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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传媒的创新与发展.doc

1、1法制传媒的创新与发展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有关法制宣传的精神,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深入探讨法制传媒宣传报道规律,解读法制媒体的运作模式,促进传媒与司法实践的良性互动,加强法制传媒业界与法制新闻研究界的联系与合作,8 月 17 日在哈尔滨召开了 2009 年度法制新闻研讨会。来自国内法制新闻界和学术界的专家 80 余人,围绕“法制传媒创新与发展”这一主题展开研讨。 法制传媒的社会责任 司法部副部长、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会长张苏军在研讨会上做了主题发言,他肯定改革开放 30 年来,法制新闻宣传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指出,在当前文化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新闻出版业发展的经济

2、基础、体制环境、社会条件和传播技术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尤其是面对全球金融危机和世界经济衰退给新闻出版业带来的巨大挑战。法制传媒业界要提高认识,增强信心,在创新和发展上狠下功夫,一手抓公益性法制宣传,一手抓经营性产业发展,只有这样才能适应新闻体制改革和传媒产业发展的新形势。 近来,在突发公共性事件的报道中,法制媒体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失声” 、 “哑语”或过于滞后的情况。湖北经济学院新闻传播学系易法万副2教授通过对法制报尤其是法制日报 检察日报 人民法院报和人民公安报这四大中央级法制报对“躲猫猫”事件、杭州“飙车”事件和“邓玉娇”事件这三大热点新闻事件的报道进行分析后指出,法制类报刊由于多种因素的

3、影响,在重大涉法事件的报道中表现出被动、观望的态度,在本该发出强音的领域却被其他非法制类媒体占去先机,失去了话语主动权。他指出,法制报在热点法制事件的报道中表现出重内轻外、 “抓小放大”,谨慎有余、及时不足,扬长未及、避短不足等问题。在社会转型期,在社会各种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不断产生的情况下,法制传媒必须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要正确认识法制传媒的公共属性,从行业系统的宣传工具转变为法制建设中的“社会公器”;理性对待复杂的利益关系,传达各方面的声音,调动人民群众关注和参与法制建设的积极性,增强法制传媒的话语权威。 云南电视台民生关注制片人杨亚生结合“躲猫猫事件”的媒体报道提出,媒体在对司法突发事

4、件进行报道时,应该遵循四个原则:第一,报道要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第二,媒体的报道必须服从司法程序的需要;第三,媒体的报道必须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未决案件不得有引导司法人员先入为主和以舆论对司法人员施加压力的倾向;第四,在维护司法秩序的前提下,司法机关有责任充分尊重新闻自由的权利,并最大限度地为媒体报道提供条件。 媒体要承担社会责任,除了注重报道艺术,还要注意做好舆论引导工作。法制日报评论员、评论部编辑凌锋谈到,目前的法制新闻评论存在不少问题,首先是过度商业化,影响了评论的良性发展;其次,评论质量参差3不齐,八股化现象严重,专业判断时常与大众观点相冲突;第三,也是最应当引起重视的是主流媒体的引

5、导相对乏力。因此,评论的编辑和写作,对于“引导”要有准确认识,“引导”不是灌输、不是强迫接纳、不是消极回避,而是依靠立足于情理法与事实基础之上的逻辑分析的力量,来达到说服受众、辨明是非、分清对错的目的。浙江法制报总编辑杨永敏指出,近年来粗暴干涉、阻挠新闻舆论监督的事件不断发生,有增无减。要加强舆论监督,就必须保障记者的采访权和报道权,这是实现舆论监督的基础。安徽电视台新闻中心李丽认为,法制新闻具有天然的舆论监督性,而现在有些节目因为传媒审判、不当评论或暴露隐私等问题,侵犯到公民的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因此,有必要在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的基础上,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结合法制新闻媒体的具

6、体情况,制定出一套更具操作性的行业规则。 网络传播与法制宣传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已经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重要途径,并且深刻地影响和改革着人们的思维方式、生活习惯和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和沟通方式。本次法制新闻研讨会上,不少研究者都把自己的研究目光聚焦到了网络传播方面。 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新闻学院副教授王军说,在互联网时代,普通公众的“神经”如果被社会的某些不公正行为所触动,他(她)就会在网上设置议程,将一个传统媒体根本不可能关注的问题掀起一个更大的舆论漩涡。4在这种情况下,由网络所引导的舆论监督与司法的互动就出现了新的格局,其良性的一面是公众的监督可以促进司法的公平公正,使司法机关更加小心谨慎地

7、秉公执法,恪守专业职责;其不足之处是网络舆论监督会出现异化现象,由于网络舆论往往会因其非专业性而导致丧失理性,形成网络媒介审判,给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公正执法造成一定的压力。上海政法学院汤啸天教授认为,在信息高速公路覆盖全球的背景下,除各类网站外,“网络写手”都可以利用互联网络具有的匿名性、隐蔽性进行无限制、无控制的“自由”传播。网络写手最初传播的内容也许只是稍有偏差,但是,在来自不同主体的“添油加醋”和频繁互动之后,其失真程度就会加大。但是汤教授并不赞同对网络写手内容的真实性进行苛刻的要求,用要求新闻媒体的标准要求网络写手是不恰当的。因此,政府部门必须学会在虚拟空间与网民“屏对屏”地互动。对网

8、络写手应当充分保护其公开表达思想的积极性,引导其在畅所欲言的同时,建立对自己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意识。政府应当把网络空间视为民主政治的大舞台,成为政府与民众零距离沟通的大平台。中国青年报综合采访部副主任崔丽认为,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使现代传播进入“公民记者”时代。传播新格局呼唤媒体提升法律专业素养与法治精神,越是众声喧哗的事件,越需要记者保持冷静与理性;越是社会情绪激烈的案件,越要求法治记者秉承法治精神,跳下道德审判台,回到事件本身,回到对事实与证据的调查与审视中。更不能为了迎合读者感观刺激、吸引眼球和宣泄某种社会情绪而偏离事实核心。 法制新闻除了信息传播这重要职责之外,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也是一个

9、十分重要的工作。福州市司法局法制宣教处王瑞安提出,结合各地方网5络普法的实践来看,应当在三个方面加以注意,首先是要重视普法网站建设质量,有机结合新旧普法形式;其次是要实现网上互动向线下服务的延伸,拓展社区服务的领域与覆盖面;再次是要重视培育与引导社区普法志愿者,积极探索市场化、产业化发展之路。上海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柏正惠谈到,目前基本上每个省市都有自己的法制专业网站,这些网站大都隶属在政府的法制宣传教育部门之下,类似于政府的官方门户网站。但是在法制宣传报道上与新浪、搜狐等大型新闻门户网站相比,差距依然巨大。其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单纯转载、摘登信息;二是互动类栏目互动不足,对新闻事件的舆论引

10、导敏感性不高;三是宣传报道从法律到法律,法制宣传不够生动化、立体化。 法制传媒的创新发展 电视法制节目的发展与创新被学界和业界广泛关注。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姚广宜教授指出,现在的法制题材节目表现形式相对稳定并有所创新,利用了以往一些娱乐节目的表现手法讲故事,来解析、拓展和延伸相关的法律问题。华东政法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巢立明认为,当前中国电视法制栏目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其直观的表现就是改版。创新的背后都说明了法制传播理念发生了嬗变。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电视节目制作中心副主任韩咏秋对重庆卫视拍案说法栏目的成功进行了探讨,拍案说法栏目以节目生产流程管控为基础,实施栏目精细化管理,

11、主要突出了流程设计精确科学、管理位点设置细致、6狠抓执行强调考核等几个特点,从而保持了品牌节目的风格特色,保证了品牌节目的质量稳定,提升了品牌节目的整体管理水平。 西部法制报总编辑刘熙在发言中列举了地方法制报存在的内容大而全、报纸定位模糊、文摘倾向严重等问题,认为避同求异,是法制新闻媒体求发展的关键。法制今报副总编辑缪小宁分析到中国法制报业陷入困境的内在原因时指出,随着民主法制进程的日益加速,人们已经不满足于无实用性的、粗浅的法律解读,色情血腥的、细节化的案件描写,过时的、官样的法制新闻。地方法制报如果不解决权威性缺失、贴近性差等不足,最终必然导致读者群的流失。华东政法大学人文学院林凌教授提出

12、,Web2.0 时代是媒介融合时代,对于报纸来说,要想继续生存并获得发展,除了继续采写、传播高品质的新闻作品以外,还必须迅速突破传统的介质界限,寻找新的媒介融合形式。 法制传媒专业人才培养 华东政法大学人文学院院长范玉吉教授指出了当前的法制传媒人才培养机制存在的四大不足:法制传媒专业人才的培养被严重忽视或轻视、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严重脱节、理论研究与传媒实践严重错位、人才培养缺乏基本的规格标准。针对这四方面的不足,他提出了五大措施:1.成立法制新闻教育专业委员会指导规范人才的培养;2.改革教学方式,加强学生的动手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3.构建理论研究与教学实践的综合平台;4.建立人才的订单培

13、养模式,拉近教育与人才市场的距离;5.重视7人才的长期培训和终身教育。法制日报社贾京平社长十分认同这种分析,他结合 2009 年法制日报引进编辑记者的具体情况指出,新进的 29 人中只有 1 人有法制传媒教育的背景,其余人员要么没有法律背景,要么没有新闻传播学的背景。这样,新进采编人员就必须进行新闻传播或法律方面的再教育。河北科技大学文法学院杨涵认为,目前全国培养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复合型新闻人才的院校还比较少,在专业性方面还存在一定的欠缺,专业课程的设置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各院校课程设置的差别比较大,这对人才的培养是十分不利的。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执行制片人吕莹介绍了中央电视台对记者的培训情况。2008 年全台各类培训班、双周论坛、电视论坛共举办了近300 场次,参加人数达到 3 万多人次;而中央电视台唯一的专业法制频道社会与法在建立之初,每月举行一次记者业务培训,邀请法学专家、法律工作者讲授法律知识和案例分析。山西法制报社委翟红岩分析了该报采编人员的构成后认为,法制新闻记者应该是既懂法律又懂新闻的复合型人才。但是,从目前队伍学历背景情况看,绝大多数报社大致是“三足鼎立”:学新闻(中文)的占 1/3,学法学的占 1/3,其他专业的占 1/3。这样的队伍构成存在职业能力不足、职业精神欠缺的问题。 (作者系华东政法大学人文学院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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