儿时间为每日上午_时至_时,其余时间非经产妇及乙方的同意,单独托婴的情形,非经甲乙双方的同意,不接受探视。第七条 为顾及产妇及婴儿的安全及休息,乙方不得允许推销人员进入向产妇推销物品。第八条 乙方对产妇及婴儿的照顾及安全管理事项,应善尽其义务。乙方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婴儿交给任何人带走。甲方非产妇时,应征得产妇的书面同意,如为单独托婴的情形,则由甲方带走。但依其情形显示由甲方带
4、走有违背公序良俗之虞时,乙方应通知公安机关协助处理。产妇出院时,应将婴儿一并办理出院,如有延长托婴的需要,有关托婴的XXXX 合同文本第 3页(共 4页)内容及费用应另行约定。第九条 产妇或婴儿发生急、重病或其他紧急事故时,乙方应立即送医治疗,同时依其设备采取适当救护措施,并立即通知紧急联络人。第十条 在第二条第二款所称的合同实际生效日之前,产妇或婴儿因死亡、疾病、健康情形不佳或其他不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致使无法接受乙方的服务的,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应将甲方缴交的预约定金全数退还。除上述事由外,甲方可于第二条第二项所称的合同实际生效日之前解除合同。但乙方仅可没收甲方缴交的预约定金,不得请求其他
5、损害赔偿。第十一条 合同存续中,产妇或婴儿因死亡、疾病、健康情形不佳或其他不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而必须出院的,甲方可终止合同,乙方应将预约定金抵充作为住院费用的一部分,并按已发生的服务项目收费,不得额外收取任何费用。第十二条 在第二条第二项所称的合同实际生效日之前,因天灾、战乱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应将甲方所缴交的预约定金全数退还。在第二条第二项所称的合同实际生效日之前,如乙方不能证明有前项的事由,致使无法履行合同的,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应加倍返还甲方所缴交的预约定金,甲方如能证明因此而受有其他损害者,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第十三条 合同存续中,因可归
6、责于产妇或婴儿的事由,致使无法继续接受乙方的服务的,乙方可终止合同,并按已发生的服务项目收费,不得额外收取任何费用。上述情形,乙方向甲方请求终止合同后,未达预定进住月嫂中心期间的天数的全部费用百分之_作为损害赔偿总额。但不得逾越全部费用的 。第十四条 合同存续中,因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可请求合同终止后,未达预定进住月嫂中心期间的天数的全部费用百分之_作为损害赔偿,甲方如能证明因此而受有其他损害时,并可另行请求损害赔偿。第十五条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因有安全或卫生上的危险,造成产妇或婴XXXX 合同文本第 4页(共 4页)儿损害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第十六
7、条 乙方依第十五条的规定负损害赔偿责任时,对每一人的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人民币_元。损害赔偿请求权人如能证明乙方有故意或过失者,不受上述最高赔偿金额的限制。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方法1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1)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_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八条 本合同成立后,可经双方同意增减费用或变更合同内容。第十九条 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分执保管,乙方不得借故收回。第二十条 其他协议事项 1_。2_。3_。甲方:_ 乙方:_负责人:_ 负责人:_身份证号码:_ 身份证号码:_地址:_ 地址:_电话:_ 电话: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