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农户订单农业合同(粳糯米)签订地点: 编号: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农户) 为了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搞活农村经济,稳定发展粮食,依法保护订单农业双方利益,增加农民收入,为市场提供优质粮食,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一、农户基本信息农户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 址: 农户种植地块坐落于 省 市 镇/乡 村 屯;购买甲方生产资料地块面积: 公顷。二、种子质量、化肥质量、农药质量甲方保证提供给农户种植的粳糯米品种均达到国家种子质量标准,农户购种后请放在阴凉干燥处保存,并于 15 日内复验种子发芽率,否则视为合格。因气候、土壤、栽培条件、病虫害、田间管理或不可抗拒的
2、自然灾害造成的减产和损失均由农户自己负责。在提货时,甲、乙双方要当场对种子进行封样并保存,以备后用。化肥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农药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三、种植品种、所需农资产品价格及结算方式(详见附表 1)四、 品种粮食回收方式及回收时间甲方负责回收提供给农户种植粳糯米品种 种子所生产的粮食,回收粮食的数量以农户购买甲方生产资料地块面积(公顷)乘以当地平均单产(吨/公顷)进行确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农户凭 种子发票、农户订单农业合同及身份证,直接运送到指定的收购地点: 。如农户在此段时间内未能提供粮食,则视为农户自行处理,甲方有权不再收购农户粮食。2五、回收价格、物流运输及结算方式甲方保证按
3、农户当地当时同品种同质量的价格基础上,根据粮食的品质状况以高于当地市场价 10-40 元/吨的价格回收农户的粮食;从农户处粮食装车直接运送至甲方指定收购地址,装车费、运输费用由农户负责;该费用在粮食收购价格内结算。对粮源较多需要到农户家直接收购粮食的,经检验质量和斤数后,双方直接以现金方式进行结算。六、技术标准1、农户必须使用甲方提供的种子、化肥、农药、水稻苗床调理剂、中微量元素肥料和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用生产资料;2、农户需按甲方的要求进行田间管理;3、甲方向农户无偿提供技术指导,农户所生产的粮食达到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甲方承诺包收。如农户未能按照甲方要求实际操作,视为农户违约。七、权利和义务(
4、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负责提供种植所需的生产资料,农户以现金方式结算;2、甲方在种植全程有对农户监督检查和指导的义务;3、甲方在双方商定时间内回收产品,并结清农户货款。(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农户负责种植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农资商品费用;2、农户负责种植过程中的田间管理;3、在合同期内农户需提供指定联系人、联系手机、联系传真、指定账户,通讯工具必须确保 24 小时开机,指定账户为双方交易账户,并提供相关农业信息;4、在双方商定收购粮食的时间内,如农户未提供粮食,农户需自行销售。八、变更与解除1、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等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事由,提供相应证明后,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对产品的处理,可由双方协商解决;2、本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建议后,3应在收到通知后 15 个工作日做出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九、违约责任双方如任何一方违约,按合同法的违约条款执行。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十一、其他约定: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