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2018 年度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方案根据关于印发2018 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意见的通知(鄂建墙 20182 号)和湖北省 “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等文件要求,现制订 2018 年度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如下:一、考核依据1湖北省“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 发展规划;2湖北省“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 发展目标任务分解方案;3关于报送 2018 年度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相关资料的通知。二、时间安排此次考核拟定于 2019 年 3 月 5 日至 15 日进行。三 、人员安排此次考核共分三个小组,分别由
2、组长、联络员、节能专家 3 人组成,具体为:第一组:组长陈浩泉,组员:丁静静、陈桂营。负责对天门、荆门、随州、襄阳、十堰进行考核。第二组:组长丁建平,组员:马骁、张铭。负责对荆州、仙桃、潜江、宜昌、恩施、神农架进行考核。- 2 -第三组:组长张四平,组员:李振 、彭德柱。负责对武汉、孝感、咸宁、黄石、黄冈、鄂州进行考核。四、要求1各地要按关于报送 2018 年度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相关资料的通知要求,提供各类统计表格和资料台帐。2各小组要严格按湖北省“十三五” 建筑 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办法明确的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进行核查,并对考核对象评定等次。3对综合检查发现的问题,经整改不到位的项目,各小组要督促进行整改。4严格自律,自觉遵守廉政纪律和相关制度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