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延津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延交财谈判采购【2019】021 号 采购人:延津县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购代理机构: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零一九年四月1目 录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2延津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 .2第二部分 谈判须知 .5谈判须知前附表 .5一、总 则 .7二、谈判文件 .7三、响应性文件的编写 .8四、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1五、谈判方法和程序 .11六、授予合同 .15七、保密及注意事项 .15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 .16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6说 明 .17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19第二部分
2、通用合同条款 .22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23第四部分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7第五部分 附件 响应性文件格式 .38重要提示:1、请各供应商务必详细阅读本谈判文件的全部条款,以减少不必要的投标失误。2、本项目如有澄清或变更及与本次响应性谈判活动相关的一切信息,将及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公开发布,不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谈判供应商,请各谈判供应商密切关注网站动态,否则由此所产生的不良后果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3、谈判会议结束后,谈判供应商代表应在指定地点等待代理机构或评委会的工作安排,不得擅自离
3、开,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影响谈判活动的不良后果,公管办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谈判供应商进行处理。2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延津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项目名称:延津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二、项目编号:延交财谈判采购【2019】021 号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建设干草棚 1248 平方米;质检室、值班室 48 平方米;晾晒场 900 平方米;消防水池 48 立方米;地磅 1 台及安装;消防井及配套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含漏项部分),项目具体要求
4、详见谈判文件。 四、预算金额:87.32 万元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须出具无在建承诺书);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
5、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供应商应在谈判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或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做在响应性文件中;8、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六、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购买: 1、网上报名、谈判文件下载时间:2019 年 4 月 19 日至 2019 年 4 月 23 日8:3012:00,15:0018:0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32、谈判文件售价:200 元/份。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现场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谈判
6、文件工本费,谈判文件工本费按标段现场收取,未缴纳谈判文件工本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3、谈判文件下载地址: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 http:/ 七、关于本项目的谈判文件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相应网站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八、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 年 4 月 26 日上午 09:00 整,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性文件恕不接受。 九、响应性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
7、 100 米路东)。 十、说明: 1、本项目全部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和下载谈判文件 ,现场不再受理项目报名。 2、供应商首次网上报名前需先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注册成为会员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步骤请参见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内“网上报名须知”。 3、供应商必须使用 IE 浏览器进行网上报名。供应商网上报名时,请在欲报名的公告下方点击“我要报名”,选择 CA 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化招投标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下载等操作。具体操作请进入电子化招投标平台后,参见帮助中心中的“网上报名操作手册”。 4、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
8、服务平台、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同时发布,请潜在投标供应商注意查看。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延津县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姬忠卫 电话:15503733799地址:延津县代理机构: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瑛琪 电话:0373-2673999 4地址:新乡市靖业跨境贸易大厦 1611 室十二、监督单位及电话:延津县财政局:0373-7627806 2019 年 4 月 18 日5第二部分 谈判须知谈判须知前附表重要提示1、请各供应商务必详细阅读本谈判文件的全部条款,以减少不必要的投标失误。2、供应商如认为本谈判文件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供应
9、商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形式在谈判开始时间 3 天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将视为对本谈判文件要求无任何异议,并不得因此在招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任何异议。3、本项目如有澄清或变更及与本次响应性谈判活动相关的一切信息,将及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公开发布,不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谈判供应商,请各谈判供应商密切关注网站动态,否则由此所产生的不良后果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序号 内 容 规 定1采购人:延津县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姬忠卫 电 话:15503733799
10、 地址:延津县 2采购代理机构: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瑛琪 电 话:0373-2673999地址:新乡市靖业跨境贸易大厦 1611 室3 项目名称:延津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4 项目地点:延津县境内5 供应商资质要求:详见谈判公告6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含漏项部分)7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8 工期:60 日历天(每逾期一天罚款人民币伍万元)69 质量:合格10 质保期:一年11 投标有效期: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2谈判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单位(15000.00 元/单位)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性文件递交
11、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注:详见正文谈判保证金13 响应性文件份数:正本壹本,副本贰本(封面标明正、副本),电子文档(U 盘一份)14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及谈判开始时间:详见第一章谈判公告。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详见第一章谈判公告。15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此费用由供应商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16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873200.00 元,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17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由采购人确定;履约担保的金额:按成交金额的 5 %交纳;履约担保金的提交时间:成交人需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 5 日内以转账形式递交至
12、采购人。18工程款支付: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 90%,待质保期满一年且无质量问题支付剩余10%工程款。19 本项目施工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签订合同后 7 日内,将合同送至采购办备案。20 本谈判文件未尽事宜按现行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7一、总 则1、适用范围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延津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2、定义2.1 采购人:详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2 采购代理机构:详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3 谈判文件:本项目代理机构向拟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所提供的文件。2.4 响应性文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递交的为响应本项目谈判文件内容而编制的文件。2.5 成交供应商:接到并接受
13、成交通知书,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3、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自行承担与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二、谈判文件1、谈判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谈判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部分 竟争性谈判公告第二部分 谈判须知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部分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第五部分 附件响应性文件格式2、谈判文件的澄清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对谈判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问题,应在开始谈判截止时间前 3 天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该书面答
14、复发给已购买谈判文件的所有供应商。3、谈判文件的修改与补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修改或补充已发售的谈判文件,并将谈判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内容书面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修改或补充内容将构成谈判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8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 3 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响应性文件的编写1、响应性文件的组成(1)竞争性谈判函(2)报价一览表(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4)授权委托书(5
15、)服务承诺书、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6)谈判保证金交付证明(附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和供应商基本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7)企业简介(8)拟派本项目管理人员情况表(9)技术部分(10)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11)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打印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12)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2、编写要求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性文件。3、谈判报价供应商在谈判开始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的有关要求。3.2 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1)采购人提供的招标工程范围、谈判文件、招标答疑纪
16、要及可能发出的补充说明;(2)主要材料价格参照工程所在地最新公布的基准价,基准价中没有的材料按前三个月公布的基准价执行;(3)省市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法规、文件以及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4)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材料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风险系数,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在合理的范围内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企业实际成本。3.3 谈判过程中最终报价超过采购人控制价将不被接受。4、谈判保证金94.1 投标保证金应提交至下述银行账户:收款单位: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延津县平安大道支行银行帐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以系统生成子账号为准)4.2 保
17、证金账号(即系统生成子账号)获取方式:供应商用 CA 登陆交易平台-采购业务-保证金账号获取,此时银行会分配一个保证金账号,投标单位需要向该保证金账户缴纳保证金。4.2.1 缴纳保证金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必须和供应商库中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如果不一致会导致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缴纳情况,且如投报多个标段的必须按标段分别缴纳保证金。4.2.2.投标保证金缴纳后,请在电子化交易系统查看保证金页面中打印本项目保证金支付回执单4.2.3.从交易系统中打印的保证金支付回执单样式如下:4.2.4.每个标段的保证金必须一次性足额转账,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2.5.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无效投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2.6.确因电子交易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绑定或保证金支付回执单无法生成的,经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确认,可凭办理业务银行出具的交款凭证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该收据作为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具有同等效力。4.2.7.保证金的退还方式: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电汇或转账支票方式退还至与供应商银行基本账户,自然人、个体工商户退还至与名称相一致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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