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18 年度罗山县行政服务中心预算公开目 录第 1 部分 罗山县行政服务中心概况 一、罗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主要职能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第二部分 罗山县行政服务中心 2018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八、 “三公 ”经费支出 预算情况说明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十一、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附件: 罗山县行政服务中心 2018
2、 年度部门预算表2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 经费支出情况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3第一部分罗山县行政服务中心概况一、罗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主要职能(一)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罗山县行政服务中心机关内设 4 个股室,为办公室、业务股、督查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两个办事大厅。主要职责是:负责对进驻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负责集中统一办理相关的行政审批手续;负责窗口单位服务情况的考查和考核;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年度考核;负
3、责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研究与探讨,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县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为公共资源交易提高服务;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二)人员构成。罗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共有编制 31 人,为事业编制,在岗职工 16 人。(三)预算年度主要任务。机关人员工资、办公费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经费、服务大厅办公费用、电脑以及打印机维修、网络费用等。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罗山县行政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涵盖的预算单位包括罗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第二部分罗山县行政服务中心 2018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罗山县行政服务中心 2018 年收入总计 242.5986 万元,
4、支出总计 242.5986 万元,与 2017 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47.0586 万元,增长 24.07%。主要原因: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 47.0586 万元。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罗山县行政服务中心 2018 年收入合计 242.598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242.5986 万元,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无上年结转。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罗山县行政服务中心 2018 年支出合计 242.598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22.5986 万元,占 50.54%;项目支出 120 万元,占 49.46%。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罗山县行政服务中心 2018 年一般
5、公共预算收支预算 242.5986 万元。与 2017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 47.0586 万元,增长 24.07%,主要原因:2017 年 10 月份行政服务中心新调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人,因此 2018 年人员工资、办公费用等较 2017 年有所增长。5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罗山县行政服务中心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242.5986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5.6447 万元,占 88.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5413 万元,占 5.5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5.365 万元,占 2.21%;住房保障支出 8
6、.0476 万元,占 3.32%。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罗山县行政服务中心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2.5986 万元,其中:人 员 经 费 115.3059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公 用 经 费 7.2927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罗山县行政服务中心 2018 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罗山县行政服务中心 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 8.1 万元,2018 年“ 三公” 经费 支出预算数比 2017 年预算数减少 0.9万元
7、。具体支出情况如下:(一 )因 公 出 国 (境 )费 0万 元 ,2018年 无 因 公 出 国 (境 )费 ,预算数和2017 年持平。(二 )公 务 用 车 购 置 及 运 行 费 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6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 2017 年持平。(三 )公 务 接 待 费 5.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8年预算数比2017 年预算数减少0.9万元。九 、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的 情 况 说 明(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罗山县行
8、政服务中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 120万元,主要保障行政服务中心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保洁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三)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2018 年罗山县行政服务中心按照县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10、 国 有 资 产 占 用 情 况 说 明2018 年初,罗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共有车辆 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9、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11、 重 点 项 目 预 算 的 绩 效 目 标 等 预 算 绩 效 情 况 说 明7无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事 业单 位经营收入 ”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 业收入”、 “经营收入 ”和“ 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10、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七、 “三公 ”经费:是指 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 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8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保洁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附件:罗山县行政服务中心 2018 年度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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